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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四章 再生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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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辰宇在安阳郡被誉为四大公子之首,一向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以思路清晰,行事稳健著称。

  他是正儿八经的外戚权贵出身,但并没有飞扬跋扈,不学无术,在一众纨绔中显得比较另类,犹如野鹤卓立于鸡群。

  而且有这样的一个老子背书,自幼就光环笼罩,赢在了起跑线上。

  加之他经营天赋颇高,眼光也好,声名远播,一度传言沈家要从此崛起了。

  他利用自己的身份,一手扶持起了倚红院,乃是实打实的吸金兽。

  正是因为有了倚红院之类的敛财机器,让沈家父子赚的盆满钵满,才有机会整军备武,生生支撑起了乐安郡这片天。

  而在遇到邬非鱼之后,事事被压了一头不说,还带来了一万点伤害。

  同时还有一个副作用,他好几次想要重新确认这个残酷的现实,结果就是不出意外的自取其辱。

  一般人还真看不懂这以卵击石的骚操作,但这才是真正的沈辰宇,很明显是一个偏执型人格患者,特点也比较吻合。

  当然,这些小伎俩对于邬大少来说,都不在话下,属于常规操作。

  只不过不想显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也就顺势假装醺醺然了,看看这一对狗男女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人生难得一知己,为了我们的特殊友谊,干杯……”他从美女怀里欠起身来,醉眼朦胧的看着沈辰宇,说道。

  “沈少,邬少叫你,喝酒……”莲莲也荡笑一声,鼻息咻咻的说道。

  沈辰宇挣扎着起身,似乎想要去端杯,却又发觉自己全身酸软无力,只好又重新倒了回去。

  “沈少,喝醉了……”莲莲无奈的抬起头,说道。

  果然,一哥窝在莲莲的怀里,头都抬不起来了,就像死猪一样,口水都流了一裤裆。

  坐在对面几个人的眼光,都齐刷刷的看着那湿漉漉的地方,不知道这货是尿失禁,还是某种不可言明症状发作的征兆。

  唉,你可是堂堂的第一大少啊,当着美女的面,就不能有点纨绔的装逼精神吗?

  这飞流直下的一幕,把沈辰宇原先刻意打造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逼格,嚯嚯的一点都不剩。

  原想大家一齐灌酒,即便是不把邬非鱼喝得钻桌底,也至少要满嘴跑火车才行,这样才会有操作的空间。

  结果他在内室玩火的时候,人家居然只凭着玩骰子就把歌姬们摆平了,喝得晕头转向不说,差点连底裤都输掉。

  沈辰宇接上班之后,也掉进了同一个陷阱,连套路都没换,直接被灌了个七晕八素。

  四个人已经无力再战,只能寄希望于红玉花魁,也不知道能不能抵挡得住那层出不穷的花招。

  很显然,大家都小看了这个一直面带笑容的坏小子,不只是低估了智商,也远远低估了酒量。

  这厮是吃酒糟长大的吧?毕竟酒量的大小,除了天生的体质以外,还需要日积月累的练习才行。

  但邬大少从小就跟着老酒鬼师父,拿着烧刀子当水喝,酒力早就练就出来了,哪是这种整天只会喝花酒的纨绔所能比拟?

  当沈辰宇‘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时候,虽然他也表现出几分耍酒疯的症状,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而已。

  恰好此时王红玉的一曲终了,看见沈辰宇的糗样,和东倒西歪的姐妹们,也清楚该自己下场了。

  当下暗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收起了洞箫,盈盈走了过来。

  作为欢场老手,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灌酒的套路,也经历了太多的各色人等,阅历相当丰富。

  在‘酒为色媒人’这方面,她的敏感度要比一般人强很多,加上又经过了沈辰宇的刻意强调,自然很容易往这方面放大联想。

  “邬少,奴家陪您喝几杯,可好?”王红玉一脸心疼的样子,说道,“沈少真的喝多了,不能再喝了。”

  “不能喝,就不喝呗。”邬非鱼乜斜着醉眼,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不过,本少可还没尽兴呢,红玉姑娘还有什么精彩的保留节目,可不要藏私哟……”

  “要不,麻烦邬少搭把手,把沈少扶进内室,略事休息一下。”王红玉看着他,小心的说道,“安置好了沈少,奴家再出来陪着邬少一醉方休,您看如何?”

