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之女9
“普拉图姆,我记得你好像就是金河镇的居民?”
“是的,诺恩先生。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乔斯达一边挥剑,一边回答着方秋灵的问题。
“也就是说,你对这里很熟悉咯?”
“是的,诺恩先生。”
“我想出去吃一顿,有什么地方推荐不?”
有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在就好办了,当地人自己吃饭的地方才是最正宗的,味道也是最好的。都是长年累月的老顾客,不少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甚至还可能沾亲带故,口味好不好根本不用评判。
乔斯达挥剑的动作明显出现了停顿,肃然的目光中也多了几分无奈。方秋灵这个贵族,无论是做派还是习惯,都几乎颠覆了他对贵族的固有概念。
薄雾湖地区贵族的数量肯定没有首都塞拉迪亚多,不过走在路上时不时也经常能看见。这里最大的贵族无疑就是迪哈鲁斯伯爵,薄雾湖领主。其下还有十多位子爵和男爵,基本上平均是一个镇子两到三位。至于贵族阶级最底层的骑士,数量就更多了。
以迪哈鲁斯伯爵为首的大大小小贵族,再加上一些平民出身的书记官、抄写员等文职,构成了整个薄雾湖地区的统治阶层。
迪哈鲁斯伯爵是老牌的军事贵族,喜欢提拔军人,但领地的建设、发展和日程管理又离不开文职人员。所以薄雾湖的贵族们旗帜鲜明的分为了两个派系,以领主迪哈鲁斯伯爵为首的军事贵族,以及主要从事文职工作的传统贵族。
历代的迪哈鲁斯伯爵都是铁血的强硬派,他们选择了距离落叶关最近的雾夕镇作为领主府的所在。一旦落叶关发生变故,迪哈鲁斯伯爵就会亲自率领领主卫队北上支援。按照方秋灵的理解,有几分“天子守国门”的意思。多位抱有同样理念的子爵、男爵也同样将府邸安放在了雾夕镇。他们一起组成了薄雾湖区域战斗力最强的王国第七骑士团的核心。
军事方面的事情迪哈鲁斯伯爵搞得定,完全没问题。不过文职方面就不怎么行了,迪哈鲁斯家的人不能说都是大老粗,但在数字上没什么天赋也是公认的。除了在平民中选拔适合的人才补充进的领地的文职岗位外,迪哈鲁斯伯爵不得不从塞拉迪亚“高薪聘请”一些贵族来领地任职。
卡尔萨斯的版图狭长,如同一个倒置的汤勺。位于最西端的薄雾湖在首都塞拉迪亚的贵族们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乡僻壤,粗俗、野蛮、穷,是他们对薄雾湖一直以来的映像。至于迪哈鲁斯伯爵,一个边陲之地的“老马夫”罢了,不足一提。
来自塞拉迪亚的传统贵族大多并不得志,家道中落、入不敷出的比比皆是。而且不管是有能力还是没能力,自以为是已经属于态度很好了,趾高气扬才是常态。他们的到来立刻宣扬迪哈鲁斯伯爵不过是个一步登天的粗鲁的武夫,一个为国王守门的“老马夫”。至于他麾下的骑士团,那就是“老马夫的跟班”!
