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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挑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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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七章挑狗次日,农历十月十二,风雷镇逢集。

  天亮吃过饭,一大家子就下山去了。

  王庆忠家的驮马连着几天干活,伤到了蹄子,昨天瞧着还好好的,过了一晚上,就成了一瘸一拐的了。

  于是今天还是让小白牛驮着东西,由王真真牵着走下山。

  而陈凌也依然背着王素素。

  全家人有说有笑,等出了寨子,走上栈道之后,王真真突然指着前面的马队叫道:“爹,你快看,他们有鹞子。”

  “咦?”

  王存业踮起脚望了望,果然就看到前方驮马队伍的最后面,有一老一少,肩扛两根长长的杆子走着,而在那两根长杆之上,则分别站着一只鹞子,正满目桀骜的朝他们这边看过来。

  见到这个情景,王存业立马对小女儿瞪了一眼:“不要乱喊叫,那是鹞客儿,小心一会儿把你抓走。”

  王真真一听,吓得小脸发白,老老实实牵着牛不敢吭声了。

  “爹,这鹞客儿是啥啊?很不好惹吗?”

  陈凌顿时好奇的很,低声问道。

  由于父亲当初是这边两个乡镇的乡邮员,他从小没听过的事其实不多,但这鹞客儿却是头一次听到。

  “唉,不是不好惹,是这群人里,啥样的人都有……”

  王存业叹口气,轻声讲述起来。

  这鹞客儿,又叫鹞子客。

  其实也属于走南闯北的江湖人。

  他们吃百家饭,行万里路,四海为家,里面什么样的人都有。

  以前的时候,鹞子客过来村寨,小娃子们是最高兴的。

  因为鹞子客相当于耍杂技的。

  他们手上训练出来的鹞子有各种各样的本事,一声令下,放鹞杆上的鹞子就飞出去,做出种种神奇本领。

  小孩子们常常看得入迷,轻松就给哄骗走了。

  由于经常有鹞子客做出这种拐卖妇女孩子的事,时间久了,名声自然也就臭了,甚至越传越离奇,说这些鹞子客敢杀人之类的。

  以至于现在来哪个村哪个寨子,人们都躲得远远的,关门闭户,上门讨水喝也不会搭理,有时还会被赶出村寨。

  风雷镇三省交界,经常有鹞子客从这里经过。

  他们也做生意,做小买卖。

  训练的鹞子,一是为了吸引人,就跟吆喝人的大喇叭一样,把人吸引到跟前才好做生意。

  二是为了警戒,或者生意不好做的时候,放鹞子去山中猎捕鸟雀小兽,也能够简单混个温饱。

  “真真,你能认出那是鹞子啊?”

  王庆忠见到小妹不敢说话了,笑着问道。

  其实关于鹞子客的很多说法比较夸张,就是吓唬人的,专门吓唬小娃娃,但没办法,这年头外面挺乱,大人该告戒的还是要告戒到。

  不然真出了事,没地方后悔去。

  “能啊,姐姐家院子外边就住着一只鹞子,听说是以前让人用枪打伤,半夜里掉进院里的,姐夫把它救过来它还不领情哩,给它东西吃它都不搭理,我们人在外边的时候,它躲得远远的,人一不在,它就老在院子外边闹腾,隔两天就跟喜鹊打架,它还抢了喜鹊的窝哩……”

  王真真小时候经常听大人讲鹞子客多凶狠多野蛮,心里确实是很害怕的。

  听到二哥问话,脸色才好转,又慢慢活泼起来。

  两个小侄子也听得渐渐入神。

  “好家伙,这鹞子真厉害。”

  王庆忠笑了,转身对陈凌道:“你咋不把它勾搭下来啊,这东西训好了,田里种点啥,能赶鸟,平常时候也能看家的。”

  “不行的。”

  陈凌摇摇头:“那鹞子差点让人拿枪打死,非常怕人,见到小娃娃拿弹弓都吓得不行,根本诱不下来。”

  他在家无聊的时候也试着勾搭过,但效果并不理想。

  那鹞子已经成了惊弓之鸟。

  就算帮它开智,让它拥有不低的智慧,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变。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人都是这样,鹞子就更别说了,猎枪对它造成的伤害,能让它记一辈子。

  它能对陈凌这个救命恩人不同,并在家附近安家,其实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老丈人王存业也赞同道:“这鹰啊,鹞子啊,常在天上飞的,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大,轻易不服人。想要把它们训好可不容易,还不如多养两条狗,省心也省事……”

  他这次下山来,除了赶场卖药材,就是想让陈凌帮他挑一两只小狗带到山上养。

  往后小女儿要在县城上学,没办法经常回来,两个小孙子马上也该上育红班,上小学了,老两口想想在家怪无聊的,就动了心思。

  另外呢,这两日见识到黑娃和小金两个的灵性,也让他们怪眼热的,这也是一方面。

  一路说笑的走到山下。

  下了骆驼崖栈道,又行过一段山路,从大仓峪口的村子中穿过,再跨过西河沟,风雷镇上的祠堂就已进入眼帘。

  现在时间也就是刚刚过八点的样子,镇上的摊子就已经支起来了,至于药材铺子前,甚至排起了长队。

  风雷镇下面村寨的山民,有很多药农,即便种粮食种茶,但山地的经济效益也就那样,产出的粮食有的年景,甚至不够全家人吃的。

  种地之余,采药,打猎,才堪堪能维持住填饱肚子。

  “我跟素素、新萍在这儿排队,你们该干嘛干嘛去。”

