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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阴谋(下)(为盟主龙战于野加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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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read2();</script>  关于离婚,中国古代一般是有三种形式休妻、和离以及义绝。

休妻,顾名思义,便是男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种形式虽说是单方面的,比较符合男权社会的伦理道德,但是根据古人以及一些外国人的记载,中国古代休妻比例很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七出、三不去中对于妇女婚姻权益的保护,一方面是门当户对的情况下,妻族方面势力的阻挠,一方面还要涉及到诸如嫁妆之类的经济问题,另外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就连地方官一般也会选择判和不判离。实在不行了,和离亦是一种更和谐的解决途径。

比之休妻,和离是婚姻双方在共同的意愿下解除婚姻关系。这样,妻族的颜面、女方的嫁妆乃至是再嫁,比之单方面的休妻都要更加容易为人所接受。

抛开这两种,最后的义绝,却已经不是男女双方的事情了,而是在法律的条文之下,由官府强制执行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甚至判决下达,任何一方不接受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记得在成亲之前,好像听谁讲过这些东西,现在郑成功却已经记得不甚清楚,但是义绝一事,印象中却好像并没有杀死女方叔叔这一条。可是等他把这一疑问问出口来,他的祖母却给了他另一个让他瞠目结舌的答案。

“《大明律》是没有,但是在唐朝时有,说明这是有道理的。你完全可以引用唐朝时候的例子,把这婚给老身退了,现在就退!”

明朝在婚姻制度方面基本沿袭唐宋旧律,例如,明律规定,同姓、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婚姻关系的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为条件等。和唐朝一样,明朝也将义绝作为离婚的条件,但有关义绝的内容不同。

唐律中是提及了有关打杀妻族亲属是会援引义绝来判处离婚的,但是明律对义绝作出新的解释:“义绝之状,谓如身在远方,妻父母将妻改嫁,或赶逐出外,重别招婿,及容止外人通奸。又如本身殴妻至折伤,抑妻通奸,有妻诈称无妻,欺妄更娶妻,以妻为妾,受财将妻妾典雇,妄作姊妹嫁人之类。”这种认定侧重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与唐律义绝条件中注意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对夫的谋害罪有所不同。

由于义绝按例是官府强制执行的,此时此刻,黄老夫人现在就是要让郑成功用唐朝的婚姻法来判明朝的离婚案,就像是拿明朝的尚方宝剑斩清朝的官儿一样,这本就是不符合逻辑的。奈何老太太的倔强劲儿上来,任凭郑成功如何解释都拧不过老太太的脾气。

“祖母,退婚是奇耻大辱,您让孙儿判这桩义绝,还不如叫孙儿直接杀了竟成呢。否则他一怒之下,投了鞑子,就凭他的才具,配上虏廷的实力,不出十年,咱们郑家就得被赶尽杀绝了。到时候,是您向列祖列宗解释,还是孙儿向列祖列宗解释!”

到了最后,郑成功也是怒极了,抛下这话,行了礼就起身而去,任凭老太太在那里落得一个目瞪口呆。

推开了房门,大步而去,郑成功已经烦透了这桩破事,但是很可惜,陈凯和郑惜缘一天没有拜天地,一天没有洞房,这桩破事就一天没个了结。

对于陈凯,郑成功的态度始终是要拉拢的这是他亲手提拔起来的亲信,而不是他背后那个随时都有可能像他父亲一样倒向清廷的家族提供的人才,在这一点上,甚至就连陈豹、洪旭这些从他父亲那里转隶过来的部将都要稍逊一些。

一直以来,他还盼着能够在陈凯的帮助下实现驱除鞑虏,中兴大明的伟大事业,就他看来这样的成功率是会更高的,哪会轻易放手。

退婚,是不可能的,哪怕就这么拖着,拖上个一年半载,只要他的这个堂妹还是陈凯名义上的正妻,就足够了。至于什么时候把这个有名无实的问题解决了,却也是以后的事情,总还是会有这么一天的。

想到此处的时候,郑成功已经迈出了院门,可是前脚刚刚出去,他却又退了回来,随即皱着眉头唤来了一个老太太院子里服侍的下人,瞪着眼睛问了几个问题,很快就找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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