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221. 正常男人会穿文.胸吗?
半个小时后,装修公司收到陈熵的加急委托,派出了几名维修机器人修好了福尔玛琳卧室的窗户。
看着焕然一新的玻璃窗,陈熵给维修机器人转账了一笔维修费,便送它们下楼离开了。
“现在这年头,谁都不容易。为了赚点钱,这么大的雾霾天也要跑出来干活。”
回到福尔玛琳的卧室后,陈熵随意地坐在床边上,忍不住发出感叹。
“操,你怎么又回来了?”杜莎教授从不知道哪里掏出了一根香烟,正靠在窗台上抽着,周身烟雾缭绕:
“还他妈的坐在我床上,真当我的卧室是你想来就来的地方是吧?”
与极力掩饰自己女性身份的男装大佬福尔玛琳不同,杜莎教授的装束风格颇为开放。尽管她依旧穿着福尔玛琳的那身侦探服,但没有穿戴束胸带或者身材填充物,而且落落大方地将金棕色的长发垂下,看起来颇具女性魅力。
“别这么无情啊,杜莎教授~”陈熵摊手道:
“你刚才也同样我的提议了,所以我现在是合作伙伴。”
“我们一起把毒雾扩散到中心区,进行一场盛大的犯罪艺术?”杜莎教授一手夹着烟,信步走到陈熵面前。
杜莎教授眼神阴桀,眉宇间凝聚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邪气,仿佛是在如同老鹰观察猎物一般打量着陈熵。
“你可真是比我还大胆,不过我承认你有点恶心的三脚猫功夫。尤其是那招断手,确实把我给吓到了。”
她吸了一口烟,随后凑到陈熵面前,如同春风拂面一般,轻轻把烟吐在他的脸上。
“咳咳...艹...”陈熵被杜莎教授吐出来的烟给呛得咳嗽连连,脸快要皱成菊花了:
“你他妈的是不是觉得把二手烟吐到别人脸上很浪漫?”
陈熵骂骂咧咧地伸手,把杜莎教授手里的烟掐掉了。
杜莎教授倒也没反抗,索性松手把香烟交给陈熵,毕竟她知道这个看起来不过是高中生的少年刚才还把她按在墙上打了一顿。
“小混蛋,陪我出去走走。”杜莎教授轻轻呵了一声,漫不经心地对陈熵提议道:
“我现在不能睡觉,否则那个蠢比侦探就要醒了。”
“走!”陈熵把掐灭的烟头丢到窗外,爽快地站起身来。
两人戴上防毒面具,并肩走下了楼,似乎是毫无目的地漫步在雾霾弥漫的大街上。
“你们的人格替换就是依靠睡觉来切换的吗?”陈熵好奇问道。
“大概是,但不全是。”杜莎教授面色平淡地行走在自己的杰作之中,脸上仿佛已经失去了骄傲之色。
“那你们不用睡觉吗?”陈熵问道:“你这样人格切换,不就相当于永远睡不了觉了吗?”
“我当然不用睡觉,你知道我是谁吗?”杜莎教授露出见怪不怪的眼神,眯起月牙般的眸子看向陈熵:
“我是教授那个老混蛋的女儿。”
“那你有没有用《我的教授父亲》这篇作文拿过夜枢城的青少年文学大赛冠军?”陈熵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开玩笑道。
在设定上,财阀联合会的领导人“教授”有六个孩子。当然,与其说他们是孩子,不如说是实验体。
“操,别和我打岔~”杜莎教授轻哼一声,发出不屑的笑容:
“教授像神明一样暗中掌控着这座城市,根本就没人能摸清他的底细。但实际上,他也只是个怕死的老乌龟而已...”
“他暗中开设了私人实验室,试图培养出超越凡人的人类个体,再把自己的DNA刻进他们身体里,当作是他的孩子或者继承人...”
“在我出生之前,教授已经有了六个孩子,每一个都拥有独特的超凡绝技...而我们是他的第七个孩子,代号‘蕾阿丽塔(Reality)’。”
似乎回忆起了令人唏嘘的往事,杜莎教授又掏出一根香烟,塞进防毒面罩底下抽了起来:
“我们被培养的方向是超常的直觉和观察力。当然...长时间不睡觉是每个教授的孩子都会的技能,因为我们的身体已经经过改造,可以允许我们在醒着的时候进行类似半休眠的恢复状态,算是一种提高效率的方法吧。”
“但你逃出来了,而且还隐姓埋名地成为了侦探。”陈熵笑眯眯地问道:“你和你爹发生了什么矛盾吗?”
“我和那个老混蛋发生矛盾?啊哈哈哈咳咳咳...”杜莎教授似乎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刚想捧腹大笑,却直接生呛了一口烟:
“操!他妈的呛住了咳咳咳...你应该看出来了,那个蠢比侦探是这副身体的主导人格,而我则是那个‘后来者’。但是你瞧,多重人格这种东西可不是你拿手枪指着自己的脑袋,大喊一声‘persona’扣下扳机就能给你变出来的。”
“没错,人格分裂的普遍前提是你遭遇了足以颠覆你的人生观念,让你想要极度逃避的事情。”陈熵好奇道:
“所以你遇到了什么?”
“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杜莎教授问道:
“你觉得那个蠢比侦探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的评价是,纯粹而天真的理想主义者。”陈熵闭上眼睛,语气平淡地说道:
“天真地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天真地相信财阀联合会能够为这座城市着想,哪怕饿死也要天真地去追求所谓的正义...和她相处的时候我满脑子只有怜悯。”
“啊哈哈哈哈!对对对,你也是这么觉得的吧!”杜莎教授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又呛了一口烟:
“她眼中的世界就像是他妈的开了美图滤镜一样~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哪怕在路边看见一个饿死的流浪汉都能联想到美好的事情...因为她的所有痛苦,都被我承担了!”
“哦?接着细说。”陈熵笑眯眯地问道。
“她最大的痛苦,恰恰就是来自于那个自称是她父亲的老混蛋!”杜莎教授娓娓说道:
“福尔玛琳以前的生活非常愉快,就如同教授的其他六个孩子一样。虽然她经常会被带去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和训练,但是中心区的生活总比那帮城市边缘的流浪汉好多了,吃穿永远都是不愁的,而且想要什么都能花钱买到。她就这么无忧无虑地活了十几年,整个人生都是金粉色的...”
“然而教授赐予了她惊人的洞察能力,却也给她带来了灾难。得益于这份能力,她在偶然间调查出了一个真相...”
杜莎教授咬牙切齿地把吸了一半的香烟丢到地上,用脚踩了又踩,直到彻底碾成碎泥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