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 >万家生佛 > 第171章 合法?正规?不是代购!

第171章 合法?正规?不是代购!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按照一个不科学的算法,“天价芦笋片”的利润里“药虫子”一般占20%,赚的不算少了。

但是,苏沐很不理解的一点是,西林制药厂有自己的销售团队,怎么西林革就能够到这些家伙的手里了呢?

这事儿,可得好好查一查!!!

当然,目前苏沐的关注点还是在眼前的这个男子身上。

男子显然被苏沐具有欺骗性的外表给唬住了。

他赶紧把苏沐拉到一边,低声问道:“你小子怎么知道我们的行话?你也是圈里人?”

苏沐低下头,说道:“哥,我不是病了吗?格列卫呀........太贵了,吃不起!所以就了解了一下我们这个行业。”

“我查过资料......”苏沐还有些神秘兮兮起来,低声道:“隔壁国家有两百多的药,便宜!”

“胡说什么呢?我们这个和代购不一样,我们这是正规药品,国家许可的合法药品,你说的那是国外代购,买回来的都是假药,不合法!”

男子说着还挺起劲,竟然给苏沐建议道:“哥劝你一句,不要碰那些药,做个守法公民!但是我们的药不一样,都是经得住查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药品,你之前不是确认过了吗?”

“哦,是这样啊。”

苏沐故意放了一个烟雾弹,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小白。

医药代购确实和“药虫子”不一样。

就在2013年,由鹰国吉利德公司开发的第一代丙肝新药索非布韦问世,将丙肝的治愈率提升至90%以上。

此时,国内的约1000万的丙肝患者还在受着病毒的侵扰。

有人看到了此间的商机,创建了康安途医疗旅游公司,以人工带药为商业模式,获得了一笔融资。

此后,前往印度的旅行团开始兴起,大大小小的旅行团络绎不绝,出国买药如同足球队出访参赛。

勇哥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这种买药之旅的商业模式,在获得了巨大成功之后,被顺势“山寨”,模仿者除了初创企业,还有成立多年的老资格旅行团。

只不过,这个行业除了在大批量的进入者进入后快速形成红海,还面临着商业模式触犯法律红线的拷问。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销售的药品,均以假药论处,不论药品在境外的真假如何,在国内没有生产批文,就不允许被上市销售。

不过,药虫子的起源也不是很久,因为西药在国内形成系统规范化的管理,也不过是上世纪末的事情。

九三年引入外资医药巨头,直到2001年的时候,国内才因wto出现了一些与药品专利相关的法律。

在这之前,药品质量可能参差不齐,但是药价绝对是没有后来那么高的,没利润的事,自然也就没人干了。

有了专利法以后,问题就来了,价格太贵了!

所以,在2006年的时候,国内第一次引入了“专利实施特殊许可”,本意是为了解决专利限制。

这点就有意思了........

这个背景恰好是后大流感时期。

但是,奇怪的是,国内药企在申请啰氏特效药品专利特殊许可时遭到了驳回,转而为啰氏在国内的专利授权生产开了一路绿灯。

意思也就是.......

啰氏有专利,他可以在国内生产药品并且上市,听着合理,但是国内药企想要按照特殊许可办法进行仿制,不行!

特殊时期,进口药价高,企业按照法规申请,但是又不让执行?

做出这种决定的缘由不言自明:官方试图打造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这与经济发展策略有关。

只不过,这确实开了个不太好的头,这就注定了医药仿制需要被牺牲。

所以,专利法出台那么多年,国内的仿制药的合法性,仍然没有受到保护。

医药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商业常规逻辑在公众生命权利面前,是一种非常苍白的论调。

也就是说,人都要没药吃了,你给我讲什么专利?生命当然比起商业的合法利益更重要。

所以,仿制药这种“山寨”行为,在落后潦倒的阿三大行其道。

他们奉行的就是——存在即合理!!!

1911年,大英帝国在阿三殖民时期颁布了首部专利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既承认药物生产过程的方法专利,也承认药物产品本身的产品专利。

在当时,引入这部“殖民法”的结果是,专利保护变成了大英帝国向殖民地进行商品倾销的保护伞。

1970年以前,阿三99%以上的药品专利和近90%的药品供应由跨国制药企业把控,这一垄断局面也使得跨国制药企业具有绝对的定价权,印度药品价格居高不下。

这个情况,与我国专利法形成后极其相似,只是我们是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所以外资巨头才没有太过分。

1970年以后,阿三实在受不了外资把控下的医药市场,颁布了新版专利法与药品价格管制条例。

该系列法律对制药业最大的影响体现在两点:

一是不授予药品的产品专利、只对生产过程授予方法专利,这一条形成了日后印度仿制药行业生存壮大的一切基础。

二是大大缩短了专利的有效时间。

在后来的三十年间,阿三的药品价格管制法案被多次修订,每次都是进一步限制制药商的利润。

直到1995年,世贸组织进入了世界历史舞台,阿三以两个法令巧妙对冲了专利对于药品仿制的限制,一个是“特殊专利许可”,一个则是“化合物专利限制”。

其中,特殊专利许可规定,因公共健康等原因,可以对专利实施特殊许可,也就是说专利药可以被仿制。

而“化合物专利限制”则规定,只保护“大幅提高疗效”的药品专利,不保护对原有药物混合物或衍生药物的专利。

这两条被那些手握医药专利的人认为是“耍无赖”,但却又无可奈何,因为阿三就是我行我素,仿制你们的专利药合法。

本质上,他们这样做,其实仰仗的无非是两个原因:我穷,我被你们害过。

只不过,我们国内虽然也有了专利特殊许可,可是国内企业都没被允许过就是了。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