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百天约定
赫元硬是把我按在了沙发上。这小子哪儿来的这么大劲儿呀!
“你觉得对不起我?”
“嗯?嗯……”
“真的感到对不起我?”
“嗯!”
“真的感到惭愧吗?”
“嗯!”
我渐渐地不耐烦起来。赫元坐在了地上用诡异的目光凝视着我。什么呀,完全是求婚时摆出的那个po嘛。
“只是拿来几碗炸酱面就想要我原谅你?”
“嗯?那个……不是已经向你道歉了吗?”
“如果说这还不够呢?”
“那……那么……你要怎样?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罢休?”
他奸诈地笑了起来,那诡异的笑容使我一阵紧张。
“如果你肯做这些,我不但可以恢复你家店铺的生意,还可以在那基础上提高一些营业额。”
“什么?真的吗?要我做什么?”
“100天要做的事情。”
“100天?”
“嗯,名字叫什么来着?”
“凌……凌潇。”
赫元不知去哪儿拿了张白纸和一支签字笔过来。他开始在平整的纸上写着什么。搞什么鬼呀?
“你在做送外卖的工作吧?”
“嗯。”(明知故问)
“每天都要做吗?”
“嗯。”
“呵……原来如此……那么……”
赫元咬着笔帽儿正琢磨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又飞快地写了起来。到底在搞什么鬼呀?
“给,契约书。”
赫元把自己写好的东西推到了我的眼前,我呆呆地接了过来。
申赫元与凌潇两者之间自愿订下以下100天的契约
第一条:[契约的目的]
让贤世彬重新回到申赫元的身边。
第二条:[报酬]
申赫元为凌潇免费提供一个兼职生。
第三条:[奖赏]
契约满期后凌潇可以继续和章宇镇交往。
第四条:[义务]
凌潇听从申赫元的一切命令指挥。
第五条:[解约]
此合约一旦签定绝对不可解除。
为了证明以上合约,本合约共制订两份,各自签完字后每人保管一份。
2003年3月27日
姓名:申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