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争风吃醋
文茜都开口了,陈思思也接着说道:“王默,你真的努力学习了吗?还是说只不过是嘴上说自己努力学习了?”
她和王默做过几年的同桌,自然知道王默是什么样的性子。上课睡觉,还迟到,若不是因为当时同为叶罗丽战士,陈思思早就看不惯王默了。
“你们都欺负我,都欺负我。”王默抹着眼泪,一边捏着罗丽的身体,正准备离开,可是这个时候,白光莹似乎是看不下去了。
罗丽再怎么样也是仙子,不说让王默听她的话,最起码也把她当成一个仙子来对待,“罗丽,现在还有后悔的机会,你可以重新选一个主人的。”
看着面色苍白的庞尊,他遭受了仙力的反噬,而失去了心脏的保护。这次的庞尊远比之前更加虚弱,按道理说,他早就应该晕过去了,可是却还死撑着。
他这是在等着文茜回来,好让文茜关注他,同情他,还真的是随时随地都不忘获取文茜的注意力。金王子冷冷的想道。
颜爵甩了甩尾巴,“胖胖啊,要是真的难受,你就休息一会儿吧,别死撑着了。文茜,我会帮你照顾的。”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庞尊立刻觉得精神了很多,不过是区区仙子的反噬罢了,这点痛苦自己可以忍着。
虽然说话很费劲,但是庞尊还是看着那条死狐狸恶狠狠的说道:“不劳你费心了,我现在很好,一点都不难受。”
死鸭子嘴硬,看着庞尊坐在那里,都忍不住颤抖的身体和发白的手指,颜爵表示自己好无语啊!
这争宠争的也太过分了吧,之前怎么没发现庞尊有这样的天赋?
可是偏偏文茜还就吃他这一套了,也不知道,庞尊是哪里长的讨了文茜的喜欢那张脸吗?也不是特别好看啊!
火燎耶关注了文茜好长时间,他发现这个人类还真的是挺坏的,她对那些个仙子哪有一丁点喜欢呀!
这不过坏就坏吧,谁让自己就喜欢这一种的呢,反正自己也不算是什么好人。
只不过看着庞尊如此娇弱的缩到那个人类怀中的样子,不要说颜爵和金离瞳了,就连他也感到辣眼睛。
他虽然和庞尊并不怎么熟悉,但是看着庞尊如此绿茶的样子,就算是以火燎耶的性子,也不免感觉到违和。
其他人怎么想不重要,只要文茜吃自己这套就可以了,“文茜,今天我好难受呀,以前我也遭遇过仙力的反噬,可是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
这么说着,庞尊的眼泪就一滴一滴的流到了文茜的手背上,美人含泪,总是让人心生怜悯的。
见到文茜之后,怎样行动怎样说话,庞尊都思考了好长时间。
平常他需要撕开胸口上的伤口,来获得文茜的怜悯,可是现在遭受仙力反噬的自己,拥有现成的理由,又怎么可能不亲近文茜呢?
“很痛吗?”文茜就是在关心自己嘛,虽然只有三个字,但是庞尊依旧能感觉到文茜的关心。
系统有些无奈的看着这位雷电尊者,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听出来了自家主人的关心,自家主人明明只是随口一说罢了。
果然,恋爱脑总是会自己给自己洗脑的,荒石是如此,水王子是如此,庞尊也是如此。
或者说不被偏爱的人,总是会自己给自己洗脑的。
庞尊靠在文茜的膝盖上,或许是因为过于痛苦的原因,连原来那桀骜不驯的白发都显得柔顺了一些,“也没有多痛苦,尤其是见到你之后。”
这话说完,颜爵就立马变成仙子的模样,将庞尊扯到一边去,然后再次变成九尾狐的原型,跑到文茜的怀中缩成了一团。
“既然没有那么痛苦,就不要死缠着文茜不放了。”死狐狸精,早晚有一天要把你这九条尾巴都给砍下来,庞尊气的头发都立了起来。
这些仙子们真的是太闲了,颜爵倒还好,还会抽时间回一下灵犀阁,看看灵犀阁的现状,庞尊恨不得直接呆在文茜家里,死都不出去。
不知何时,系统在阳台上种满了各色的花卉,但其中长的最好的当属玫瑰,文茜在等一个人,或者说一位圣级仙子。
“你这是在等我吗?”仙子们都有着一张精致的面容,而身为圣级仙子的火燎耶就更是如此了,酒红色的头发,黑红色的双眸。
但此时,火燎耶的真身还在被囚禁起来,现在的他是由火元素凝固而成的化身。
火燎耶来到文茜身边,仔细打量着这个人类,不不不,应该说圣级仙子,长的确实符合自己的胃口,够狠辣也够聪明。
观察了文茜这么多时间了,火燎耶也算是知道了她的性子,不是个好人。
盯的时间长了,文茜看了他一眼,火燎耶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庞尊,颜爵,再加一个金离瞳,你这是算是在开后宫,养鱼吗?”那些仙子也真的是能忍。
如果是自己的话,估计会解决掉那些情敌吧,他和黎灰都是疯子,黎灰的想法,火燎耶能够察觉到。
因为
当时黎灰发现自己的时候,所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想要解决掉自己。
说起来,文茜对火燎耶并不是特别熟悉,只不过今天一见面,文茜就发现了,这也不是什么正常的仙子。
文茜有些好笑的看着火燎耶,还真的是一来就讽刺自己呢,“你说的这些话,是在为那些圣级仙子鸣不平吗?”
火燎耶摇了摇头,那些仙子的死活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他们死了,自己还能看个热闹。
“怎么可能呢?他们死活和我有什么关系?”自己只不过是对这个人类好奇,所以才来到人类世界的。
除此之外,也就是想看看好戏,毕竟那些仙子们彼此之间相互争风吃醋的戏,自己也是第一次看呢!
火燎耶看着文茜眉心的那一朵玫瑰,手中出现了一朵一模一样,但是是由火焰凝固而成的火玫瑰,带着尖锐的利刺。
但看了半天还是挥手打散了这朵红玫瑰,一点都不美丽,不如人家眉心的那一朵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