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这十五年的光景,章风云变化很大,轩辕三却几乎没有变。
章风云一五一十的告诉轩辕三关于自己的身世,还有太行山里的各方势力。
轩辕三起初很惊讶,不过随后便释怀。
那日天师张道陵来到章家庄必定不是偶然,能惊动四大天师之一的张道陵,章风云必定不是普通小妖。
章风云与轩辕三这叔侄二人秉烛夜谈,不知不觉已经是月至中天。
‘三叔,宇文家的大小姐如今可是被你宠坏了啊。’
章风云道。
‘风云,你有所不知,宇文家本就对我们有救命之恩,再加上珠儿全家上下几千口人惨死在狼妖的利爪立下,我于心不忍,十分可怜这孩子,因而对她百般宠溺,谁知道竟然惯了她这一身坏脾气。’
轩辕三叹了口气道。
‘三叔,那日狼妖突袭黑云寨,本与宇文家无关,是狼王为了救我出寨子,才酿成这一番惨剧。’
‘我早就料到如此。’
‘是我对不住宇文家,更对不住宇文珠。’
‘风云,你不必太过自责,当时你还灵智未开,这一切要怪就怪狼妖残暴无情,与你无关。’
‘可是,三叔,,,’
章风云听到轩辕三的话,欲言又止。
面对眼前的这个三叔,章风云是一百个信任,可是有些话还不敢说,或者说不知如何开口。
‘风云,你我叔侄二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为何欲言又止。’
轩辕三问道。
‘三叔,那日突袭黑云寨的狼妖头领,名叫红灵,对侄儿照顾无微不至,本不坏。是我生父手下大将红狼王之女,我们早有婚约。而且侄儿在一年前已经和红灵完婚。’
‘什么?风云,你竟然跟这狼妖成了婚?’
轩辕三不可思议的看着章风云,站起身来,踱着步子。
‘三叔,我本就是妖,黑云寨全寨数千口人命因我而起,明日我便可自绝于宇文珠面前,以死谢罪。’
‘你这,,,罢了,风云,此时不要再跟任何人提起,尤其是珠儿。’
轩辕三叹了口气,仿佛一时间苍老了几岁。
随着修为的提升,轩辕三越发感觉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世界中强者林立,任何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我如今守着这南半壁江山,北方大军咄咄逼人。宋国虽然富庶民强,可是并没有可用的将才,风云不如留下来帮帮三叔?’
轩辕三岔开话题,问道。
‘既然三叔需要,我必定是责无旁贷,只是我还有一件心事未了。’
章风云道。
‘何事?’
‘我的妻子红灵为了救我,死于太行山中的万月城,此时已经灰飞烟灭,我想要救她。’
‘风云,既然已经灰飞烟灭,如何救得?’
‘我在蔡州城中遇见一位老神医,名叫柳逢春。这柳神医临死之前隐约提到苗疆二字,我想,这起死回生之法,可能在苗疆。’
章风云提到苗疆,眼中闪过一丝希望。
‘可是,这苗疆有十万大山。又是山民杂居之地,茫茫千百里,你如何找到救人之法?’
‘侄儿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
‘也好,如今我宋国腹背受敌,南有苗人,北有蒙古铁骑。我便派人随你潜入苗疆,一是帮你寻觅救人之法,二是顺道了解苗疆之乱根源。你看这样可好?’
‘全听三叔安排!’
‘时间不早了,眼看就要天亮了,我们叔侄二人就算有说不完的话,也不急于这一时,风云早些休息吧。’
轩辕三看着天外的朗月,笑着说道。
章风云出了轩辕三的寝室,刚走到门口,便被轩辕三又叫住。
‘风云,我看你的修为已经在地仙境界。三叔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你能否答应帮三叔一个忙?’
‘三叔请讲。’
‘我既是轩辕家的后人,必定以保卫汉室江山为己任,他日蒙古铁骑杀来,我定会与这半壁江山共存亡。只是,若我不在了,最放不下的还是珠儿,珠儿被我宠坏了。风云,你能否答应三叔,无论日后珠儿犯下何等滔天大错,看在三叔的份上,保全她的一条性命?’
轩辕三看着章风云,满眼期许。
章风云看着眼前这个人,还是那般和蔼慈祥。这目光让人无法拒绝,更不忍心拒绝。
‘我答应你,三叔。无论日后宇文珠犯下何等大错,我定当拼尽全力保她性命。’
章风云拜别轩辕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一夜,月光照的大地通亮。
轩辕三一夜未眠,如此月色正是修炼《轩辕决》的良机,后半夜,轩辕三开始盘腿练功。近十年来,轩辕决再无突破,似乎已经到了瓶颈,轩辕三也停留在了地仙后期,无法再冲破第五重境界。
章风云坐在窗边,看着皓月当空,想起了这些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十五年后,再遇见三叔,章风云好像一条漂泊了很久的船,终于找到了港湾。
只是这个三叔再也不是那个无所事事的胖管家,而是一个顶天立地,要凭借一人之力支撑起整个国家的宁王。章风云想为三叔做些什么,来分担他的压力。
剑奴也没有睡觉。剑奴作为半人半魔,睡觉本就不是必须的。他可以永远都不睡,只要他想这么做。这些天发生的事情,让剑奴的心很难平静。
一开始,剑奴以为杨飞宇是阻碍他和宇文珠的那道墙,可是这几日看到宇文珠对章风云的态度,剑奴逐渐明白了,自己在大小姐的眼中,竟然是透明的。就算没了杨飞宇,还会有张飞宇,李飞宇,刘飞宇,,,,
宇文珠的不会爱上他,他只是一把剑罢了。
还有章风云提到的那些话,剑客有三种境界。起初,剑奴以为天下论剑,他已经没有敌手,人剑合一便是剑客的最高境界。
可是章风云告诉他,剑客的更高境界是无剑,并且那个所谓的‘朋友’,百越剑客已经在千年前便达到了这种境界。自己真是可笑至极,自大至极。不要说最高境界万剑归宗,就连无剑境界,自己还未触及。
睡得最香的是当归,当归从来没有睡过这么软的床,宁王府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这么新奇。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是孩子心性,扑腾了半夜,终于穿着衣服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