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好汉不提当年勇
袁熙看赵云还在城下犹豫,心道眼前是个绝佳的机会,错过这次,可能以后再也没有了。
赵云投奔公孙瓒后,一直不怎么受重用,因为公孙瓒的嫡系是白马义从,而且赵云和公孙瓒的行事风格,应该也不投契。
就看如今攻城,也只是带着几百兵,单凭这些人,想打下北新城可没那么容易。
彼时的赵云,如同封神中的杨戬一样,干的是押运粮草的活,没有敌将给他刷战绩,所以也就显不出他的厉害。
就是此时的刘备,也不会知道赵云日后的功绩,两人交好,多是看在意气相投的份上。
哪天要是赵云阵斩了敌方大将,自然便会出名,到那时候,袁熙挖墙脚就难了!
历史上公孙瓒被袁绍击败后,龟缩城内不出,部将渐渐离心离德,纷纷出走,赵云也是在那时投奔了刘备,自此潜龙出渊,终成一代名将。
袁熙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可不想做赵云枪下第一个男人。
不然后世演义就该如此写了。
“袁绍之子袁熙,自不量力,出城搦战,被赵云拍马赶来,照喉一枪,刺于马下。”
所以面对赵云攻城,袁熙一直坚守不出,不给赵云刷战绩的机会,还常常在城头和赵云说些暧昧的话,让城下士兵听了,以为两人私下很熟。
这事情肯定会传到公孙瓒耳朵里,平添些对赵云的不信任出来。
而且这次赵云带兵攻城,未必不是公孙瓒在试探。
虽然刘备和公孙瓒同为卢植学生,但自从刘备相助田楷,交好陶谦后,便有了另立门户的苗头。
公孙瓒不傻,所以对也对赵云开始提防,这未必不是赵云日后出走的原因。
但公孙瓒想要离间袁熙城内人心,袁熙何尝做的不是同样的事情。
因为他需要更多的得力臂助。
治理一地,需要恩威并施,他恩是有了,威还不够。
幽州这种靠近乌桓鲜卑匈奴等外族的百战之地,要是缩在城里,不能打胜仗,百姓自然会觉得驻军保护不了自己,人心不稳,便会离散而去。
袁熙之所以急着赶来幽州,就是因为如果坐等三年后袁绍击败公孙瓒,他再来幽州当刺史,一切都晚了。
所以他冒着生死危险,就是为了提早在幽州建立威信,收买人心,日后幽州军民才能死心塌地为他所用。
虽然这很艰难,但毕竟还有希望。
但最初袁熙也没想到,公孙瓒军那么难对付,尤其是白马义从,野战简直可怕。
彼时他还没有麴义帮忙练兵,吃了几次亏后,他果断选择了做缩头乌龟,发挥前世唯一的优势。
打灰筑墙。
城下的赵云也很犹豫,对面城墙上的,是袁绍次子,守城三年,极度狡猾。
白天从不出击,却喜欢派人在晚上袭营,公孙瓒军吃了好几次亏,后来连白马义从也多有死伤。
这个时代,精兵就是甲胄齐全的强兵,而晚上袭营,就是看准了敌人来不及着甲,打个出其不意。
但能夜战的良将寥寥,说明北新城中,定然是有个极为厉害的人,这也让赵云暗暗警惕。
赵云也曾想晚上诱敌,但是他带兵数次过来,对方却从不出城与之交战。
赵云颇为郁闷,公孙瓒军中比自己有名的将领大有人在,你敢偷袭他们,却不敢偷袭我?
为什么?
正当赵云也在发愁如何拿下北新城时,对方却抛来了一份极有分量的赌约。
这個时代,世家最重信誉,那袁熙拿自己父亲和家族的名誉赌斗,要是事后不遵守赌约,汝南袁氏的名声就完蛋了。
而如果赵云赢了的话,便能以最小的代价拿下北新城,会少死很多人,其实是颇为符合赵云想法的。
赵云身旁部将低声道:“将军,只怕那袁熙不顾诺言,趁着这机会逃跑。”
赵云听了,泰然道:“那岂不正好?”
部将一愣,随即明白过来,当下敬服。
此时袁熙也知道,赵云巴不得自己逃跑,好兵不血刃拿下北新城。
这个赌斗,本来就双方的心理博弈。
但赵云却不知道,袁熙的目标,却是自己!
输了赌斗,回去也要受公孙瓒猜忌,到时候再推波助澜一下,就是袁熙截胡的时候!
最后两边达成约定约定,明日一早,从北新城南北城门各自带百人出发,寻找匈奴流寇踪迹,各凭本事。
计较已定,赵云引兵退去。
袁熙回到府邸,卸了铠甲,便来到后院,墙边一溜竖着几个箭靶。
他戴上扳指,拿起张牛角弓,搭上羽箭,慢慢张臂勾起弓弦,瞄准了几十步外的靶子。
手指一松,羽箭流星般射出。
羽箭扎在箭靶两尺开外的板壁上。
偏了。
他定了定神,又是接连几箭射出,总算是有半数上靶。
就听背后一个颇为粗豪的声音嘲笑道:“要是遇到匈奴箭手,前几箭你就死了。”
袁熙回过头,不知何时,背后桌上坐着个彪形大汉,手中捏着个酒壶,他的手掌极为宽大,竟显得酒壶像个手把件一般。
他脸颊瘦削,满脸都是骇人的刀疤,满脸乱糟糟的胡子,竟是看不出他本来面目,只见他一仰头,将手中酒壶的酒都倾倒在口中,才摇摇晃晃站起身来。
他的身形极为长大,却是显得有些瘦了。
大汉咳嗽几声,从袁熙手中拿过弓箭,抬手就是一箭。
袁熙竟然没看到他是如何开弓的,羽箭已经命中靶心,箭尾犹自颤动。
袁熙微微一笑,对大汉拜道:“好箭法。”
“弟资质平庸,岂能和兄相比?”
“明日又要麻烦兄了。”
大汉晃了晃酒壶,“今日城头你和对方赌斗的事情?”
袁熙笑道:“兄听说了?”
“这个赌不好赢,全赖兄相助了。”
那大汉冷哼道:“别叫我兄,我当不起。”
“那城下命赵云的无名小将,你也称其为兄,堂堂袁家子,当小弟当惯了?”
他面上颇为不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将,我出城三合,就能把他挑于马下!”
“但每次他带兵过来,你都避而不战,还怕我治不了他?”
袁熙心道,不,我还真怕。
我就你一个能用的大将,万一你被赵云一枪挑了,那我真成了光杆了。
他知道对方心高气傲,只得打个哈哈,“兄受了重伤,这两年都没恢复过来,我怕有个闪失,兄一世英名岂不尽数付于流水?”
“如今两边杀匈奴各显本事,岂不是也能显出兄威风?”
大汉一脸不屑:“不用讨好我,我不吃这一套。”
“我就是这么栽在你老子手里的。”
“我虽被你所救,但如今一身本事不存一半,和丧家之犬一样,还有什么英名可言。”
袁熙叹道:“麴兄,岂能以一时成败得失论英雄。”
大汉听了,又狠狠灌下一大口酒,沉声道:“你真不怀疑我参与了初平四年的邺城之乱?”
袁熙沉默良久,方才说道:“我不知道。”
“我只是觉得,像兄这样的人,应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在酒席上被憋屈地砍死。”
《后汉书》——麴义自恃有功,骄纵不轨,绍召杀之,而并其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