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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节 砸我的车,不报警抓你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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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里,沈凉的未婚妻以他妻子的身份跪在棺木旁,双眼空洞无神,只是像个牵连木偶一样,见到有人过来,机械地鞠躬回礼。

人家说什么,她没有听进去,跪得笔直。

但这种场合能说什么,不过是几句安慰和节哀顺变的话罢了,听不听无所谓。

知根知底的人同情地看着她,还没嫁过去人就死了,但也庆幸,差一点就成了寡妇。

贴上二婚标签的人,不好找婆家,各方面条件都要下降。

来悼念的人一拨接一拨,沈家的亲戚不多,这些人里,最多的是军界的代表和昔日好友。

靳未南祭拜过后,站在棺木旁,沉敛的目光落在棺木上一圈圈花环上,刚才入殓师给他化妆的时候,他看到了沈凉的面容,安详没有痛苦。

可是,他把痛苦留给了家人,留给了爱他的人。

将近中午,沈父和沈母在沈家妹妹的陪同下来到了殡仪馆,两位老人还不能接受儿子离去的消息,半年没见到儿子,等来了一封遗书,年过半百的他们怎么受得了?

沈母一夜之间生了许多白发,黑发中掺杂着白发,几天来以泪洗面,面容憔悴,五十几岁的老人看起来像六十多岁。

沈父脸色苍白,目光浑浊,身子佝偻了。

沈家妹妹搀扶他们来到棺木旁,沈母再也忍不住,捶打着棺木痛哭出声,说他不孝,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年到头见不着几次面。

抱怨的话一声声落在众人耳中,在场的大部分是军人,感同身受,一时之间都陷入了沉痛的氛围中。

靳未南扶着老人到一旁的座椅上坐下,扭头示意季简宁把沈父也搀扶过去。

没有冠冕堂皇的说辞,沉默地陪着老两口,听他们絮絮叨叨倾诉,靳未南的眼圈也红了。

沈父见过靳未南,曾经跟沈凉回过家,都是拿命去保家卫国的孩子,沈凉的选择,他们也怨不了别人。

老两口没有为难靳未南,拍了拍他的手背,让他忙去,不用陪他们。

这场大雨来得迅猛,去得也快。

靳未南出了压抑的大堂,站在走廊上出神地凝视着被雨清洗后,澄蓝色的天空。

从上衣口袋里拿出烟盒,抽出一根烟,骨节分明的指夹着香烟送到薄唇边,咬住烟尾,右手摁下打火机,左手护着,低头凑近幽蓝色的火苗。

一连抽了几根,旁边就是垃圾桶,伸手弹了弹烟灰,直到鼻腔里都是尼古丁的味道,呛得他咳嗽出声。

以前他不碰烟,不碰酒,身为军人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烟酒能带来一时的欢愉,却会以消耗生命为代价。

但发生了当年的事之后,他开始酗酒抽烟,烟瘾很大,可惜每次碰酒就醉,人家说酒量是练出来的,他倒是例外,酒精麻痹不了他的神经,会让他醉了,然后什么痛苦都忘却。

失眠严重的时候,他会灌几杯酒,酒成了他的安眠药,可在部队禁酒,不能每次都借酒入睡。

烟就成了排解痛苦的途径,他不喜欢烟味,却喜欢烟带来的松懈。

后来知道她没死,他开始戒烟戒酒,四年来很少再碰烟酒,除非心情特别烦躁,他需要用烟酒来压制内心的感情,

捻灭了烟头,靳未南把没抽完的烟盒,连带打火机扔进了垃圾桶里,转身走出长廊,军靴踩在积水的地上。

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军人身体素质好,在训练和实战的时候,没有条件换衣服,通常也是贴在身上,然后自然而然干了。

经过深思熟虑,靳未南拨通了萧纯办公室的电话。

……

大雨过后,空气里混着芳草的清香。

天空一片蔚蓝色,白色的云朵踱了一层金边,太阳躲在云层后,慢慢露出金色的脸蛋。

小战士从叶薄歆手里接过行李箱,打开后备箱,放了进去,然后盖上。

叶薄歆就一个滑轮的行李箱,里面几件衣服和鞋子,倒也不重,她没有跟小战士客气,跟他说了声谢谢。

小战士看了一脸愁苦的沈思亚一眼,自觉地上了驾驶座,留给两个姑娘告别的空间。

叶薄歆已经换下了军装,白色铅笔裤,米色衬衫,袖口拢起,齐耳短发让她看起来少了几丝柔弱,多了几抹干练。

半个多月的训练,让她身上多了一股说不出的气质,被太阳晒红的脸蛋让她的肤色看起来更健康。

叶薄歆伸手捏了捏沈思亚的脸颊,本来两人身高差不多一样,抬手有些吃力,可叶薄歆就是喜欢捏沈思亚的脸。

沈思亚的脸有些婴儿肥,手感好,又柔软,让人爱不释手。

沈思亚拍掉她的手,娇嗔说:“讨厌,又捏我的脸,都被你捏坏了。”

叶薄歆呵呵笑出声来,伸手抱住了她,轻声说:“行了,别难过,又不是你的错,傻不傻,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杠。”

沈思亚难过地搂着她的腰,轻搁睫毛,闷闷地说:“啊歆,我总是给你添麻烦,你说我活着是不是就是个累赘?”

沈思亚难得一本正经地说话,而且每次喊她啊歆,绝对是怀着愧疚之心,还有对自己的质疑。

“瞎想什么呢?”叶薄歆生气地掐了她一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玻璃心了?又不关你的事,这种话以后别让我听见,我还是喜欢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沈思亚磨磨蹭蹭,就是不肯松手,拉着她的袖口说:“要不我跟你走吧?”

可怜兮兮的摸样逗笑了叶薄歆,“别闹,这是你的工作,用不了多久你也走了,何必急在这一时?再说了,你们杂志社福利、奖金、待遇多好啊,要是因为甩手不干落下把柄,正好正中了某人的下怀,到时候被辞退了,你拿什么去交你的水电费、网费?”

“当然,你要是不介意,来我家也可以啊,我养你。”叶薄歆挤了挤眉梢。

沈思亚摆手,“算了。”她有手有脚,况且记者行业也是她喜欢的,她才不要人养。

临上车前,沈思亚又问:“对了,你跟那帮舍友告别了吗?”

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她太了解叶薄歆了,这家伙不辞而别的事没少做,当年她去读军校,压根没跟任何人说过,高考报名问她填了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她怎么说来着,一本正经地说金融,学校就选在京城。

她没有怀疑,跟着填了本地的学校,传媒大学。

通知书下来,她才知道她填了S市的军校,苏婉还想让她将来进公司帮忙呢,这么一搞,气得半死。

叶薄歆抬眼,再看看基地的训练场,不舍地收回目光,“没有。”

没有说为什么,沈思亚知道她不喜欢离别的场景,撇了撇嘴,估摸着那帮人逮着她会来一场严刑逼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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