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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本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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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承认我是故意带你去那里的,因为我想让你知道,侵犯你的男人目前正被人控告谋杀。”

“是的,而且他被控告谋杀的时间恰巧在我被侮辱的时间段里。你带我去法庭听审无非是想着,到底是想让法庭控告他谋杀还是控告侮辱是吗?”

“不用选择,在公义上,他根本就没有杀人,你应该很清楚,他那晚在酒店侮辱了你,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杀人,他不是凶手啊!”

“你想让我怎么样?亲自去跟警察说,我被他侮辱了,侮辱那会他有不在场证据,我是受害者,还要替他作证是不是?”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一点都不关心别人,他们说得很对,你根本就没有为身边的人着想过。”

她跑回了自己的房间,他很无奈很愤怒,但又不好发作,只好坐在沙发旁,很烦躁不安地点燃了一根香烟,很猛烈地吸了一口。

她躲在房间的门口偷偷地凝望着自己的父亲,她隐约记得父亲已经戒烟多年,他一直在努力克制自己接近酒精与香烟,他不愿意成为一个魔鬼。

但是他现在为了她的事情竟然再度吸烟,可想而知他的压力是多么的大,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只知道父亲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竟然为了公义。

打算为那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作证。这一点她是无法接受的。她宁愿不讨回任何的公道,她也要眼睁睁地望着那混蛋被判处死刑。

不知不觉,这是他今夜吸的第六支烟,站在警察与父亲的角色中,他该如何取得平衡呢?

这倒是一个问题,他不想女儿对自己失望,但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无辜的人在法庭上被判处死刑。

人生总是充满着矛盾,一个问题还没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已经诞生。

普通法院

所有人陆陆续续地到场了。

雷斯顿默默地坐在角落里听审,他的女儿也坐在角落里听审,只不过是另外一边的角落里,两人就像产生矛盾的邻居那样,彼此不憎恨对方,但怎么也不肯率先开口认错。

叶枫匆匆忙忙地拿着公文包赶到法庭,坐下来之后还不忘拿出迷你小镜子整理着自己的形象。柯东明将这一切看在眼内,不禁笑了起来。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岚加俐站起来,郑重其事地鞠躬着:“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负责本案化验工作的化验师出庭作证。”

法官:“本席批准。”

岚加俐拖着修长的黑色衣袍,移步至证人栏:“麻烦你给我们简单地说说,在凶案现场你们发现了什么。”

化验师:“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滩血迹,经过化验证实是属于本案死者的;另外凶案现场有曾经打斗过的迹象;我们发现了很多零零碎碎物品,凶案现场曾经被人搜查过。”

“最后,我们在凶案现场发现了一支棒球棍,上面染有死者的血迹以及头屑,结合法医官的验尸报告,我们绝对有理由相信,在现场找到的棒球棍很有可能就是杀死死者的凶器。”

岚加俐:“在凶器上,你们发现了什么?”

“在棒球棍上除了找到死者的指纹之外,我们还找到了被告的指纹。”

“你的意思是,被告很有可能是拿着棒球棍袭击死者的……”

叶枫望了一眼被告,顿时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对未经证实的事情加以推测。”

法官:“反对有效!控方请你注意言辞。”

岚加俐略感歉意地鞠躬着,随后又说:“请问凶案现场有没有发现门锁被破坏的迹象?”

化验师:“没有,门锁是完好无损的。”

“换言之,死者与凶手之间是互相认识的……”

叶枫:“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在法庭上进行主观的猜测。”

法官:“反对有效,陪审团不需要记录控方刚才的一番话。”

岚加俐:“法官大人,我要求传上一号证物。”

棒球棍被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递交至法官的面前。

岚加俐:“法官大人,控方根据这一支棒球棍的购买记录发现,这一支棒球棍是不属于死者所有,而是被告的。”

“接下来我要传上二号证物,这份证物可以证明棒球棍是属于被告的,显而易见,现场所发现的凶器其实就是被告带至现场的。”

接着一份购物的消费单据被当成呈堂证物递交至法官处,法官看了一眼,接着便专心致志地记录着。

岚加俐:“凶案现场被人翻乱,我怀疑凶手可能在现场寻找某些物品。”

叶枫:“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我们需要专注于与案件直接相关的线索。”

岚加俐:“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对证人进行盘问。”

叶枫转向凝望着化验师,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深思。

他缓缓地问道:“据我所知,你在现场的化验结果中,只在凶器上找到了指纹。是这样的吗?”

化验师慎重地点头:“是的,确实如此。”

叶枫接着说:“那么,能否进一步检查凶器上的指纹?我想知道是否有人曾经尝试擦拭过这些指纹。”

化验师:“恐怕不能。

叶枫:“你曾经说过,死者住的地方曾经被人翻乱了,你能不能肯定是死后发生的,还是在死者遇害之前被翻乱的,还是死者自己翻乱的呢?”

岚加俐

:“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提出过多的引导性问题,企图误导在座的陪审员以及浪费公务人员的时间。”

法官:“辩方律师,本席有责任提醒你,专家证人只需要告诉我们与该案件有关的化验结果就可以,至于其余主观上的猜测,我们在法庭上不予考究。”

叶枫:“属于凶器的棒球棍,有没有几率会被第三者接触呢?”

岚加俐:“反对!”

法官:“辩方律师!”

叶枫立马停止了盘问:“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控方可以继续传召证人。”

岚加俐站起来,望向陪审团:“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犹文太警官出庭作证。”

法官:“本席批准。”

犹文太恭恭正正地从法庭外面走进来,坐在证人栏内。

岚加俐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倚靠在证人栏里面的木栏旁。

岚加俐:“在本月的7月13号,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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