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反黑组的
这位洪兴社十二堂主之一,铜锣湾的扛把子——大老b,
他现在就坐在餐桌边,笑意盈盈地看着对面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眼神有岔怒之意的男人。
这男人不是别的,就是长乐帮最出名的大哥飞鸿。
飞鸿的小弟和大老b的小弟们都各在一旁。
其中扫过去,让人感觉一眼出挑的有两个人。
一个是大老b这边的年轻男人,长相帅气,穿着皮衣皮裤,脸上挂着玩世不恭年少轻狂的笑容。
这年轻靓仔不是别的,正是大老b的头马陈浩南,江湖花名叫做靓仔南。
自从当年大老b在屋村球场上帮了陈浩南一把之后,陈浩南从此忠心耿耿地跟在大老b身边,逐渐崭露头角,最终成为他的头马,在江湖上也是薄有名声。
洪兴社有几个大哥,看到陈浩南,不得不夸一句大老b调教的好,是个好苗子。
而另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人,是一个小太妹打扮的小女……孩吧,是长乐帮飞鸿这边的人,这个小太妹长得倒是挺好看的,不过呢,有着严重的口吃,说话结结巴巴的,所以外号被人叫做小结巴。
明明是稚嫩的样子,却老是扮成熟,扮嚣张,其实到目前还是一个雏。
所谓的小太妹习性,只是在这个社会不得以磨炼出来保护自己的面具。
今天这场谈判,其实就是由陈浩南和小结巴引起的。
陈浩南买了一辆丰田mr2,在这个年代,算得上是比较亮眼的豪车了。
当然了,古惑仔买的肯定是水车,价格会便宜很多。
水车就是指走私车。
一般来说,走私车都是从国外偷过来的“脏”车,一般分为整车走私和切割过的走私车,两者的区别是整车外观与原来的一致;切割过的走私车是将汽车的一些部件拆开拆卸,把零件一件一件都走私过来。
走私车大多数是从遥远的美利坚和欧洲或者日本,将大批量的拍卖车、偷盗车辆俗称老鼠货(整车)或者事故车辆,经过大卸八块装进货柜,用货船漂洋过海的运到香港,再根据需要,走私到大陆或者其他地方。
因为是【水车】了,所以价格很便宜,只有原价的几分之一。
在香港,有几个社团的大哥是以此谋生的。
像洪兴社葵青的老大韩宾,他手中有一条走私路线,其中就有走私【水车】的。
电影里面,西贡那个大傻不是,他还不够资格做这一行,他做的其实是销脏的活,就是盗车贼把车弄到他那里,然后他将其卖出去赚取一点辛苦费而已,都是小打小闹,上不了台面。
电影里面他在陈浩南等人面前装逼,结果被陈浩南他们打了一顿,坑都不敢吭一声。
不过呢。
西贡的这个大傻,他有一个发小,叫做雷力,在美国赌场做高管,是华人世界出名的赌王。
雷力跟西方的黑手党关系密切。
这一点,倒是没什么人知道。
话说回来,就算是一辆水车,这丰田mr2的价格也不便宜。
陈浩南只是一个小弟,平日里帮大老b看场子办事之外,也没有其他的收入了。
他买得起这辆水车,这说明大老b对陈浩南这个头马还是很关照的,平日里没有少给他油水。
在电影里面,陈浩南被靓坤陷害身败名裂,不禁萌生退意,想带着自己的女人在西贡开个小酒吧,过安稳日子——酒吧说开就开了,估计大b哥平日里没少给小弟好处,浩南也没少攒钱。
可能就是这样仗义疏财的性格,大老b才会受到一干小弟如此爱戴吧。
后来大老b全家扑街,在势单力薄的情况下,陈浩南还是果断地站出来要为自己老大报仇。
这就是种什么因,结什么果了。
相反,靓坤死后,他的小弟就如树倒猢狲散,没有一个要为靓坤报仇的。
