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靠一串脚印抓住凶手,你敢信?
秦川的话,让所有人都呆愣当场。
发生什么了?
对门的女主人怎么就是凶手了?
周围的刑警都听的懵逼了。
根据刚刚秦川和卢志国的对话,死者应该是302室的男业主吧。
是,一般情况来说,夫妻中有一方被杀,另一方都是警方考虑的第一嫌疑对象。
但是,就算对方真的是凶手,那也得调查一番吧。
关键是,妻子杀自己的老公,为什么不在自己的家里,而是跑到对门家里?
孙浩民面对秦川的命令,脸露难色。
听吧,秦川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说人家是凶手。
不听吧,人家现在是刑警大队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
怎么办?
好在,好奇秦川为什么说对门的女主人是凶手的不止孙浩民一个。
“秦川,”周学习的话,缓解了孙浩民的尴尬,“你为什么说对门的女主人就是凶手?”
“咱们破案讲究的是证据,可不能随意猜测。”
如果是别人,秦川还不一定解释,但是周学习可是他的顶头上司。
秦川不怕怼邹明义,但是绝对不会怼周学习。
周学习和陈明光是他今后一段时间,起码在竹林县工作期间内,最大的依仗。
其实刚刚在激将邹明义的时候,秦川并不是争一时意气。
秦川虽然年轻,但是有上一世的积累,早就不是那种愣头青了。
他之所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出一天破案的壮语,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秦川在进入现场后,其实就有了重大发现。
案发现场的脚印,在一般的刑警看来,只能提供一些基本信息。
但是在秦川眼中可不一样。
他有系统抽奖获得的足迹鉴定技能。
这项技能可以帮助秦川判断出清晰足迹所有者的身高、体重、性别、职业特征等基本信息。
有了重大线索,秦川心里有底。
这是他敢放出一天破案的最大依仗所在。
第二,邹明义的到来,显然是带着某种目的的,既然对方不客气,秦川自然也不用客气。
反正他的提拔和对方没有关系。
利用对方对自己的不了解,给刑警大队争取一个集体二等功,相信队里的人没有人不喜欢。
这对自己在刑警大队站稳脚跟,树立威信有大好处。
第三,他这么做就是想要在周学习面前,在所有刑警大队队员面前,树立自己神探的人设!
自己现在做的越离谱,大家越是不信,当结果如自己承诺的那样如期而至,那带来的反差自然也是最大的。
他要通过破案,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周学习对自己的信任,取得刑警大队队员对自己的信任!
正是基于这三方面的考量,秦川才会给出一天破案的承诺。
而现在,就是揭晓谜底的时刻。
“周局,我锁定302室的女主人就是凶手,正是因为证据!”
“哦?那你说说,到底是什么证据,让你锁定了对方是凶手?”
邹明义也走上前来。
显然对秦川所说的证据,也非常感兴趣。
“脚印!”
秦川大声回答。
“锁定对门女主人的证据,正是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
秦川一边解释,一边走到301室的门口。
指着室内几十个或者是交叠,或者是单独的粉笔圈。
“大家看,现场内所有被粉笔圈出来的地方,都是被害人、凶手留下的脚印。”
在场的都是刑警,虽然不全是现勘刑警,但是这些基本的常识都是知道的。
对秦川的话,众人自然没有什么异议。
就连邹明义,也是跟着点点头。
只不过,因为光照角度的问题,看不太清楚脚印的模样。
“那个……现勘,照相弄完了吗?”
啊?
宋阳看到所有人的目光看向自己,不知所措的抬了抬手里的照相机:“好……好了……”
妈的,第一次被局长注视,以后会不会升官啊?
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秦川又看向另一个现勘刑警:“带镁粉了吗?”
陈德军木讷的点点头:“在现勘箱里。”
“拿过来。”
秦川接过镁粉后,抓了一把在手里,呼的撒了出去。
然后在镁粉即将飘落的时候,掏出兜里的火柴。
嚓!
火光乍现,一捧闪亮的光飞过。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
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神奇的发现地上出现了一个个黑黑的印记。
原本看不见的脚印,此刻竟然清晰的彰显在众人面前。
吸!
真真倒吸凉气的声音响起。
7月大热的天气,本该炎热难耐。
在场的众人却好像吃了冰块一样,尾椎骨都冒出一阵凉意。
啥情况?
“案发前,301的女主人应该擦过地面,脚印遗留后,上面的脏污能够吸纳燃烧后的稀薄镁粉。”
我草……
我们怎么不知道。
宋阳和陈德军对视一眼,感觉自己的现勘好像白学了。
秦川却不以为意,系统抽奖获得刑侦现勘有太多这样的小技巧。
但是这种人为显影,会破坏足迹的原始形态。
所以他在操作前,跟宋阳核实了是否拍摄现勘照片。
确定对方已经固定了证据,秦川才做的显影,方便众人观看。
“大家看,所有的脚印,是三种鞋子的留下的。”
“门口的两个脚印,是301女主人的,对方在进门后发现死者后,没有进屋,退出房门后报警。”
“房间内的脚印,大一些的,纹路不清晰的脚印,是死者穿拖鞋留下的。”
“这跟死者脚上的拖鞋做下对比就能确定。”
“而第三种形状的足迹,就是凶手留下的。”
“鞋长23厘米,鞋号36号,内侧鞋弓高,外侧低,中心靠前,这是成年女性才有的足迹特征。”
“步幅43厘米,步角向内3度。”
“综合足迹重心偏移距离,可以计算出足迹所有者身高158左右,体重在45公斤左右,年龄应该在34岁到36岁之间。”
“我刚刚上楼的时候,302室的女主人正好在门口,对方的身高、体重信息,和足迹鉴定结论完全吻合。”
“所以,我判断,对方就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