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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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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知道有蜀山派,可是很少有人见过。

有的人说,蜀山只是蜀地高山的统称,蜀山派便是蜀地山中门派的统称;也有人说,蜀山并不存在,只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修仙门派。

眼前这座仙气缭绕的高山,难道真的便是传说中的修仙门派,蜀山派?

如果说全真教修的是道,茅山派修的是术,那么,蜀山修的便是仙。

蜀山是人间少有的修仙门派,平时隐匿在大山之中,山外全是结界,外人很难找到。

‘老乌,你是怎么知道蜀山派就在此处的?’

章风云问道。

‘年轻时候的事情了,这里,或许有救你家娘子的方法。’

老乌眯着眼,陷入回忆。这老乌,仿佛还有很多故事。

蜀山派,又称蜀山剑派,天下剑术鼻祖。

四人向前走着,不久便来到山脚下。老乌示意先作停留,今日不宜上山。

众人对老乌的话深信不疑。

蜀山下有很多农户,这些农户只是稀稀落落的散布在山下,并没有什么成规模的村庄。

若非得说一个村庄,那便是问剑村。

问剑村有十几户人家,家家都是铁匠,户户都会铸剑。

来到村口,看见一个巨大石碑,上面写着两个字----‘问剑’。

字体苍劲有力,一气呵成,一看便是高手用剑刻上的。

老乌示意众人先在村口停留,自己独自走进村里,向村里的一个老者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摆手示意众人进村。

这个村子,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一身健壮肌肉,高高隆起的肌肉,仿佛要把身上的衣服撑破。此时,村中的人满眼敌意的看着章风云四人。

村中‘叮叮当当’的铁器敲击声不绝于耳,四人在一个白发老者的带领下,来到一个院子。

这白发老者,是此地的村长,问剑村的村长是世袭制的,名字中都必须带一个铁字,这一届村长名叫徐铁冲。

村长安排四人在院中住下,院子还挺别致,一座瓦房,房中分出三间小屋,一个正堂,两间卧室。

屋中摆设全是清一色的铁器,甚至桌椅板凳,都是生铁锻造的。

村长走后,老乌拿起铁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喝着。

‘老乌,这些人,怎么怪怪的?我看他们眼神都不善啊。’

章风云问道。

‘这些人在此地隐居多年,最忌惮外人,不要多虑。我们在此地安歇几日,下月初一,便可上山。’

老乌品了口茶,砸吧着嘴,说道,同时还闭着眼,摇头晃脑,一脸享受。

‘呸呸呸!这壶里是什么东西,难喝死了!’

当归本想学着老乌的模样,品一品茶,可是刚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这茶水本就是劣质,再加上用铁壶泡制,苦涩味加上铁锈味,十分难喝。

‘小孩子家的,你懂什么?’

老乌笑道。

‘老乌,你似乎对蜀山很熟悉。’

站在角落里的剑奴突然说话了。

‘哦?有吗?老夫只是年轻时有幸来过一次蜀山,也算不上很熟悉。’

老乌道。

日上三竿,有妇人用铁碗盛了饭,给章风云四人送来。山里也没有什么好饭,只是普通的山野食物。当归早就饿得咕咕乱叫,看见吃的来了,毫不犹豫就吃了起来。

送饭的妇人将四个大碗放在桌上,也不走,而是向老乌伸出了一只手。

那模样,竟然是在要钱。

‘那个,,我说,你们谁身上钱多,,,老夫出来的匆忙,没有带钱。’

老乌说着,眼睛一直看着章风云。

在出发之初,轩辕三送给章风云三百两黄金作为盘缠,章风云身上有一百多个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因此本想推辞,可是盛情难却,最终还是收下了轩辕三的三百两黄金。

这一路的吃喝花销,都是章风云在付账。

章风云从收纳袋中拿出一锭碎金,大约有一两左右,放在了妇人手上。

可是这妇人竟然先把黄金装入口袋,一只手又伸了过来。

‘不够?’

