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夺魄术”,其实就是夺舍。
这属于灵魂法术的范畴,将一个人的灵魂从肉身中抽离,然后占据其肉身,换句话说,就是将别人的身体,据为己有。
不过,这需要满足一个先决条件。
夺舍之人,必须是灵魂状态,也就是说,从肉身脱离出来。
而想要达到这一步,必须有特殊的方法才行。
除了这些之外,还必须与被夺舍的肉身进行战斗。
若是不能压制对方,将对方击杀,那就会被对方反杀。
到那时,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失败的结果,只有死亡!
灵魂法术共有三个等级的传承。
分别是基础、中等、高等。
林峰目前勉强算基础传承入门。
夺魄术基础传承一共有四种,分别是“固魂术”、“回魂术”、“夺魄术”、“度魂术”。
“固魂术”,听名字就知道,是稳固魂魄之法。
肉体就好像是灯火,而灵魂则是灯心。
“固魂术”就是在灯心上附上一层防护,即便灯火受到干扰,也不会影响到灯心。
“回魂术”,就是将灯心重新放回灯火之中。
“夺魄术”,便是强行进入对方的灯火之内,直接摧毁对方的灯心。
“回魂术”和“夺魄术”的施法原理相通,不过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战胜对方。
除了这三种法术之外,林峰还学会了一种名为“度魂术”的法术。
这个法术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只是能够在肉身死亡之后,将灵魂送往阴曹地府。
金海市,林峰家。
祠堂里,僧人依旧在诵读佛法,几支香插在香炉中缓缓地燃烧着。
一个男人走进了祠堂,因为参加葬礼的人很多,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关注他。
男人进了一炷香……
这个男子确实容貌俊美,如同精心雕刻的雕塑,具有一种低调而引人注目的气质。他的眉宇深邃,宛如夜空中最亮的星星,吸引着人们的目光。那双漆黑的眸子,深邃如湖,仿佛能吞噬一切光明,让人无法抗拒地沉溺其中。他的鼻梁高峻,为他的面容增添了一种优雅而矜持的姿态,而紧闭的嘴唇则透露出一种神秘的性感。
然而,他的脸色异常苍白,像是久未照到阳光的雪,又像是沉浸在深海中,被无尽的黑暗所笼罩。这种苍白并不仅仅是肤色的浅淡,更像是一种从内而外的虚弱,让人不由得产生一种怜悯之情。他的脸颊瘦削,犹如经过岁月打磨的石雕,突显出颧骨的形状,使他的面容更显憔悴。
他的身材也十分削瘦,仿佛是风中的芦苇,轻轻一吹就会弯曲。他的肩膀窄而有力,像是山岳的雏形,但并不给人以压迫感。他的腰身修长且有力,如同柳枝般轻盈却又充满力量。他的双腿虽然瘦长,但却强健有力,如同猎豹蓄势待发的身姿。
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阵风,轻盈而飘逸。那种苍白和削瘦并不是因为缺乏营养或者疾病,而更像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
这个男人正是夺魄李小宝的林峰。
“我这副鬼样子回去,我怕会更让母亲担心。”
林峰心中暗道。
“唉,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的我虽然不是林峰,但应该还是能帮到母亲的。”
林峰看着自己的母亲,有些伤感。
林峰的母亲,刘云,今年四十岁,却依旧容光焕发,仿佛岁月无法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她的面庞如同精雕的瓷器,完美无瑕,细腻如丝,皮肤呈现出一种自然健康的色泽,仿佛初夏的桃子,饱满而亮丽。她的眉眼如同两道弯弯的月牙,微蹙的眉头下是一双明亮且深邃的眼睛,盛满了智慧与温情。她的嘴唇上涂抹着淡淡的口红,是一种低调的玫瑰色,为她的端庄增添了一抹时尚与活力。
她的长发如丝般顺滑,自然地卷曲在肩膀上,显得优雅而大方。她的身形并未因年龄的增长而发福,反而因为坚持锻炼而保持了苗条的身材。她喜欢穿简单的修身连衣裙,这使得她的身材更加凸显,同时也展现出她那独特的优雅品味。
刘云的手指修长而白皙,仿佛是专门为弹奏人生琴弦而生。她的指甲剪得整齐,没有任何繁复的装饰,仅仅是一颗颗饱满的珍珠,静静地躺在她的手心,显得朴素而高贵。她的气质内敛而端庄,无论是微笑还是言谈举止,都透露出一种难以言表的优雅与从容。
她的思想同样充满了魅力。她的话语充满了智慧和洞见,无论是分享生活的琐事,还是谈论人生的哲理,她都能以独特的视角和清晰的逻辑让人叹服。在林峰心中,刘云不仅是他深爱的母亲,更是他人生中的指路明灯,他深深地敬仰和爱戴着这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刘云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林峰拉扯大,她咬紧牙关,挺直腰板,独自面对着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与磨难。然而,命运并未因为她的坚韧与付出而给予她一丝丝的怜悯。
她疼爱有加的宝贝儿子,如今已经化为了一缕青烟,飘散在空气中,再也无法回到她的身边。刘云的双眼中满是无法言说的悲痛,泪水已经沾湿了她的衣襟,她的心已经破碎成了千万片。
林峰站在一旁,感到心中被一股强烈的悲伤所笼罩。他慢慢地走到刘云身边,轻声地安慰着她。
“伯母,我是林峰的好朋友李小宝,请您节哀顺变……”刘云抬头看了一眼这个男子,她的双眼中满是疑惑。
这个男子虽然长得身材消瘦,脸色也不太好,而且看起来有些阴柔,但是他那双眼睛却散发着一种奇特的光芒。
这股光芒……好熟悉……
刘云的目光又落回了林峰的脸上,眼神中充满了惊讶和疑惑。
她仿佛被一道闪电劈中了一般,愣是忘了哭泣。
林峰看到刘云呆呆地盯着自己,心里一紧,难道她看出了什么?
