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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作品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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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梧桐已经把编辑部的材料,全部摊开,整齐放在丁贤面前。

丁贤先观看了1975年度编辑部制作的剧本。

按照作品序列。

第一部是赛车剧《暴风一族》。

第二部是博彩剧《赌神》。

第三部是民国剧《大侠霍元甲》。

第四部是武侠剧《天蚕变》。

第五部仍旧是博彩剧《千王之王》。

去年九月份丁贤爸妈在浅水湾道的家中举办迁居宴会,曾经邀请何洪森过家聚会,当时佳艺电视台刚刚开播,何洪森受了何左芝的委托,找丁贤购买《赌神》广播剧的改编权。

但丁贤并没有同意,他向何洪森推荐了一部新剧《千王之王》。

丁贤观看的作品序列上,前四部作品全都做成了广播剧,唯独《千王之王》不曾做成广播,而是被佳艺电视台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

“广播剧目前我们还在做吗?”

“澳门电台的广播剧业务全都外包给了我们,并且签订了长期采购协议!”

澳门的绿村电台、香江的商业电台,每年从十一月份开始,持续到春节结束,也会采购荷东剧集,连续播放《暴风一族》、《赌神》、《大侠霍元甲》的续集,播完一轮差不多需要四个月。

其余八个月时间,只有澳门电台会采购荷东出品的广播剧。

马承邦汇报完毕,向丁贤提了一个意见:“广播剧的采购费太低,这些作品已经上市两年,价值没有被开发出来,导致编剧部成了荷东创利最低的部门,丁生,我想扩大一下盈利渠道。”

丁贤看看他:“我早就对你讲过,不准发售这些作品的电影电视改编权。”

“我不是要卖改编权。”

马承邦滑稽的举举双手,笑着说:“我让小周把这些作品全部撰写成了小说,咱们的随身听与唱片包装盒,印刷业务被香江几家报业瓜分,可以让他们在报纸上推广小说,再在书店里发行图书,即使单部作品销量不好,但只要作品数量够多,盈利必然可观。”

这些作品是由丁贤提供故事创意,再让周梧桐执笔撰写,版权全部属于公司,不归个人所有。

目前因为薪水低,周梧桐与编辑部成员全都没有怨言,可一旦某部改编小说出现了畅销潮,发行量达到百万册的时候,这些编剧写手可能就会与公司出现利益纠纷。

假如把小说推向外埠市场,发行量达到千万级别,那么编剧写手就可能与公司对簿公堂。

丁贤要防患于未然。

他对马承邦讲:“你先做一份分红合约,只要作品进行改编,无论改编成小说还是其它形式,编辑部都能享受红利,小周这些编辑,都是公司的宝贵人才,她们却拿着公司最低的薪水,这种局面是时候改改了!”

他重点强调:“阿邦你记住,给编辑部的分红比例要与香江一线作家看齐。”

公司只索要作品版权,至于这些作品衍生出来的广播剧、小说利润,公司与会编辑部分享。

周梧桐听了很是激动,编辑部的作品每年都在增加,倘若增加十年,版税岂不是要累积成天文数字?

她忽然间斗志昂扬,张口问了一句:“丁生,今年我们计划推出三部新的广播剧作品,我已经写完剧本,请你过目。”

这些作品的大纲全部来自丁贤,第一部是时装题材的《最佳拍档》,第二部是民国题材《中华英雄》,第三部是武侠题材《如来神掌》。

(第三章,如果你们在追看的话,求你们订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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