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要我从贼?让我未婚夫来跟我说!(万赏加更5)
发现自己进了记忆当中,沈乐第一反应是低头观察自己,左顾右盼,还抬手摸了一下。
很好,身上没穿嫁衣,没穿女装,也没顶着凤冠。就算红嫁衣在旁边一直虎视眈眈,想要给他按头女装,沈乐也并不想尝试!
确定完了自己的情况,他才有时间观察周围。第一眼,没看到那位年轻姑娘;
第二眼,没看到书生;
第三眼……啊,还是在城头上……
居然是从上次断链的地方开始转播的?沈乐微微惊喜了一下。而更惊喜的是,他听到城头上一声大笑,随即就是怒吼:
“男子汉不靠自己打回去,靠卖自家女眷活命吗?你能活到现在,是不是卖了你老娘!”
啊这……
沈乐脑子转了两个圈子才闹明白,城上发言的这位,大概是在骂土匪头子“**养的”之类的话。
而这时候,发言的那条壮汉,已经振臂一挥,放声高喝:
“打!”
砖头,石块,甚至瓦片,劈头盖脸,砸向怒吼着想要冲上城墙的土匪军。城上发言的汉子,一边骂,一边打,大呼酣战:
“你们这些****!”
“整天就想着抢钱抢女人!”
“下面的兄弟,我知道你们有些人是被裹挟的——你们的头领不想着让你们填饱肚子,光想着为自己抢女人,这种人,你们要跟着他干?”
“灭了他!灭了他!拿着他的脑袋投诚过来,还是良民!”
这些呼喊和叱骂,虽然没能让下面的土匪即时动摇,却也很好地维持住了城头的士气。
而打退了土匪的进攻,回到城中心议事的时候,也是他第一个出头,执意反对:
“卖掉自己人换土匪退兵?他们第一次让我们卖掉那个姑娘,第二次,就能让我们卖掉城里的将士,第三次,就能让我们献城!
——到时候,大家都是反贼,死了都要灭九族的!!!”
说得好!沈乐在旁边握拳给他加油。
这一通狂喷之下,城里那些头面人物,再有什么阴暗心思,也不好说出口,只能随声附和,表示绝不会出卖自己人。
沈乐也大大松了一口气,脚步轻快地绕出厅堂,溜去看那位姑娘。姑娘已经放下小姐的架子,换了一身短打,天天拎着刀绕府巡逻:
一天定时三次,早上一次,傍晚一次,入睡前一次。除此之外,就是把家丁、壮妇聚集起来,努力训练:
不指望他们突然变成高手,至少,要能抵挡两下,要能够跑得掉。或者,在土匪冲进来砍杀的时候,不至于腿软……
日子过得很快。一天又一天,有人受伤,有人残疾,有人再也没有回来。
而最让人无奈的,还是城里一天天减少的粮食——
哪怕百姓再怎么节省,哪怕大户人家再怎么抠出存粮,也只能把“只剩十天的粮食”,变成“只剩八天”、“只剩五天”、“只剩三天”……
“再没有粮,顶在城头的大小伙子们,都没力气挥刀了。”又是一次疲惫的抵抗之后,县城里的那些肉食者们,再次坐在了一起:
“得想办法。要么不惜一切代价,死顶到底,要么……”
开城投降,或者,把那个土匪头子要的人,直接交出去。
“有援军吗?”县里户房的书办左胳膊吊在脖子上,满是期盼。
县令半身染血,右胳膊裸在外面,袖子在城头被割掉了半截,他也全不在意,只是慢慢摇头:
“我派了三批人冲出去。县里武功最强的捕快,贼头儿,我的贴身护卫——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
“朝廷是不管我们了吗?!”
“难道要我们都死光了,援军才肯来?”
“我就知道那个老东西……”
在座众人七嘴八舌,狂骂了一顿,却也没什么办法。要抵抗,要不惜一切代价抵抗,这“代价”是什么他们都知道。
能坐在这里的都是读书人,城中粮尽,继续抵抗下去的代价,明晃晃写在史书上:
“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
真要走到这一步吗?
真的值得走到这一步吗?
这座县城里,真的有人,有这样的威望和坚持,能带着大家抵抗到这一步吗?
如果没有,如果做不到,那么,结果还是城破,或者投降……
“如果真的要投降,还不如……”
低低的私语在众人当中蔓延。砰的一声,年轻书生摔了杯子,怒目指向众人:
“为了一己安危,出卖无辜女子,这种事情,你们说得出口,我却耻与你们为伍!我这就去告诉林姑娘,让她冲出城去,远走高飞,不要回来!”