两者差距就在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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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这个【谈数】起因,就是小结巴偷了陈浩南刚买回来没多久的豪车,被陈浩南抓到。
陈浩南把小结巴带到荒山公路上,戏耍了她一番,倒也没有做其他出格的事情。
小结巴却气不过,找了自家大哥飞鸿要跟陈浩南算账。
哪知道,作为一个过气的社团,飞鸿根本拿洪兴社大老b一点办法都没有。
飞鸿问大老b有没有诚意处理这个事情。
大老b笑着让小弟山鸡拿来两瓶啤酒,他对长乐帮的飞鸿说道,“飞鸿,四四六六拆掂佢(这件事就这样算了的意思),我先干为敬。”
说着,大老b就喝了一口啤酒。
长乐帮的飞鸿一脸不满意,这完全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意思。
见飞鸿完全不表态,大老b放下啤酒瓶,道,“要打是吗?我洪兴没怕过。”
洪兴出打仔,东星出四仔,联合出鸡精。
这是港岛古惑仔公认的。
在打架这一块,洪兴还真没怂过……额,是除了凌曜栋之外,还真没怂过。
长乐帮的飞鸿虽然是一脸不服气,但已经有妥协的意思了。
………………以上,就是朱华标带着反黑组成员,强行闯进来后看到的情形。
“还真的挺热闹哦……”虽然在场的古惑仔数量不少,不过朱华标却完全不放在眼里,而是面带嘲弄之意地说道。
餐厅里面的两位大哥——大老b和飞鸿,脸色都是一沉。
大老b的小弟山鸡已经吆喝起来,指着朱华标的鼻子不客气地道,“你谁啊?”
“反黑组的。”朱华标亮了亮证件。
他这样之后,房间里面的古惑仔,神情反而放松起来——因为警察不会砍人,但如果是其他社团成员,则有开片的可能。
“真是出门踩到狗屎!居然碰到皇气,真是晦气!”大老b冷笑一声,对长乐帮飞鸿说道,“飞鸿,你这餐厅不行啊!”
长乐帮飞鸿面无表情地扫了大老b一眼,然后才道,“说不定是外人引来的。我到时候这时候还要用柚子水好好打扫一遍呢!”
“呵呵……”大老b站了起来,对陈浩南,山鸡等小弟道,“我们走吧。”
“等一下。”朱华标伸手拦住了大老b。
大老b完全不虚朱华标,很不满地道,“阿sir,你有什么事吗?没事我要回家喝我太太煲的鸡汤。”
“你是长乐帮的飞鸿还是洪兴社的大老b?”朱华标开口道。
这真不是他故意鄙视两人,而是朱华标真不认识这两位江湖大老。
但这两个江湖大老可不这样想。
他们都把朱华标这话当做是挑衅,目光一沉,冷冷看着朱华标,餐厅里面的空气都仿佛冷了几度,小结巴这个小女孩,更是有些手足无措,茫然地看着这一切。
我只是叫老大给我出头的,怎么连警察都引过来了?我没报警啊!
混社团有混社团的规矩。
如果古惑仔在社团冲突的时候,引入了警察力量,那他在社团之中也混不下去了。
轻则被排挤,重则被家法伺候。
这可不是说着玩的。
“你是哪根葱?”大老b眼睛朝天,拉着脸看着朱华标道。
长乐帮的飞鸿虽然没有说话,但他看着朱华标的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还冷哼一声。
两个江湖大老的小弟们很有眼色纷纷站起,围了过来,要给朱华标他们精神上的压力。
几个反黑组警察有点不自在。
不过朱华标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点阵仗,对他来说,小意思了,而是看着大老b,很认真地再次问道,“你是长乐帮的飞鸿还是洪兴社的大老b?”
大老b已经面若寒霜。
他在铜锣湾这么久,在警署的档桉都有好几尺那么高,洗都洗不了的底,然后有这么一个反黑组的警察跳出来,问他是飞鸿还是大老b?
这不是挑衅是什么?
大老b没说话,他的小弟陈浩南就果断地站了出来,目光如刀扎在朱华标身上,“阿sir,你想玩什么花样?”