  边说边宛如一个贤惠的妻子,给沈辰宇擦拭着口水,一点都不嫌弃。

  不得不说,红玉花魁确实有一套,明明就是那种喜欢坐在宝马车里哭的拜金女,这时候看上去,就像是坐在二八大杠上笑的良家。

  女人,天生自带表演的技能,加上身处的这个环境,她的演技已经日臻成熟,就算拿不到影后小金人,也至少达到提名级别了。

  “沈少能有红玉姑娘这样的红颜知己,真是一件幸事啊。”邬非鱼颇有感慨的说着,站了起来,顺势拧了一把她的嫩腮,“本少可真是有些羡慕嫉妒呢……”

  想不到王红玉不仅没有丝毫的反感,甚至还觉得极其自然,就好像是专门凑上去给他揩油一般。

  “如此,有劳邬少了。”她的脸上又有点羞涩,低声说道,“安顿好了沈少,奴家补偿邬少便是。”

  不得不说,红玉花魁也是一个老司机,这一次的情绪转换,圆润自然,演技纯熟。

  “好说,好说。本少好期待哟……”说着,邬非鱼就走了过来,脚下也有些踉跄。

  看见他随手抓起了沈辰宇的一只胳膊,有点浑不在意,王红玉也急忙上前,伸手扶住了另外一只胳膊。

  其实,她想趁着这个机会,完成沈辰宇的嘱托,把邬非鱼拿下。

  在这里很多事并不方便,尤其旁边这位俊俏的‘小哥哥’,一直让她爱恨交加。

  吃过一次亏了,看见这个小白脸面沉似水,心里就有点打怵,根本放不开。

  至今也不清楚柴丽珊的真正身份,姓名倒是真的,只是在最关键的性别问题上,把大家骗惨了。

  一般都把她当成了一个初出茅庐,只知道打打杀杀的愣头青,其实这就是一只货真价实的母老虎。

  在酒楼里的时候,一个人就让他们七八个人闹了个灰头土脸,把小黑胖子给锤的满地找牙。

  那血腥暴力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刻骨铭心,早就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一言不合就直接开怼,小帅哥就是这么的简单粗暴,偏偏战力值又相当彪悍,绝对是一个惹不起的狠人。

  红玉花魁现在一看到她,就感到自己心里的那道伤口又挣裂了,隐隐作痛。

  不想一不小心,再次惹恼了那个英气逼人的‘小哥哥’,要不然,这小命能不能保得住先不说,痛扁一顿是跑不了的。

  既然老娘招惹不起,躲得远远的,这总可以了吧?

  但柴丽珊根本就没往这边看,只是轻轻晃动着手中的酒杯,偶尔轻啜一下,眼神中带有一丝的落寞。

  对于即将发生的故事,也早就有了觉悟——色字头上一把刀,先废银子后废腰。

  换个角度来说,抛开眼前的种种,其实自家领导还是挺靠谱的。

  首先,他看似嚣张乖戾,其实是个智商极高,思维周密的人,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其次,也并非就是如表现出来的那般,就是一个酒色之徒,要不然,倾国倾城的凌小乔第一个就跑不了。

  第三,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极强的目的性,虽然目标还不得而知,但绝非单纯的花天酒地。

  综上所述,这事无论怎么看,都太像是一个坑了,所以,她也就懒得管了。

  “不管红玉姑娘是准备上我,还是想要我上,这个机会本少给了!”邬非鱼看出了王花魁眼里的诱惑之意,邪邪一笑,“说吧,上哪?走起!”

  一切尽在不言中,两人对视一眼,随即一起扶着沈辰宇往内室走去。

  当然了,谁都知道,以他那肚子的花花肠子,肯定是不会老实了。

  这就是搂草打兔子,在扶人的同时,也顺便揩揩油。

  王红玉迎风摆柳一般,紧靠在他的身旁,那股勾魂媚骨的韵味,一般人很难抗拒。

  是男人都好这一口,她也很懂大爷们的口味喜好,这份大礼,邬大少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嘻嘻。

  女的有心勾搭成奸,半推半就,男的抱着‘野花不采白不采’的心思,大胆下手。

  于是,两人勾勾搭搭,配合十分默契,闷声发大财。

  进了内室之后,把沈辰宇往罗汉椅上一扔,红玉花魁白了他一眼,媚眼流波,这才轻啐了一口:“讨厌!”

  另一边的莲莲目不斜视,伺候着沈辰宇,脱鞋搭被,就像是没看见一样。

  能在勾栏里讨生活,无不是八面玲珑之辈,最擅察言观色,没这点基本技能,早就被人玩死了。

  王红玉素有交际花之称,性情也是颇为伶俐多变,眼珠子一转,心里就有了主意。

  大家姐妹一场,自己吃独食也不合适,把这个小蹄子也拉下水,也是不错的选择。

  她张开一只手臂,把身边的莲莲也搂了进来,娇羞的说道:“奴家对邬少一见倾心,有意恳求垂怜。只恐这蒲柳之姿,残花败柳之身,不入公子法眼。不如再加上莲莲,我们姐俩一起……”

  话虽然没说完,但这言外之意,只要是个男人,自然就懂得。

  男人的花心是天生的,当然,女人长得漂亮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能够满足他们各种各样的猎奇心理。

  来这里的客人们,很多都喜欢一些比较荒唐的调调,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味道,各有各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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