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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卖歌来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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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吧!但凡我能做到的,我都会答应你,谁叫你是我老婆呢!”

林风一边码字一边回道。

“林风,那首《挪威的森林》可是由你独立创作的?”

楚嫣然想了一下忙说道。

“是的!但那是我随便唱的,总而言之也算是有感而发吧!”

林风想了一下说道。

“是这样的,我有个师兄想买下你这首歌的版权,不知道你能答应不?”

楚嫣然见此方才开口问道。

“你的师兄?谁啊?”

打字声戛然而止,林风忙转过头看着楚嫣然。

“我师兄是赵天歌!”

楚嫣然回道。

“那个唱功和演技都一流的赵天歌?”

林风不敢相信的问道,因为他的记忆里,这个世界的林风是很喜欢听赵天歌的歌曲的,甚至他的卧室还有一张赵天歌的海报。

“这首歌只有词,没有谱,也没有曲的!”

林风满是无奈的说道。

“啊?只有词?”

楚嫣然满眼都是惊讶之色。

“嗯!”

林风并不想撒谎,因为他前世只是喜欢听歌而已,虽然偶尔也和死党去ktv来一场动情的演绎,但那唱功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鬼哭狼嚎。

穿越而来的他,也有金手指那就是超强的前世记忆力,虽然脑海里的好听的歌是不少,但前世作为一名普通百姓,谁特么听歌的时候会去看曲谱啊!

所以他只有歌词而没有曲谱,毕竟一首歌除了歌词之外,重要的是曲谱,若他今生是音乐学院的学生也好,还能凭着记忆把曲谱给写出来,但今生也只是文学院的一个普通学生,不会谱曲,若不然他就靠卖歌为生了,毕竟这个来钱要比写小说快多了。

“我前世虽然专修表演,但选修是音乐,谱曲什么的,应该还凑合!”

楚嫣然这倒没有说谎,毕竟龙国艺人只有一旦升为三线之后,需要的就不仅仅是一方面的专业才能了,众所谓技多不压身。

“就算你会谱曲,我也是不打算把这首歌卖个任何人的?”

林风淡淡地说道。

“是价格不合适吗?师兄跟我说了,只要你把这首歌的版权卖给他,什么价都合适!”

楚嫣然忙说道。

林风拿起烟和打火机,而后走至阳台,打开窗户,随手点燃了一根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不是钱多钱多钱少的问题!”

楚嫣然紧随着林风的脚步走到了阳台上。

“一千万怎么样?这在国内算是不低的价格了,即便在一流的作曲家也不过是这个价格了!”

林风拿着打火机的手不由得颤抖了一下,顿时心里一万只曹尼玛在奔驰着。

“一首歌一千万啊!尼玛要不要这么豪横啊!”

林风想了想,他从出生到穿越前,三十年的时间里起码听了不下上千首歌吧!而且记忆都是那么的清楚,虽然不能保证每首都是精品,但起码上百首还是可以的,一首一千万,那一百首就是10亿?瞬间成了亿万富翁,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你不会还嫌少吧?”

楚嫣然皱着眉头问道。

实际上,林风的这首歌虽然经典,但毕竟只有词没有曲,能卖个一二百万就算不错了。

可赵天歌缺的就是这样一首足以经典的歌,而且花一千万就能跻身龙国准二线艺人,显然是值得的。

“虽然说出来,可能你会生气,但是我还是想说,这首歌是我送给小冉的,所以是不可能卖给你师兄的!”

林风的话刚落,楚嫣然很是沮丧,同时心里还有一点莫名的难受。她是真的想要帮赵天歌一把,只是没想到林风居然不同意,如此看来那个叫沫小冉的女孩子对林风是很重要的。

“不过!我可以给他写另一首,但同样的只有词没有曲谱!”

看到楚嫣然有点失落,林风便补充道。

“另一首?有这一首歌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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