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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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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沙沙……

  晚风渐起,吹动树梢沙沙作响,枝条摇曳,却吹不动少年浸血的衣衫,眉宇不变。

  凝望身前跪拜在地,浑身泥泞的老徐,江鹤心情复杂。

  某种程度上来讲,老徐几乎是他穿越此界至今,接触最多的人了!

  连他那个名义上的弟弟江牙,都不如对方与自己相处的久。

  不论风吹雨打、天寒地冻、夏日酷暑,自己在高脚楼内从未少过一顿吃食,菜汤亦从未凉过,可称得上一句劳苦功高。

  或许这其中有刻意讨好自己,意图借求权势,狐假虎威,却不能否认对方所做出的付出。

  他并非是一个单纯看结果,而枉顾其过程中的付出的人。

  前世如此,今生亦如此。

  结果,能体现一个人的能力,做与不做与好好做,能说明一个人的态度。

  但就是这么一个任劳任怨、不辞辛劳的人,第一次正式向他提出请求,按理说江鹤应当答应。

  这源于前世人情社会熏陶。

  别人为你做了那么多,你答案别人一個请求,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但恰恰就是这个请求,令江鹤陷入沉思。

  在凡人眼中,村落随时会被狼群冲击,极度不安全,能进到山寨绝对是上佳之选。

  可惜,即便这场三年一度的狼潮日趋临近,整个青茅山,除了方源和知晓原著的他以外,没人会料想到接下来的狼潮将会多么的惨烈。

  那怕是有蛊师把守的古月山寨,也难逃被攻破的命运。

  因此,进了山寨不能算作彻底的安全,顶多就是安全一阵。

  即便不被闯入山寨的电狼叼走,之后也势必会成为填堵防线,为家族争取时间的弃子,最终都将化作千里冰川中的一部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凡人嘛,就像林间的杂草一样,只需大树们赐予少许阳光,遗留出几滴雨水,便足已令它们感恩戴德,舍命疯长。

  随便割掉一茬,等到了春天,就又会从土里重新长出来,永远不用愁!

  这种有悖于于前世人人平等的世界观,才是蛊界的普世价值论。

  江鹤自己不是圣母,不至于同情心泛滥,也没有那么正直。

  在危难面前,他同样会与大多数人一样,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与安全。

  若有余力,不妨捞两个对己有益、相熟的人。

  拯救世界,播撒爱与和平的事情,还是交给别人去办吧!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那是谬赞和抬举他了,就前世公司职场上,照样在人背后捅过刀子。

  但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坏人,那些真正作奸犯科的事,前世他从未逾越过,却也曾给需要帮助的人搭一把手。

  前世浸泡在社会的染缸里,逐渐洗去他原本的颜色,与世俗相融,泯然众人矣。

  白不白,黑不黑,终得一身灰……

  “……大人。”

  老徐干涩唇间翕动,哆哆嗦嗦地吐出两个字,浑浊的眼眸早已湿润,洒进徐徐月光的瞳窗,昂扬仰望身前被阴暗笼罩,看不清五官面容的人影。

  “唉!”

  半响,随着一声重重的叹息,江鹤心念一动,从空窍中唤出花苞蛊。

  水晶质地,晶莹剔透的花骨朵儿,在暗沉暮色下,闪着淡蓝色的光泽,照亮一隅。

  在老徐痴痴的目光中,一束带着耀斑的光团从花骨朵儿间飞出,在半空留下耀眼的痕迹,最终落入江鹤手中,柔光散去,显露出原型。

  有限的光亮下,老徐从大致轮廓隐约判断出——那是一双鞋!

  一双崭新的布鞋!

  欣喜不已的老徐双手接过布鞋,喜极而泣。

  他瞬间回想起江鹤大人上一次,也是第一次赏赐自己布鞋时的场景。

  一如这般无二。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你走吧!”

  仿佛催动了某只蛊虫,江鹤一句话瞬间令方才还止不住磕头的老徐,立刻呆滞在地,刚刚抬首的身躯当场定住。

  “江,江鹤大人……”

  老徐好似被人抓住咽喉,声音嘶哑,一脸不可置信。

  为什么?

  难道不是收留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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