军事贵族和传统贵族们彼此都看不惯对付,他们之间的对立影响了方方面面。雾夕骑兵也不例外。
在乔斯达眼中,以迪哈鲁斯伯爵为代表的军事贵族严厉而威武,不仅赏罚分明,而且非常亲善,是吾辈的楷模。不过他们的亲善仅针对从军的士兵,对普通的平民可没那么友善。
至于传统贵族,那就是非常招人嫌的一群家伙了。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并对所有的事情都表现出种种不满。乔斯达看到他们一般都绕着走,走满一步就会被他们抓差。
而眼前的这位诺恩子爵大人……说实话,看不懂。
诺恩子爵一副极为白净的脸孔,虽然黑色的短发和黑色的瞳孔让人略微有些不安,但满满的神秘感,毫无疑问充满了魅力,即便与哈鲁斯伯爵相比也丝毫不差。若是出现在宴会上,未婚的贵族小姐们看到了无疑会发出尖叫的那种。
诺恩子爵非常有才华,音乐、诗词、古籍,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夜晚宿营时他会简单的弹奏一曲。琴曲优美,仿佛有着抚去所有烦恼的魔力。
而且诺恩子爵在管理上也有着非常优秀的表现,连续七天对兽人的清剿是乔斯达从军以来最轻松一次连续行军、连续战斗。以往哪怕是清剿两处兽人藏身处都会累个半死,饿肚子什么的更是常有的事。但在子爵大人的调配下,顿顿都有热水热食,武器装备也换上了最好的。除了行军和战斗,补给什么的根本不用管。
同时,诺恩子爵也有着不俗的实力。独自面对兽人都面不改色,两位见习骑士联系攻击都能轻松应对。虽然喜欢使用十字弩这一点很没风范,但对付哥布林和兽人需要风范吗?完全不用!
睿智而聪慧,亲和而谦虚。虽然说子爵大人也不是没有缺点,不过这个缺点嘛……汤姆老爹说得没错,子爵大人很多地方实在是太讲究了!传统贵族的生活已经算得上奢靡了,但按照子爵大人的原话,“这叫奢靡?这叫打肿了脸充胖子!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都能说出这种话,子爵大人认可的“世面”都该是什么规模的啊!
诺恩子爵无疑是大贵族,而且顶级的豪门贵族中的一员。汤姆老爹说子爵大人很可能是王族。对此,乔斯达深表同意。相比军事贵族和传统贵族,诺恩子爵的为人处世无疑更具魅力。
不过现在这位大贵族,居然在问“出去吃饭哪家小店味道好”。那么讲究的子爵大人,不是应该找最顶尖高级餐馆,享用顶级大厨烹饪的美食吗?
“这个……诺恩大人想吃什么?”
“当然是吃鱼,我看到有很多渔船回来了。满载而归。”
“吃鱼?”乔斯达脸上多了几分古怪,“诺恩大人,您是贵族……”
方秋灵有点奇怪:“怎么了?贵族不能吃鱼吗?”
“倒也不是……不过诺恩大人,您想出去吃的话,还是去西街吧。我知道那里有家店,羊排烤的非常不错,用上等的香料烤制,而且他们家的金丽酒也很有风味。”
“你说的那家店我昨天去过了,味道还行。羊排很不错,非常新鲜,不过大厨的水平真的一般。”
方秋灵和雾夕骑士们目前居住的地方是诺托斯神殿的后院,食宿全免。床铺什么的还行,晚上也很安静,睡眠质量很高。不过餐食就不怎么样了。早餐是土豆加面包,午餐是面包加土豆,晚餐再多一盆蔬菜汤。毕竟是神殿,苦修士众多,餐食什么的也就能填饱肚子。
一连吃了三天,方秋灵觉得自己都快变成土豆了,对肉的渴望无限上升。然后他溜出去找美食了。
乔斯达说的那家店实际上是个小酒馆,名字什么的没有注意。当时是被烤羊肉的香味吸引进去的。羊排非常新鲜柔嫩,香料也很不错,但大厨的烤制手法不敢恭维。烤制的手法极为粗暴,简单总结就是不断的撒香料,一层、两层、三层……直至整块羊排在烧烤的过程中完全被香料覆盖。
吃的时候方秋灵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吃香料,还是吃羊排,有一种主次颠倒、本末倒置的感觉。希诺吃的非常开心,看在这一点上方秋灵觉得勉强对得起付出去的三十个银币的餐费。不过他们家的金丽酒确实很不错,入口绵甜,有种在喝果汁饮料的感觉。
“西街还有一家牛排店……”
“这家的牛排感觉一般,而且卫生条件不怎么样。”
——卫生条件?
吃饭还需要讲究卫生?乔斯达想了想,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他多少能理解汤姆老爹的抱怨了。
“西贝卡酒馆,他们家的炖菜很不错……”
“卡卡旅店,奶酪非常棒,我喜欢用奶酪陪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