他赶紧避开了刘云的目光,心中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刘云的精神已经被刺激得脆弱不堪,现在可不是和她相认的时候啊!
此时,屋外突然传来了阵阵喧哗之声,林峰眉头微皱,他最讨厌这些小混混了,他们往往只会在一些弱者面前横行霸道,嚣张跋扈,但真要让他们面对生死,恐怕他们也只会胆怯,退避三舍。
林峰转头向屋外看去,就见一个黄毛小混混,满脸倨傲,一脚踹开了房门,而他身后,一众狐假虎威的小弟鱼贯而入。那黄毛小混混身材矮小,却长着一副鹰钩鼻,眼睛细长,眼神阴冷,仿佛一只伺机而动的黄鼠狼。他的头发染成了醒目的黄色,像极了枯黄的稻田在秋风中摇曳。身上穿着一件花哨的夹克,配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裤脚随意地挽起,露出纤细的脚踝。
他的步伐坚定有力,带着一股不可一世的狂妄气势。他的双手插在裤兜里,随着步态有节奏地摆动,仿佛随时准备着掏出武器。而他身后的一众小弟,则是一群唯命是从的跟班,他们满脸横肉,一看就是跟着老大混的。
这些小弟有的剃着光头,有的头发留得长长的,却都一律油光锃亮。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狡黠和奸诈,仿佛一群嗅到猎物的狼。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是花哨俗气的款式,颜色鲜艳,却与他们的身份形成鲜明的对比。每个人手里都或多或少地拿着一些管制器械,钢管、砍刀,甚至还有短枪。
这时,众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刘云……
而林峰则是淡然的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这个中年女人实在迷人!
当黄毛小混混的目光落在刘云身上时,不禁为之愕然!
刘云,她那双充满岁月沉淀的眼睛,闪烁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智慧与魅力。她的容颜,像是上天精雕细琢的杰作,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她的身段,曲线曼妙,如同山涧流水倾泻的瀑布,在恰到好处的地方转折,让人心醉神迷。那身黑色素装,像是夜空中的黑洞,将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段紧紧吸附,凸显出她那神秘而独特的魅力。
时光,这位无情的艺术家,非但没有破坏刘云的美丽,反而为她增添了一种别样的优雅。她的美,如同陈年的酒,越醇厚,越有味道。那几分女人味,如同春风拂过湖面,轻轻柔柔,却又充满力量;那几分沧桑感,则如同一座古老的城堡,虽历经风雨,但更显威严与魅力。
他心里悄然生出一个念头,倘若这刘云是他的女人,那该有多么美妙啊!
他直勾勾地盯着刘云,简直无法移开视线……
黄毛小混混过足了眼瘾,这才缓缓收回目光。
他突然冷静了下来,冲着刘云凶狠地喝道:“刘云,还钱!”
“我……我没借你的钱……”
刘云吓坏了。
她赶忙向周围的亲戚们求援,试图找个帮手。
亲戚们却纷纷躲到一边,作壁上观。
黄毛小混混见此情形,不由得兴奋起来。
他喜欢看到美女那种无依无靠的惶恐之色。
林峰见状,忍不住叹息一声。
他忍不住向前迈出几步。
“还在装糊涂呢,不是你借来办丧事的么?”
刘云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周围的人也都朝后躲了躲。
黄毛小混混无比得意地看着他们,随后大声宣布道:“诸位也看到了,我这人从来都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刘云现在欠了我一百万,若是有谁能帮她还上,我立马拍屁股走人!”
听到这个数目,刚刚还跃跃欲试的那些人全都打了退堂鼓,并且为了撇清关系,也帮着黄毛小混混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