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自首
“我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写了这封信。
相信你们看到后,都会吃惊,怀疑这封信的真实性。毕竟,在你们的调查中,我已葬身鱼腹,只剩一截残肢。但问题是,你们以偏概全了,那只是我的一截手臂,我人还在,还没死。
这也是我选择写信的原因,你们可以鉴定这封信的笔迹。你们不是找到了我的日记了吗?简单比对就知道了,这信确实是我写的。
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要写信?是因为你们笨啊!一个简单的案子,被你们搞得这么复杂,我看着都着急,忍不住要告诉你们真相。
第一个真相,刚才也说了,但还是想再强调一下:我邱萌儿,没死,活得好好的,在你们找不到的地方,过着自己的想过的生活。
第二个真相,陈粒辛已经死了。你们不要再寻找了,浪费人力财力。不妨直接说了,就是我亲手杀的。他当时站在湖边,脱了衣服,准备下湖游泳。我叫住了他,在他转身的一刹那,向他胸口开了一枪。他应声倒在湖里,鳄鱼闻着血腥味,成群结队赶来,都不够吃的。
陈粒辛应该感到庆幸,死后有知的话,也会打心眼里感谢我。因为我们都不知道那是鳄鱼湖,他还想野泳,相比被鳄鱼咬住的恐惧、慢慢被分食的疼痛,一枪毙命也太痛快了!
你们也许还要问,我为什么要杀陈粒辛?相信你们已经看了我的日记,我不希望他继续破坏梁栗粟和易粒粟的结合,他们两才是一对,陈粒辛就不该出现,既然出现了,就必须死。
当然,你们看了日记,肯定也知道,林悄悄和李胜利也是我杀死的。我真的罪孽深重,所以才决定放下一切,来到太国,找一清静寺庙,从此青灯古佛,了此余生,也算是我的忏悔吧。
好了,我的事就不多说了。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陈粒辛是我杀的,梁栗粟和易粒粟被你们冤枉了,希望你们赶紧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