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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脸皮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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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宫中,春兰和潘颖奇怪的看着刘协,每次刘协出去都会带许多宝贝回来,这刘协是不是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

  刘协没有多说,只是把从黑衣社中缴获的两把短剑交给二人,让他们必要的时候自保。

  黄金珠宝刘协全部收进乾坤袋,那些稀奇的宝贝,刘协让春兰用箱子装起来,留到他日有用处。刘协的计划中,自己要养兵,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这得需要太多的钱粮,现在这点远远不够。

  不过刘协有的是办法,再过一段时间,汉朝将兴起一个遗臭万年的职业,挖祖坟,其中名气最大的就是董卓和曹操,刘协可不会让他们全须全眼的把这些宝贝弄走,半路劫走即不得罪祖宗,又不得罪后人,还得到养兵之资,这种好事,刘协可不会放过。

  ******

  小王庄今年再次丰收,令人高兴的是,水稻的籽粒饱满,居然培育出每个稻穗四十粒种子的稻穗,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进步。

  可惜的是,稻田综合种养殖的办法并不为大汉接受,那些贵族只知道向租户收取租金,对兴修水利一点都不感兴趣。

  平民们倒是想修,但是河道旁的土地都是大户人家的,修水渠势必要从他们的地头经过。占用大户人家的土地,是要用土地交换的。

  大户人家临近河道的土地,自然是上等田,平民手中大多是下等田,这一交换,农民手中更没有土地。没有土地,还修什么水利呢。

  如此一来,纵然是用小王庄的稻种,采用精耕细作,最后也会因为缺水而达不到收入标准。

  马均等人用特制的钢材为芯,外面用蚕丝编织,最后再用手工编织成衣服。

  这衣服居然刀枪不入,效果同刘协研制的内甲不相上下。刘协想了想,就叫做软甲吧。

  与前世那些狭义小说上的软猬甲不同,马均制造的这个软甲没有倒刺,也就是说甲面是平滑的,看起来就是一块硬硬的布。

  当然,这种软甲费工费力,几个月时间,马均和蒲元才弄出一件,还没帽子。软甲只能保护胸部,腹部和肩部,保护的面也不全。

  但是软甲也有优点,那就是轻,总重不到三斤,穿着身上,一点都不影响行动力。

  第二个优点就是隐蔽性,穿了软甲和没穿软甲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

  刘协知道,马均蒲元是给自己打造的,作为护卫和战士,犯不着穿这么隐蔽的铠甲,只有刘协,才需要。

  该敲打敲打这二人了,每天就想着怎么讨好主子,不专心研究那些现代工具。刘协心里想着,不过还是喜滋滋的。

  “春兰,准备一下,一会儿去小王庄。”小王庄秋收,刘协打算去看看。

  主要是看看水田种植和养鱼的成效,另外就是关于粮食收购。

  秋收一起,那些世家大族就要开始打压粮价,吸老百姓的血,刘协计划平价购入粮食,就当从荆州和冀州购粮所交关税吧。

  小王庄现在金钱太多,前段时间凤稚过来报告,说是库房中已经堆不下了,刘协只好让王青搬些去了环形地下室。

  金子不能当饭吃,钱也不能当饭吃,所以换成粮食才是正道。

  为了保证粮食的干燥,还得买一些石灰,间隔的放在粮食堆里。虽然刘协的地下室非常注意防水和排水,但是始终是地下室,所以保持干燥是必须的。

  当然地下室中使没有鼠类的,地下室一共两个出口,一个在上水库的底部,这里几乎就隔绝了动物进出。

  另一个就是焦煤窑下面的通道,足足五十步的通道中,全是一氧化碳,没有刘协特制的防毒面具,根本是进不去的,跟别说那些鼠类了。

  所以环形地下室的鼠类糟蹋粮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弟弟,我要去。”万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这个万年,现在居然来了也不打招呼。

  “都去。”刘协看了看趴在桌几上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的伏寿,准确的说,刘协比较喜欢这个安静的小女孩,有这个小女孩在,刘协可以随时提醒自己,自己还是个小孩,不要表现得那么成熟。

