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跨国公司人贩子的伎俩
“柳小美自从进入刘经理的办公室起,就总感觉自己晕乎乎的好像有一根线在牵着自己,连合同都没法认真去看清楚。
“刘经理就直接用金钱炮弹轰攻向小美,使正在烦恼父亲治病的钱,于是,鬼使神差般签下了合约。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在进入沈总办公室后,李清霞就为小美倒了杯水。”
(然而对于一位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怎么可能懂得这一波操作,原来是这家所谓的跨国公司,一早就盯上了柳小美,
于是沈总就派出李清霞去接近小美,从而将小美骗到公司来签下合同,然而合同中,有一条合约是必须干满一年才能辞职,如中途辞职或不去工作,就必须支付公司损失,共赔偿十万块。
这就是所谓的黑公司埋雷之处,会让你感觉才一年那么好好干一下,一年一下子就过去了,也能拿个20几万,为了让你没有多余的思考时间,会直接给付支付你一万块钱现金或微信,
在金钱的诱惑,又想到一年能赚20几万的吸引力,那么谁还能拒绝呢?
更重要的,他们会让你喝下一杯水,而水里面下有一种药物,会让你产生迷迷糊糊失去自我意识的控制力。
在这种情况之下,谁还能认真的去看清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踏入这家公司,你就很难逃得掉。
再说这家跨国公司表面上,是一家正规的公司,也是合法的,而且去应聘工作的人,也不可能发现什么?怎么可能会去报警呢?
也就是说,你签下合同,收了钱之后,那么合同就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不想去缅甸工作,只有一种选择,赔付十万块钱的赔偿金,在这种情况全部都会选择去工作一年,然而将一去无回,就算能逃回来下场也会很惨。)
小美在签完合同收了一万块钱后,就被李清霞带出了公司,叫了辆出租车送回出租房后。
对小美说“工作我已帮你安排好了,你就安心的等待明天公司派车来接你。”
然而小美在李姐离开之后,随着药力的散去,人也清醒了一些。
“于是拿出合同认真的查看一下,终于发现其中的一条:在签下合同后收取优先支付的一万块钱,此合同将受到法律的保护,如乙方不想去工作,那将要赔付甲方十万块钱损失费,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柳小美在冥冥之中感觉到了,这个合同有点怪怪,但又说不出哪里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