他是手上见过血的人,前几天才刚干掉巴闭,区区一个警察,还没有放在他心上。
朱华标从陈浩南的眼神里,能看到一种跟他很类似的气质,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无所顾忌。
他对眼前这个男的,多了几分重视,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挺好了!我叫陈浩南!”陈浩南道。
“没听过!”朱华标实话实说。
陈浩南知道自己的江湖名声真的没有那么响,朱华标不认识也是正常的,不过这种语气,还是让陈浩南很是不爽。
陈浩南冷了下来,没说话了。
整个餐厅的空气都仿佛压抑了不少。
而长乐帮的飞鸿,则是默不作声,他乐意看好戏。
不过呢!
跟着朱华标这个小组长一起过来的铜锣湾反黑组成员,却不想继续看下去了。
他们提醒朱华标,“朱sir,你刚调过来所以不清楚,这人是大老b,陈浩南是他的头马。”
这话,不仅仅是对朱华标说的,其实也是在对大老b等人说的。
朱华标和大老b等人的眼神都露出恍然大悟的眼神。
朱华标道,“我大概也猜到了。”
“……”反黑组成员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你猜到了还问,非要把气氛搞得这么尴尬吗?
要知道,他们这边才三人,而对方起码有二三十人。
大老b这边,沉默了一下,然后就对小弟们说道,“我们走!”
“不能走!”朱华标赶紧拦下他。
“阿sir,你如果要逮捕我们,就出示拘捕令,没有的话,我就要回去喝汤了!你还有事吗?那就跟我的律师谈吧。”大老b冷冷说道。
他目光扫向陈浩南。
陈浩南立刻会意,他拿出手机,道,“我这就打电话给律师。”
“我没有拘捕令,不过
我老板想请你们去警署喝杯咖啡,当然,喝茶也行!不过就没有鸡汤了!”朱华标道。
“你老板?我老板还想请你们吃屎呢?猫屎狗屎都行!”山鸡忍不住了嘲讽道。
在场的人都哄堂大笑,就连大老b,脸上都重新挂起了笑容。
“阿sir,我不管你老板是谁?不过我现在要回去喝鸡汤,然后睡觉了!天王老子来了,我都不管!”大老b对朱华标说道。
说完,他就无视了朱华标和另外两个反黑组成员,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往外走了。
朱华标这时道,“我的老板是凌曜栋!”
顿时,大老b的脚就迈不开了。
他默默转过头,深深地看了朱华标一眼,“你说什么?”
“我老板凌曜栋,要请你们一起回去喝咖啡或者喝茶。”朱华标发现【凌曜栋】这几个字似乎有魔力一般,就连大老b这样的江湖大老,都反应这么大。
不仅仅是他,陈浩南,山鸡等几个小弟,脸色都是一变。
他们可是在旺角见识凌曜栋当街殴打警察的事情的,后来又不断听过凌曜栋的事迹,包括让一个号码帮字头颜面尽失的事情,都在这些人的心上,笼上一层厚厚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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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鸿没有见过当面见过凌曜栋。
不过人的名树的影。
他对于凌曜栋这个人也很忌惮,哪怕这个人消失了好几年。
但他就是这样,人虽然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仍然有他的传说。
可能在场的,就只有小结巴,还有几个刚入行没多久的小弟,才没听到凌曜栋这个人。
小结巴还在一脸懵逼,怎么说了一个名字反应就这么大?
大老b眼眸深处闪过犹豫之色,他沉默了一下,才澹澹地问道,“凌曜栋是什么意思?如果想见我,那……”
朱华标直接打断大老b的话,道,“我老板给我的命令,就是带你,还有飞鸿你们这些人渣回去警署。怎么着?你不想去?”
朱华标就这样看着大老b!
大老b脸色澹漠,心中那句【不想去】转了千百遍,但终究不敢说出口。
“你们老板想要做什么?难道也要逼我给他做狗吗?他不是在旺角和尖沙咀,都有狗了吗?怎么着?想在铜锣湾再养一条?我告诉你,可没有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