  高秀兰帮忙把药材从小白牛身上取下来,就对几人乐呵呵的道。

  虽说女婿现在很不错,但毕竟婚后头次回门,还是得招待好了,不能让人在这儿跟着他们排队干等。

  “行,娘,嫂子,那我们先去转转。”

  陈凌笑着点点头。

  然后继续询问媳妇下山后有什么不适没有,王素素有孕在身,刚吃了饭,初冬早间山里也冷,这样就算背着她下山,也难免吸进肚里冷气,陈凌担心她出现不良反应。

  等王素素表示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他这才跟着老丈人和二舅哥离去。

  “嘿,倒真会疼人了。”

  高秀兰轻声滴咕一句,心想我还没关心女儿呢,女婿倒比她这个当娘的问得还细致。

  随后又对小女儿还有两个小孙子道:“不许乱跑,都给我老实点,不然一会儿要啥都不给买……”

  三个在旁边蹦蹦跶跶,乱跑乱跳的小家伙,瞬间乖巧的像是三只小兔子。

  ……陈凌他们转着,走在他们前面,那支有着鹞子客的驮马商队这时径直向码头行去了,他们就先去镇中学找了下王庆文,结果两口子刚吃过早饭,要去开会。

  今天是周六,不过有领导要过来,主要的任课老师是不能轻易走开的。

  所以他们只好从镇中学出来,继续向风雷镇东边的骡马市走去。

  风雷镇的大集也是呈“井”字形,规模上来看,比长乐乡要小,但是人流却一点也不少,甚至更多更密集,摊位紧靠着老旧的明清建筑,用各种门板支撑起来,摆放起各种东西,密密麻麻的拥挤在主街的两侧,集上还有很多临省的翻山越岭过来赶场。

  陈凌甚至看到好几拨身穿苗族服饰的人,是来自临省的苗寨,不过他们这个就是长江以北的“北苗”了,是战乱时期迁徙过来的一个分支,现在已经在临省成了一个小的山区县。

  “这样跨省在农闲的季节是常事,我们这边很多都是这样互相走动,赶赶场,做点生意,药材粮食,很多时候翻两座山头,卖到临省就能赚一笔大的……”

  王庆忠见妹夫盯着那边的苗族人看,就说道:“我和你二嫂前段时间就经常跟别人搭伙往苗寨那边跑,那时候价格好啊,挣得多,我们每次来回一趟,就要六七天时间,路上不怎么睡觉也不觉得累,因为能挣钱,浑身是干劲啊。”

  “不过现在不行啦,人家都知道价格了,没法搞了。”

  二舅哥说的这就是赚的粮食地域差价,对方信息了解不及时的时候能挣大钱,但时间越久越难干。

  “二哥,听你这么说,他们那边粮食价格高吗?”

  陈凌疑问道。

  “不是高,是低,他们受灾少,比我们价格便宜许多,从那边收粮食,往咱们这边卖。”

  王庆忠摇摇头,解释道:“咱们这边路是难最走的,交通不好,人穷粮食贵……”

  “现在还好,已经降下来很多了,不过我们这种倒卖粮食的贩子就没几分利可赚了。”

  “来年粮食价格还会更低的,尤其花生黄豆,今年两三块钱,明年种得人肯定多,到时候那价格没法睁眼看了。”

  说到这里,他对陈凌笑笑:“不过到底是榨油的,你想种就够自家吃就行。”

  显然,他怕陈凌觉得今年卖花生卖黄豆赚大钱了,明年会扩大种植,所以提醒他不要费力不讨好。

  陈凌应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

  王存业听着儿子女婿在身后谈话,也不去插嘴,只是兴致勃勃的带着黑娃和小金在集上乱串。

  等他们两个说完话,才对陈凌道:“这狗确实好啊,太灵了,待会儿要是有虎头黄,凌子你好好帮我挑一挑,这两天再教教我怎么训。”

  陈凌应着,三人很快就到了骡马市。

  风雷镇这边的骡马市,只是山脚的一片空地,刚开始的入口处就是些卖家禽和卖狗的,再往里面走,是卖驮马、驴、骡子、猪羊的,至于牛在这里就很少见了。

  听着嘈嘈杂杂的人声,与各类家禽牲口的叫声,三人就近找了个卖狗的,用一个大竹笼围着,里面有五六只小狗崽儿,纯黑的、纯黄的、铁包金的。

  “老兄,你这是虎头黄么?看着不像啊,”

  王存业冲卖狗的老汉问道。

  “是虎头黄,你看着不像,是还小,刚足月,再长长就好了……”

  老汉抬头笑了下,然后低头扒拉了两下里面的小狗崽儿,往竹笼里塞了一块脏兮兮的厚布垫子,清晨山下也冷,他怕把狗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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