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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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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却没有问过他的想法。

天色将明时分。

沈枫心中平白生出了一丝怨怼之情。

他恨殷思秋连知情权都不愿意给他,也恨她竟然狠心将自己撇开。

更恨自己无能为力。

或许,所有人都是这样。

最终都会抛下他。

无论是父母,还是殷思秋。

他们都不要他。

他会给他们带来灾难。

他才是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沈枫像是一头愤怒的困兽,找不到出口宣泄。

但当第一抹阳光照亮这个秋日时,他又倏地清醒过来,立刻收拾好自己、出发,重新回到医院。

今天,殷思秋体温正常,精神也不错,却还是得要挂很多瓶点滴。

这已经成为一种日常,让所有人逐渐习以为常。

她躺在床上,静静地望着窗外。

这才没过几天,海城第一轮寒潮来袭。

梧桐树叶已经开始落了。

今年好早。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收回视线。

下一秒。

“殷思秋。”

殷思秋心头一跳,抬起眼。

果然。

是沈枫。

他脚步很轻,丝毫没有引起旁人注意,人已经来到病床边。

少年身形颀长消瘦,五官却十分精致,只穿简单的卫衣和黑色牛仔裤,都能显露出非凡气质。

袖子微微往上撸了一小截,露出手腕上小叶紫檀手钏,微妙地透出一丝禅意来。

昨晚,殷思秋就猜到会有这样一幕。

她了解沈枫。

正如沈枫了解她一样。

殷思秋抿了抿唇,声音很轻,“沈枫,我不是因为怕你难过才提出的分手。是我觉得累了。真的。”

至少,要再挣扎一下。

沈枫从旁边拉了把椅子,坐下来,点点头,表情看起来十分平静,“我知道。”

“……”

“是我不能答应分手。和同情也没有关系。”

归根结底,是他不能离开殷思秋。

殷思秋攥紧了手指,呆呆地看向天花板,“可是,不分手,我们俩都会很痛苦,不是吗?”

沈枫不解:“为什么痛苦?”

“……”

“殷思秋,你不会是觉得自己要死了吧,所以想干脆分手,义无反顾地离开。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你难道不知道,癌症病人的平均存活时间是二十年吗?后面二十年,你打算从此一个人独来独往?再也不谈恋爱、不交朋友吗?否则,岂不是每次恋爱、和人相处,都会觉得痛苦?”

这还是沈枫难得咄咄逼人、说那么一连串长句子。

殷思秋愣了愣。

她不由自主地转过视线,把目光落到他脸上,似乎想看看他是不是在说什么安慰之词。

二十年……吗?

她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是,那可是沈枫说的呀。

他那么聪明,看过那么多书,肯定知道更多。

而且,沈枫从来不会骗她。

沈枫抬起手,指尖轻轻触过殷思秋脸庞。

“所以,”他继续慢条斯理地说,“暂时,我们还能纠缠一下。咱们俩又都是初恋,是不是不该收尾得太快比较好?”

如果、如果佛祖真的能听到他的祈求。

那么,他和殷思秋的一辈子,不该这么短暂。

他不会放弃。

-

沈枫一番巧言令色,终于成功留在殷思秋的病房中。

只不过,殷思秋不肯让他请假,他不得不每天开车奔波于医院和F大之间。

幸好,只是大一第一学期。

课程还不是那么繁琐忙碌。

沈枫足够聪明,应付这些没有问题,能抽出许多时间来陪伴殷思秋。

殷父殷母见女儿高兴,自然也没有意见。

病房里有这么个赏心悦目的男生常常出现,隔壁两床的大爷大妈也跟着高兴起来,没事就朝殷思秋打听,例如“这是你男朋友吗”、“你们谈了多久啦”、“是不是高中早恋啦”、“什么学校啊”之类问题,间或还要夸奖几句“真俊呐”、“模样老嗲咧(海市方言:模样真好看)”。

周末,丁晴也会抽空过来。

两个小姑娘凑在一起漫天胡地闲聊,沈枫坐在一旁,剥点水果给他们,偶尔才插几句。

就像是回到了高中时期。

因此,殷思秋每天都心情很好,积极配合治疗,再痛的针也不吭气,手背上被滞留针打得青紫一片也不觉得委屈。

她在奢望自己未来的二十年。

奢望和最喜欢的沈枫能一直在一起,久一点、再久一点。

偏偏,就算这样努力了,殷思秋还是一天比一天更消瘦,像是正被魔鬼吸取着生命。

……

十二月。

农历节气里的小雪。

窗外,梧桐叶终于掉光,剩下光秃秃一片枝干。

殷思秋打开前置相机。

没忍住,自嘲地低低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镜头有扭曲效果,这样看起来,她已经形如枯槁,大概能直接去本色出演鬼片。

或许,美梦终究只是梦。

一切都会落空。

……

晚上七点。

沈枫冲进医院。

殷思秋刚刚好从急救室被推出来。

麻药还没有消退,她安安静静地闭着眼,躺在雪白床单上,脆弱得像是落叶一般。

“殷思秋!”

听到声音,殷思秋眼皮微微动了一下。

沈枫看着她,想去握紧她,却竟然有种无处落手的感觉。

仿佛只要轻轻一碰,无论是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将她碰碎。

这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没有一个人睡得着。

殷母已经哭倒下好多次,被殷父搀扶着去了隔壁吃东西,留下沈枫在病房里陪一会儿。

至凌晨时分,殷思秋终于从麻药中缓缓醒来。

第一眼,是沈枫通红的眼睛。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沈枫露出这种表情。

殷思秋精神头不错,伸出那只没有挂吊针的手,轻轻碰了碰他膝盖。

又轻笑了一声,哑着嗓子喊他:“沈枫。”

“嗯,我在这里。”

殷思秋拉住他手指,语调十分轻松,“你知不知道一件事……”

沈枫:“什么事?”

“人死之前,最后消失的是听觉。”

“殷思秋,不许你胡说八道。”

闻言,沈枫眼睛更红了,简直像兔子一样。

殷思秋又抬手,摸了摸他俊朗的脸颊,兴致勃勃地提议:“……所以,如果到了最后,你也不能哭,要笑着说爱我。好不好?”

“……”

“因为,殷思秋最喜欢沈枫了。”

从14岁,到18岁。

漫长的四年。

她永不言弃的喜欢。

我们的故事就像一部烂俗的小说,却没有走向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终点,只留下烂尾的结局。

“……或者,到时候你就给我唱个歌吧。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唱你喜欢的周杰伦,沈枫,你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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