章风云问道。

那妇人看见章风云张口说话,一只手指了指耳朵,摇了摇头,然后又指了指嘴巴,又摇了摇头,然后,又把手伸向章风云面前。

这妇人竟然是个又聋又哑的人。

章风云无奈,又掏出一锭黄金,这一次,约有三两。

妇人还是摇头,又伸了手。

‘你这黑店,几碗饭,竟要这么多钱,信不信我拆了你们这个破村子?’

站在一旁的剑奴有些看不下去了,掏出黑鲨剑,威胁道。

妇人自然是听不见剑奴说话,可是当她看见剑奴手中的黑鲨,眼神中满是惊恐,‘啊啊’的喊着,跑开了。

‘哼,果然欺软怕硬。章风云,他明摆着是坑你。’

剑奴愤愤道。

‘无妨,我带的钱多,多给他们一些也无妨。’

章风云道。

吃完饭,过了一会儿,那聋哑妇人便来收了碗筷,只是看到剑奴,眼中又闪过一丝恐惧,拿着碗筷匆忙离开。

四人无事,老乌便教起了当归蛊术。

章风云和剑奴饶有兴致地看着老乌操纵着一群蛊虫,追的当归满院子‘哇哇’乱跑。

老乌操纵的这种蛊虫只是最基本的一种,没有太大毒性,可是被叮咬上以后便会全身奇痒,被叮咬处的皮肤也会长出红包。

‘臭老头,坏老头,我不学了,你赶紧把这些虫子收回去,不然我可要不客气了!’

当归捂着脸满院子跑,还一边骂骂咧咧的。

‘小娃娃,想要成为我的亲传弟子,便要先适应这蛊虫的毒性,你越跑,毒性扩散的越快。’

老乌笑道,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

当归终于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任凭这些蚊虫般大小的虫子叮咬。

说来也奇怪,当归停下来,果然如同老乌所说,这些飞虫的叮咬反而不太痒了。

章风云早就笑的前仰后合,这哪里是停下来的原因,而是当归的整个脸都因经肿成了猪头,脸上露出的皮肤红包一个盖着一个,飞虫虽然爬满了脸,却本根无处下口。

当归有模有样的学老乌打坐的样子,双腿盘起,气沉丹田。

这次倒真的有效,只见当归耳中飞出无数金色小虫,这些小虫飞出来,便冲向老乌的那些黑色虫子,不一会儿,金色小虫便将黑色小虫吃光,然后又飞回当归的耳中。

当归还在打坐,丝毫没有发现眼前的景象,更不知道自己的耳中竟然有很多金色的小虫。

不一会儿,当归脸上的红肿消退,恢复如初。

‘嘿,我果然是百毒不侵的天才,你看,这些虫子拿我没办法了吧。’

当归觉得身上的痒消除了,睁开眼,有模有样的说道。

‘很好,小娃娃有天赋,这么快便能掌握金蚕蛊的用法,孺子可教也。’

老乌欣慰道。

随后,老乌将刚才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当归。

当归先是不相信,在得到章风云和剑奴的肯定的回答后,先用手去抠,然后用水冲洗,哭着喊着要把耳中的虫子弄出来。

闹了大半天,当归也累了,躺在床上睡着了。

入夜,已是隆冬,窗外飘起了雪,剑奴望着窗外的大雪出神。他想起了杭州城的大雪,想起了宁王府,当然,不可避免的又想起了宇文珠。

她现在,一定过得很幸福吧。

剑奴黯然神伤,茫然看着窗外的大雪,思绪万千。

或许,永远清醒也不是一件好事,多希望此时有一坛醉生梦死,好好醉上一次。

‘剑奴,小心!’

身后传来章风云的声音。

出神的剑奴没有发觉,自己的身后,一柄飞剑极速飞来,正要插向自己的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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