沈乐忍不住微笑起来。很好,他想,哪怕整座城的人都背叛了你,只要这一个人没有背叛就好——
“哎呀,你怎么能说是为了一己安危呢!明明是为了满城父老!”立刻,坐在他上首的一位
老书生,县里的退职教谕,昂然反驳:
“为了这一城生灵,为了国朝忠义,只是一介妇人,有什么不能舍弃的?昔日张巡杀其爱妾,以飨将士,史书传其忠义之名——”
“林姑娘是我的妻子!是我的未婚妻!”年轻书生的声音越发高亢。妻子和爱妾怎么可以一样?
妻者,齐也,夫妻敌体,我有什么,她就有什么,我的一切尊荣、一切地位都和她分享;
妾通买卖,妾可以拿出去赠送、交换,妻子和妾室,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唉,又不是要你把她杀了。”老教谕捋着胡须,语气越发理所当然:
“她也是为了满城父老舍身,你如果对她有心,等她回来,你好好待她,不嫌弃她,那不就行了?”
“杀贼护民男儿事,凭什么要卖了她一个女子!”书生更加愤慨。老教谕理直气壮地摇头:
“非也非也。若是到了城破的一日,她一个女子,又是贼首点名要的,岂能独存?
——既然不能独存,用她一人,换取满城性命,岂不是理所当然的事?”
“老师,看在您之前教导过我的份上,我最后叫您一声老师。”年轻书生胸膛起伏不定,最后,还是恨恨地一甩手:
“林姑娘是我的未婚妻,她于我有恩,今生今世,我绝不会卖了她——如果有人敢对她动手,我与他不共戴天!”
他是一个举人,一个年轻举人,一个有可能考上进士的年轻举人——就算考不上进士,也有资格选官。
这话一放出来,厅堂中立刻冷场。县令在城头呼喊、指挥了一天,自己也挨了两刀,此刻力倦神疲,靠在桌上,头一点一点地打盹;
户房,吏房的书吏,低头看着自己脚尖,不敢做声;
只有林姑娘的义父,那位蒋大人咳嗽了一声,起身去拉他:
“唉,其实我们也不想送她出去的。真的伤了她,我难道不痛心?贤婿息怒,我们再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
他拽着书生往门外走,临出厅门,回头给厅里众人使了个眼色。书生发了一通火,也不好违拗,只在踏出厅门前最后一步,驻足回头:
“我宁可上城头抵御贼匪,亲自拼杀,也绝不会把她送走!要送她出城,还不如给她兵刃甲胄,让她一起上城作战!”
他背后,一群肉食者相互对望,只是不语。沈乐看得心脏一点点沉了下去:
这是作战的问题吗?
这是缺粮的问题!
是没有援兵的问题!
是城里人心不齐,不想冒险的问题!
根本问题不解决,光说“不同意”有什么用?
可是,任凭他大喊大叫,任凭他敲敲打打,都没法把消息传出去一点点。姑娘仍然持续着她巡逻、练武、训练家丁的任务,直到有一天——
“姑娘,你快走吧!快走!”半夜三更,一个十来岁的小丫鬟,沈乐认得正是陪姑娘出嫁的那一个,急匆匆奔了进来,摇醒她:
“他们说,要把你交给城外的土匪!他们说了,土匪头子答应了他们,把你交出去,他们就退兵!”
“什么!!!”
姑娘惊起。她反射性地握住了床边的钢刀,倾身向前,一把抓住了小丫鬟的胳膊:
“他们?他们是谁?——阿恒呢?!”
“不,不知道……”
小丫鬟含着眼泪努力摇头:
“我听厨下的人说的……他们说,要在你的饭里放上蒙汗药,把你麻倒送出去……”
姑娘脸色一沉,飞快地穿衣、束发、背好弹弓和弹子。刚要出门,外面脚步声杂沓,已经来了一大群人:
“你知道了?”
领头的那一个,赫然是这府邸的主人,她喊义父的那位蒋老爷。这会儿,那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眼里掠过一丝惊讶,转瞬又变为笃定:
“既然你知道了,那为父也就不瞒你了……林姑娘,现在土匪围城日久,城内绝粮。
贼首放话,只要得了你,他就立刻解围而去,还请你看在这些日子的缘分上,深明大义,救救这一城老小——”
说着深深一揖,弯腰至地。身后,一群男女老少,整齐划一,躬身行礼:
“求姑娘深明大义,救救我等满门,救救一城老少——”
年轻姑娘脸色倏然雪白,立刻又变成通红。她反手握住钢刀,呛啷一声,拔刀出鞘:
“阿恒呢?叫他来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