  伏寿听到刘协说都去小王庄,眼睛里面立刻充满喜色,不过瞬间就暗淡下来了。

  “怎么了?表姐。”刘协问道。

  “哥哥也来了,母亲说,去哪儿哥哥都要跟着,这样才是大户人家的女儿。”

  “哇······”伏寿还没说完,刘协就有一种呕吐的感觉。

  大户人家的女儿就要什么事情都有人跟着吗?难不成这个刘华还怕自己欺负伏寿?幼女?哇塞,刘协有种被侮辱的感觉。

  下次一定好好教训教训这个刘华,把自己想到哪方面去了。刘协恨恨的想。

  “要不我就不去了。”伏寿看着刘协瞬间万变的脸色,弱弱的说道。

  “没事,大家都去。”刘协说。

  “我可不可以去啊?”风韵独特的雨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永安宫,张口说道。

  “你怎么进来的?门口没守卫吗?”刘协诧异的说道。

  “自然是走进来的,太后同意我来的。”雨蝶说道。

  “本候要去下面庄子里办事,你自便。”

  刘协很不喜欢这个雨蝶,不是因为其他原因,就因为她同刘辨搅在一起,还来招惹刘协。这种交际花式的人物,刘协还真不怎么喜欢。不过董太后好像不怎么讨厌雨蝶,就让雨蝶不声不响的就进了永安宫。

  “下面的庄子,小王庄吗?我也去。”雨蝶立刻说道。

  “你不是来永安宫吗?去小王庄干嘛?”刘协问道。

  “我来永安宫是找你的,你去小王庄,我自然跟着去。况且小王庄又不是封闭式的,谁都可以去。”雨蝶倒是振振有词,轮到刘协无语了。

  “女人,真烦。”刘协甩了一句。

  “表弟,我就不去了。”伏寿眼眶里面好像有雾气,虽然脸色还是没变。

  “不是说你,我是说某些人。”刘协急忙哄道。

  “嗯。”伏寿居然脸色一红。

  怎么七八岁的孩子都知道脸红,不会成熟得这么早吧?刘协心里嘀咕一声。

  还真不一定,大汉的孩子在十岁就开始做事,男孩十五岁没有娶妻的,那就是剩男了。女孩十三岁没有嫁人的,那就是剩女了。

  很多女孩十岁就开始相人家了,有些甚至就是童养媳,自小就养在男方家中。

  伏寿今年七周岁多,是到了物色男孩的时候。难不成历史上所说的,伏寿会做自己的皇后,看来这一世也可能成为真的。

  刘协不由得在看了伏寿一眼,这伏寿倒也不难看,虽然没有雨蝶那般诱人,但是眉宇之间仿佛是有主意之人。

  难不成这伏寿常常过来看自己读书,都是有目的的?刘协不觉得打了一个寒颤。大汉的人啊,还真不敢小瞧了。

  雨蝶自带着车马,可是雨蝶想同刘协同坐一个车驾,可是刘协要带伏寿和万年,还有伏德,还有照顾刘协的春兰,车里原本就有些挤。

  雨蝶再挤上来,毕竟雨蝶已经是成人,个子较大,一下子车驾就显得拥挤。

  “下去,下去。”刘协不赖烦的撵雨蝶下去。

  “奴婢下去走路。”春兰很知趣的说道。

  “你下去了,谁伺候我们?”刘协说。

  “我来。”雨蝶为了不下车,立刻答应。

  “我要吃蜜水加冰。”刘协说道。

  “我要吃冰渣。”万年很配合的说道。

  “我,我要吃糖霜。”伏寿在万年的怂恿下也提出了要求。

  “我要吃冰镇葡萄哈密瓜。”伏德很聪明,见刘协有意要赶雨蝶下车,于是提出两个要求。

  “行,行,我下车,记着,有你们的好果子吃。”雨蝶恶狠狠的威胁道,十分不甘的从马车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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