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安眉根本听不懂苻长卿在说什么,只能牙齿打颤地继续央告:“求苻大人宽恕,小人不该骗您,小人只是害怕被流放,所以才斗胆……”
“你骗我固然该死,但这些不是问题所在!”苻长卿心烦意乱地拂袖骂道,“当日你能将〈鬼谷子〉倒背如流,为何现在却一问三不知?你脑子有毛病?”
安眉一怔,自然而然顺着苻长卿的话接了下去:“大人,小人的确脑子有毛病,而且总是一阵一阵的,发病时,常常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
苻长卿气结,因这话怒极反笑:“你这毛病倒是发作得好,让我一个帮手没找,就孤注一掷在你身上……果然是‘谀言者,博而干智’——你把牛皮吹到天上,我还真拿你当了人才……”
安眉无话可说,只能把蠹虫种下的因果全认下——毕竟这些都是她自己求来的,她不能后悔:“求大人宽恕,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闭嘴,”苻长卿烦躁不堪地打断安眉,没好气地对她颐指气使道,“去把巾箱里那本〈鬼谷子〉给我拿来。”
事到如今也只有靠他自己了。
目不识丁的安眉只认识一个“子”字,她不敢再刺激苻长卿,便乖乖打开巾箱翻找起来。一叠软塌塌的巾箱本诸子百家被她草草一翻,凡是带“子”字的书,打头是被苻长卿翻烂的《韩非子》,接着往下是《公孙龙子》、《墨子》、《孟子》、《荀子》、《庄子》……
《鬼谷子》因为一向受苻长卿冷遇,因此被压在箱底。安眉匆匆忙忙没来及翻到《鬼谷子》,就想着苻长卿要的书名字是三个字,又似乎是他生了气就要看着解闷的,那么必然就是最上面这一本了。于是安眉便将最上面的《韩非子》拿了出来,转身交到苻长卿手里。
苻长卿看着手里的《韩非子》,一张面如冠玉的脸已然青面獠牙,他不抱希望地最后问了一句:“你……不识字?”
安眉浑身一颤,不得不承认道:“是……”
苻长卿眯起眼慢条斯理地磨牙,继而冷笑:“呵呵,既然你说你脑子有毛病,那么我倒要问问你,你现在的脑子,是好是坏?”
现在的安眉当然再正常不过,但是比起说自己脑子有病时又识字又有学问,还是按常理回答比较好,于是她不大情愿地回答道:“我现在,应该是在发病……”
“嗯,很好,”苻长卿再一次笑起来,笑容里总有点说不出的狰狞,“我收了一个病人做幕僚,为她专拨一辆马车随行,锦衣玉食地供着,我从小到大,还没做过这么仁慈的事呢。”
总算知道了当冤大头的滋味,很好,很好。
“听着,待会儿我会叫一个苻府家奴领你回去,你还是跟着那什么姓卢的师爷一起流放去吧;不过这次要流放到什么地方好呢?须得更远些,就去交趾吧。”
安眉一听就慌了,赶紧不停给苻长卿磕头道:“大人我错了,您大人大量,饶过小人吧。请让小人跟着您,也许到了突厥,小人的病就好了,还有,小人懂得不少突厥语,一定可以帮上忙的。”
“随行有翻译,要你做什么?如果你的病一直好不了,反倒浪费车队的柴米。”苻长卿无动于衷。
“大人,您的随从也不多我这一个,要么您就留我帮佣,我什么活都能做的!”安眉急得眼眶发红,她和卢师爷绝不能被流放,为此无论怎样乞怜她都在所不惜。
苻长卿听到这里反倒开始沉吟,因为此行任务重大,严肃的父亲坚决不准他带婢女同行,于是自己每天换下的贴身衣物只好让圣上赐的内侍洗,真是怎么想怎么别扭。眼前这胡女虽然学问上一无是处,当个婢女却还算堪用。
想到此苻长卿便和缓了面色,当下也懒得多嘱咐安眉,只对她发话道:“既然如此,你就做我的书童罢。”
安眉如蒙大赦,连忙毕恭毕敬地对着苻长卿下拜叩首道:“多谢大人大恩大德。”
苻长卿不耐烦地挥手令她退下,没好气道:“能把〈韩非子〉当〈鬼谷子〉拿给我的书童,天下也算少有了。你出去吧,叫高管家给我烹碗茶来,你在一旁学着点,以后这些事都要你来做。”
安眉憨憨地笑了笑,领命起身,如释重负地掀帘推开车门,退了出去。
第十三章
回归本位的安眉,过上了近来最舒心的日子。
终于无需再提心吊胆地逞强,只要做一个会烹茶洗衣叠被的书童,就算碰上的主人挑剔些,也是安眉足够应付的清闲差事——她却丝毫没想到,自己这个书童干得活,却跟一般的贴身婢女没什么不同。
心满意足的安眉日日跟着苻长卿,也明白了点这些富贵人的能耐。原来有地位并不是什么享清福的事,钟鸣鼎食也不是白来的,就比如她伺候的苻刺史,每天从朝食后便开始看书,一直看到夜里吹灯睡觉,真是十足辛苦的差事。
前往突厥可汗庭的每一天,苻长卿都在摇晃的车厢里攻读《鬼谷子》。车外风寒雪大不能开窗,便只好点上油灯看书。尽管车内特制的舞女铜灯可以从水袖中吸纳灯火的油烟,时间一长车壁上还是被熏黑了一小片。更糟糕的是,随着车辆颠簸不停跳动的火光也使人双目酸
涩,苻长卿每每才读上半个时辰,墨黑的眼珠子便酸出一层薄泪,于是他只好搁下书卷,闭上眼回想方才所读,细细揣摩书中捭阖纵横的奥妙。
安眉在为苻长卿端茶送水秉烛添香时常常想,如果她从小也像这样每天都不用做活,只是盯着书本看,也一定会很有学问;但相较之下,她竟是情愿做力气活的——那些密密麻麻附在纸上蝇头般大小的字,一个个长得都不一样,要多早晚才能全部认识呢?
安眉不能干扰苻长卿,穷极无聊地时候就会到处打量,每一件精致的器物都能让她琢磨半天。比如上次被她用来擦头发的火浣布,安眉留了心,发现原来那是苻长卿的餐巾,每次用餐后高管家都会用铜箸将沾了油渍的方巾直接撂进篝火里,再焕然一新地拎出来——当然这个活现在也由安眉来做了,每次火洗时她想着曾用它擦过头发,脸就有点红。
还有苻长卿喝水的杯子,不是陶的,而是一种更细更亮的材质,像白玉上浮着一层淡淡的青,杯底还镌着一朵梅花。高管家说那叫瓷,比陶稀罕得多,每年只有官窑里出很少的一批,一般只富不贵的人家都用不上。
至于其他的什么鎏金卧褥香炉啦,五色花雕漆彩绘坐几啦,长沙窑粗犷的斗鱼纹糖罐啦,都是新奇打眼的事物。然而每次自觉不自觉地,安眉逡巡的目光总会偷偷落在苻长卿身上,没有办法,谁让整个车厢内最打眼的、每天都会在不同地方变换细节的,就是他呢?
比起初见时的目眩神迷,安眉如今已经冷静了许多。毕竟再好看的脸天天面对着,久了也会习惯成自然。安眉发现表里不一、心狠手辣的苻刺史至少在吃穿用度上是个很讲究的人,就比如今天,安眉在肚子里嘀咕,他又换了一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