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若白不白
严晴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再次见到李若白。
她正挽着一个矮胖男人的手臂,妖娆的走在街上。
她高挑的个子加上高跟鞋,整整比男人高出大半头。
李若白美丽的如同行走在黑夜里的妖精,黑色吊带儿,短小的牛仔裤,露出大片白皙的皮肤。
灯红酒绿下,这种青春散发出异样的光彩,有些刺眼。李若白身边的男人更是让严晴膛目结舌——大老李!自己原来天天广告公司的老板!
和李若白这一别足有三年,没想到再次遇见,两人竟是如此境地。
大老李看见严晴明显一怔,有些不好意思的挣脱李若白的束缚,而严晴的眼睛,一直盯在李若白浓妆艳抹的脸上。
“好久不见!”严晴开口。
大老李轻咳了两声:“没几天,我们才不见几天。”
大老李现在的尴尬简直如同被捉奸在床一样,而且是被自己的女儿给捉住了。他根本不知道,严晴现在眼中只有李若白。
李若白从包里拿出一颗烟,轻轻点燃,纯白的烟杆儿,阵阵吞吐的眼圈儿。她的瞳仁好像蔑视一切,包括对面的严晴。
空气有些凝结,夜晚的空气总是带着低靡,李若白吐出一大口烟圈儿:“好久不见,怎么,我动了你的男人?”
严晴用力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你动了我大爷!李若白,你这是作死?”
李若白向前一步挑起严晴的下巴喷一口烟雾在她白皙的脸上,轻笑道:“别叫的那么文雅,若白,已经不白了。叫我黑蝶吧,其实,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吸血蝙蝠!”
“吸你妹!跟我走!”
严晴不知哪儿来的劲儿,一把拉过李若白纤瘦的手腕大步走开。
大老李用力吞了口唾沫,这是什么情况。不过,不管怎样,看样子严晴好像没有要深究的意思,这个丫头如果要是记恨自己把他开除这个仇恨,再去自己老婆面前告上一状,那自己就真的完蛋了。想到这儿,大老李打了个寒颤,祈祷老天开眼,这个小妖精大发慈悲……
走了半天,李若白一把甩开严晴手:“哎呀,我走不动了!放开我!”
“你走不动了,我背你,小的时候,你不是总背我来的么,现在换我背你,好不好?”严晴抬着眼睛盯着李若白。
李若白的目光中也闪现出一丝的柔情,但是稍纵即逝,替代的,是满眼的不在乎和冰冷。
“嗨,你神经了是不是,坐回儿吧!”李若白很随意的往路边的台阶上一座,随手指了指旁边的位置,示意严晴坐下。
水泥地有些凉,严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也许,此时凉的不只是她的屁股。
宁静的夜空,缀满了钻石一样的星星,璀璨的有些不真实。对面的高层建筑物里星星点点的灯光,也与之交相辉映,仿佛在合奏一曲哀破长空的悲响曲。
……
严晴只记得当时她们两个都哭了,又一起钻进了酒吧。喝得烂醉如泥。
严晴记得,李若白说:“没什么,我只不过是出去当了两年妓女,现在的男人都不如这些嫖客,嫖客起码有基本的道德,睡完了给钱,而这些所谓爱你的男人,只不过是把你当成免费的小姐,睡够了,一脚把你踹下床去,把你的眼泪当成马尿一样的唾弃。”
李若白是严晴最好的死党之一,就像姜喜乐一样。三个人一起在大学里挽着手臂横冲直撞,如同草原英雄小姐妹一般,一起朝气蓬勃的成长,不停的往脑海中灌输各种知识,立志要做社会主—义合格的大好青年,将来为国家做贡献。
再后来,李若白交了一个社会上的男朋友。
长得很帅,是她们迷恋的类型,有着深邃的眼眸,拉风的摩托车,飘逸的半长发,还有会唱歌的嗓子,名字也很风骚——林逸风。
于是李若白就想替天行道一般的轰轰烈烈投入到看似伟大的爱情中去,飞蛾扑火,引火自—焚,自取灭亡。
爱情来了的时候,就是这样,你根本无法阻挡,你感觉你做的一切都是那么值得。你赴汤蹈火,你歇斯底里,尽管这样,你还是觉得你爱的不够深,不够彻底,直到老天一盆冷水泼下来,大骂一声:你他妈清醒一点儿吧,这时,也许你才知道什么叫做痛。
就像若白,在为林逸风还了赌债,又为他打掉了一个孩子,最后还被林逸风猛打一顿之后,才知道感叹着,爱情是有多么的坑爹和不靠谱。只是知道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收到学校劝退通知书的时候,李若白只是坐在台阶上不说话,瞳仁里无比平静,就像刚刚一样。
哭得最惨的是严晴,骂的最欢的是姜喜乐。
如果当时林逸风出现在喜乐面前,她绝对能将他碎尸万段。可是生活不是泡沫剧,坏人有坏报永远也只是个童话。在现实生活中,坏人多长寿。
就像林逸风,在背叛了若白之后,钓上了一个富家千金,现在已经是知名企业的总经理。外表光鲜,光辉灿烂,出席各项慈善活动时,总是衣冠楚楚,温暖的笑容让人根本不敢相信,这个男人竟然伤害若白如此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