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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土地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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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年,5月19日,中央市,五角堡。

“呃……”张正义有些哑口无言,“好吧。不过为什么是一顷一百亩?每户分一顷的话,现在的土地够用吗?”

张国庆答道:“一百亩地,正好是现在平均耕地面积的四倍,方便分成四圃轮作,一圃种冬小麦,一圃种粟、高粱或大豆等夏季作物,一圃种蔬果棉麻之类的经济作物,一圃种牧草休耕。至于够不够嘛……”他看向了陈潜。

陈潜叹了口气,说道:“很充裕。现在胶州的人口还没后世一个区多,乐观估计有四十万,悲观估计三十万,按五户一口计,也就是六到八万户。而胶莱谷地这一片到处都是平原,潜在的耕地有十五万顷以上,就算是户均两顷都够了。更别说,这几万户里还有不少是城市居民不需要土地,剩下的大部分村民知道我们东海商社的名头还没几个月,根本不在我们掌握之下,就算想给他们分地也没办法。所以说问题的难点就在这里了,我们空地很多,但如何在现有的土地关系的基础上,把耕地有效地分配出去?”

“啧啧,”张正义脸上带着坏笑,把手中的文件放了下去,“要不是之前听明白了,要是单听你这一句,还以为真的终于到了搞土改的时候了呢。不过这么一说,我倒是乐观了,这《田顷法》确实好,但咱也没必要追求一步到位。正过来说,基层掌控力的缺失阻碍了田顷法的实施,但反过来说,田顷法也是有助于加强我们对基层的掌控啊!”

张国庆会心一笑,陈潜嘴一张,随即明白了过来:“哦,你的意思是,原先一户不知在哪个村子的乡民,受到宗族关系和不知道哪里的蠹吏控制,交五石税我们只能收到两石。但现在,我们用一顷低税土地把他引诱过来,登记授田,然后这户村民就成了我们完全掌控的村民了?”

张国庆一拍手:“就是这么个道理!怎么样,首席,你看我这计划,可以提交大会了吧?”

张正义拿了一支铅笔,又拿了一张白纸,一边写一边说道:“是个好法案,但是实施方法要细化一下。总不能一开始就全面铺开吧,你有什么方案没?”

张国庆说道:“当然不能急,一步步来吧。首先,我们有一些退伍士兵和不愿意做工的劳工,可以作为奖励,先找几片荒地,给他们分上一顷地,让他们做第一批农场主……”

陈潜这时候产生了疑问:“等等!有一百亩地可拿,谁还会老实做工,这么一来,岂不是要把我们的劳工都抽空了?!”

张正义抬头看了看张国庆,后者低头算了一会儿,然后说道:“不会的……一百亩看着吓人,不过荒地本来也不值钱。其中能有效种植的最多也就一半,这其中至少要种上二十五亩粮食,以应付夏秋两税和自家的口粮,剩下的七十五亩闲地,他们肯定种不过来,但多少会有些产出,假设他们利用得不错,一户五口人一年也就三四十贯的收益罢了。而劳工在我们这里,吃饭不用钱,孩子可以免费读书,一年下来两口子怎么也赚出三四十贯工资了。再考虑到农业生产会受天时旱涝和市场波动影响,而在商社有着稳定收入还有上升渠道,城市生活也更方便热闹些,所以怎么看都是当工人更划算。更别说,这一顷荒地也不是上手就能种的,还是要开荒的。”

张正义也同意这一点,又补充道:“当然,肯定也有些人宁愿去种田的,这些人要么是不适应快节奏的工业化生活,要么是种田高手,能在一顷地中种出比工资更多的产出,把他们放出去,对我们也未必是件坏事。”

前景似乎很美好的样子,陈潜想了想,说道:“好吧,不过我还是认为应当采取适当的管控措施,以免劳工迅速流失。要么干脆把它定成一种奖励,必须达到足够的贡献才能拿到。”

张国庆点头道:“嗯,对,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包括确权年限,还有税收等等,都是可调节的。我先继续。这些退伍士兵和劳工转职成的农场主,人数太少,离我们想达到的农业全面改革的目标还差得远。不过他们更容易接受我们教导的先进农业技术,能够对本地居民形成示范效应。之后我们就可以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挑几个人少地多的村子,与村民进行协调,形成户均一顷的小型农场。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趁机登记村民的详细信息,把他们纳入我们的治理体系中。”

“嘿嘿。”张正义忍不住笑了出来。

陈潜皱着眉头说道:“你们这是太低估一顷田的吸引力了吧,而且还是一顷只需要缴五石税的一顷田。这个试点方案是建立在‘没人愿意领田’的基础上的,但就我看,这个法案一公布出去,愿意参与的人肯定络绎不绝,到时候的麻烦是如何及时地分配,而不是如何找人来领田。我看,应该加上限制条件,比如‘家里有人在商社做工或者参军’,才有资格领田。”

听了这话,张正义第一反应就是表示同意:“有道理,那不如必须派一个壮丁给我们当上两年义务兵才能得一顷田,嗯,正好安全部整天吵着扩军,就这么给他们扩军吧!”

但随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摇头道:“等等,不太对……如果田顷法铺开得太慢,那么一顷田的价值就会拔得太高,这些先发的田主可就未必会老老实实把田分成四块轮作,说不定会分别租出去。这样一来,生产力没有提升,我们还少收了税,可就和我们当初颁布这个法案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嚯,还有,长远来看,随着人口增长,父传子子传孙,一顷农场会逐渐碎片化,以后该怎么办呢?”

张国庆看了看他,把《田顷法》翻到最后一页,指着上面的某一条说:“说得好。这就涉及到田顷法的另一个核心:禁止析产。”

张正义朝上面瞅了一眼:“禁止析产?”

“对。禁止析产,也就是说,顷即是耕地产权的最小单位,不管是继承、出售、出租还是赠与,都必须将整顷田一起转移,不得分拆。如果想传给子女,只能传给一人,不得每人一块;如果想出售或出租,也只能整体进行,不得拆成几块,分别卖或租给其他人。”

“这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率?”

张国庆肯定地说道:“对的,一顷田拆成四块,分别由四户耕种,不光我们收的税少了,社会总效益也下降了。看上去粮食总产量多了,但是每人的产出则少了。原先一户除去自我消耗,能向外供应十石以上的粮食和相当数量的农副产品。换成四户耕种,则只能提供粮食,农副产品没有了,而且因为没有轮作制度,粮食产量实际上是会低一些的。如果在此基础上再次析产,那么每户不但难以向外提供粮食,自己的生活质量还会降低。这就是内卷化,也是晚清中国农民陷入赤贫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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