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二十四 科举与九品官人法
玄德第一卷逆天改命刘玄德八百二十四科举与九品官人法当然了,与其说什么反抗,倒不如说此时此刻,士族作为一个曾经强大的能够和皇权进行对抗的团体,已经七零八落、接近覆亡了。
失去了经典传承权的士族,哪里还有能对抗皇权的能力呢?
若是再有科举制度确立下来,那么或许只需要十年,士族过去的光辉就会消失殆尽,人人追捧科举,人人向往科举,人人尊崇科举,科举会成为他们的一切。
士族?
无用老朽罢了。
陈群深深的思考着,感觉到在这件事情上颍川陈氏确实不应该有什么和刘备对立的想法与必要,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颍川陈氏挺过了那么多次风风雨雨,难道要在这最后一关面前倒下吗?
不可能的。
微微叹息之后,陈群翻过了这一页。
之后,便是刘备对九品官人法的设计了。
国语有云,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
刘备认为按照官员俸禄数量给官员确定等级的方式,略显简单粗暴。
在他自己私下里看来,这个划分官职的方式感觉上就和现代工作不分职位、而以职位收入为称呼一样。
员工不叫员工,叫三千块。
领导也不是领导,不是什么组长、科长、经理、总监之类的,而是五千块,六千块,七千块,一万块之类的。
称呼领导就说那是什么六千块的领导,七千块的领导,一万块的领导等等,过于直白了。
所以他觉得应该用更加内敛一些的词汇来更改官员等级的称谓,取消那种简单粗暴直白的划分。
于是他就参考了未来的不同时间线上的陈群的创意,采纳了从一品到九品的官员等级划分,然后在每一品设计了从、正两种职介,基本上作为官员正副级别的区分,待遇略有不同。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刘备还为吏员设定了职级标准,将之纳入了九品体系之中。
因为整个大汉严格来说只有七千多官员,剩下十几万全都是吏员,不把吏员纳入这个制度之中,等于这个制度只有几千人享受,而其余十几万人都被排除在外,不能享受到这个政策带来的福利。
这不仅不讲政治,也不讲团结,对于吏员们也不太重视,感觉上甚至没把他们当作自己人,这属实有点说不过去。
归根结底,最终执行朝廷政令的,大部分都是吏员,不把吏员纳入制度体系之中,管理起来都不是很好管理,师出无名的感觉都有那么一点。
所以刘备思来想去觉得不应该把吏员排除出去,便把八品和九品两个职级规定为吏员职级。
从七品往上,就是官员职级,自从九品到正八品,四个职级,都是吏员的范畴,突破这个范畴升级为从七品,就是官员身份。
这样设置也能够更加直接的打通从吏员到官员的通道,使得吏员和官员不再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而是同一个体系之中两种不同的区分。
二者是可以转换的。
官员犯错,就降低为吏员。
吏员建立功勋,同样可以擢升为官员。
吏是基层的官,官是高层的吏。
同时,在刘备的设计之中,所有通过科举考试进入统治集团的人,一概从从九品吏员开始做起,不得有任何特殊情况。
哪怕你是科考第一名的状元郎,通过科举考试之后,也要从从九品吏员开始做起,从基层做起。
整个汉帝国最基层的职位,集体农庄代表,就是从九品的职位,在以农为本的汉帝国,一个官员不懂农务、不事生产,那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所以刘备做出了如此的要求。
至于军队层面,也可以套用九品制度进行职级上的区分,只要文官选拔方面确认了,军队方面做一个套皮改造,其实是比较容易的。
整体来看,刘备认为九品官人法可以有效的对应朝廷各级别的职位,解决过去的一些因为职级平等而权力不对等产生的政治上的矛盾,比如最典型的郡太守和州刺史之间的权责矛盾。
最早的时候,州刺史的职级不如郡太守,但是权力针对郡太守,双方的矛盾还能算是有的放矢,州刺史背靠中央皇权对着郡太守颐指气使,本质上是皇权的伸张。
可到了东汉中晚期,州刺史向一州行政官员的身份转变,从中央官员转变为地方官员,不再背靠皇权,而是代表自己,职级也渐渐提升为二千石,与郡太守相当。
可是传统意义上二者之间的矛盾和职级上的平等,依然使得郡太守不愿服从州刺史,双方矛盾很大,经常就权力问题和责任问题互相争斗、打架,闹得鸡犬不宁。
哪怕是刘备执政之后,规定州刺史职位在郡太守之上,但是二者的俸禄等级依然还是二千石,甭管是中二千石还是二千石,说起来,那都是二千石。
所以传统带来的巨大惯性使得部分资历老的郡太守依然不把空降的州刺史当一回事,依然想要在政治地位获得一定的自主权,并不愿意州刺史真正威压自己,取得太高的权势。
比如刘备新任命的冀州刺史韦凯,那就是他在凉州州学的第一届学生当中很优秀的一人,历任县令、郡守,做的都很好,为官清廉,人品高尚,很受朝野上下的认可。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冀州刺史任上不过三个月,就已经和三个郡太守产生了冲突。
老资格的三个郡太守觉得韦凯一个毛头小子上来就要这要那,把他们当成仆人一样的使唤,实在是太不给面子,于是联起手来参奏韦凯不尊重郡太守,践踏他们的尊严。
没有尊严,郡太守在部下面前就抬不起头,就没办法好好儿的执政,州刺史这样的行为,过于霸道,他们深感不满,向皇帝陛下提起申诉。
刘备为此深感头疼。
因为这四个人做的都很不错,都是政绩上很有成效的人,也没什么犯罪的事情,纯粹就是互相看不顺眼,闹起了个人情绪。
最后刘备也只能和稀泥,调解了事。
诸如此类的事情,刘备在执政这些年也的确是遇到了不少,权责划分不够明确的情况下,出现这种问题是比较正常的,这也是促使他想要采用九品官人法重新厘定官员职级之间的问题的原因之一。
他想着给新朝搞一个干干净净明明白白的规矩,大家都遵守,少一些争吵,也免得当年太史慈和青州刺史之间发生的那种事情重现。
就九品官人法来看,刘备拟规定州刺史为正三品大员,郡太守为正四品官员,双方在职级上差了整整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