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
“是吗?那你喜欢吗?”
“谈不上喜欢,有人喊它,我就应,没有其他的含义了,就这么简单。”
“你的妹妹叫什么呢?”
“白露。”
“是丰收的节气呀。也很好。”
“叔叔,你爹娘在给你起名的时候,有什么说法吗?”
“没有,我们往上老一辈人,给兄弟姐妹起名字,都要进祠堂祖庙,写在族谱里论资排辈,我是正字辈的,父亲就送我一个[初]字。两个哥哥是正国、正伟。妹妹们是正芳、正华、正梅——在那个年代,这些都是很常见的名字。正初就比较少见了。”
“把它拆开,有衣服,又有刀。像是随时准备出发,随时准备搏斗,一直在整理行李装备,听上去劳碌不断奔波不停。”
“还有这种好事?哈哈哈哈哈,谢谢你啊。你好有文化哎!”
“别说这句,我到叶北大哥家里之前,还听见两个陌生妹妹这么形容我——那场景尴尬得很。”
“你女朋友晓得吗?”
“我哪里敢和她说这个事情啊?”
“她会揍你吧?”
“她收不住手的,恐怕会伤人。”
“你们准备多久结婚呐?”
“不知道,真不知道。”
“早点吧,别让我等太久哦。”
说到这里,雪明诧异的望着正初叔叔。
而正初突然反应过来,终于觉得失礼。
“不好意思,我想我崽也与你是一个年纪,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就开始教训你,开始催促你——我不该这么说。”
“没关系。”
“我只是想讲,要是等太久了,像你之前说过的,要二十四岁以后才想成家的事情,我也有六十多岁,就怕身体变老,走不动,跑不了那么远,喝不到你的喜酒——我就开始心慌。”
“叔叔,你很健康,把烟戒了,至少活一百年,九十岁的时候还能上山打老虎。”
“哈哈哈哈哈!承你吉言哦。”
过了半响,雪明突然问——
“——你会接着找下去吗?”
“找什么?”
“没什么了。”
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醉酒,还是真的不怎么关心寻亲之事。
正初叔叔的回答,让雪明感到心安。
过了半分钟,正初叔叔才从脸蛋通红的状态中醒觉,想明白雪明问的到底是什么。
“哦!你说的是找儿子,对不?”
“是的。”
“再看吧,再看。”
这简简单单的[再看],中文语境却很难解释其中的含义。
雪明很讨厌这些中性词,它像是润滑剂,将人们变得圆滑狡诈,市侩精明。
它们不是明确的答案,更像是一种拖延,一种敷衍。
“我不懂。”
“看情况嘛。要是你真的算我的崽,我都还没想好怎么办咧。我还没准备好哭唧唧,也没准备好笑嘻嘻——再看吧,我想你在铁路上跑,也是一样的,到陌生的地方去,总是走一步,看一步,看清楚看明白了,才会继续往前。”
“原来是这样?”
“嗯呐,就是这样,人这个字,也是这么写的呀,先迈出去一条腿,右边的腿不能立刻抬起来,站稳了才能往前走。”
这倒是除了叶北大哥的解释之外,[人]的另一种解释。
雪明还是很在意,很执着。
“如果一直都找不到呢?”
“哎呀,小宝贝啊——我一开始就讲了,这是我的爱好,很少很少人能把爱好当做一辈子的事业,其实我已经很满足了。要我真的停下来,反而心里空空的,这一路上有那么多的朋友,每年我都能去他们家里坐一坐,谈谈最近发生的事,谈谈路上遇见的人。其实我从来都没对寻亲这件事抱着什么期望,毕竟全中国有那么那么多人,别说十八年,哪怕我花上三十八年四十八年的时间,都未必能把人认完。”
“确实。”
“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这条路难走,兴趣爱好也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练琴,玩游戏,或者是耍滑板,唱歌也好,跳舞也好,这些爱好只剩下痛苦了,恐怕是坚持不下去的。”
“真好。”
“是吧?我就说它很好,我喜欢这种感觉,从不在意结果。去帮别家和我一样的受害者找娃娃,去给人贩子找麻烦,也是我的兴趣爱好。”
“真的很好。”
雪明站起身,准备离开,手机已经订好票,要回汕尾接小七,然后一起回hk。
“我得走了,正初叔叔。”
正初把桌上的最后一罐酒递过去。
“不要留遗憾,喝完了再走。”
雪明接过来,一饮而尽。
“好!”
没有告别,没有说再见。
雪明去厕所洗了把脸,抬起头看清镜子里的自己,只觉得一身轻松。
正初叔叔等到这年轻人离开之后,立刻推了推假寐的苏星辰。
“小伙子,别装睡了,起来讲一讲吧。”
苏星辰马上挺尸起立。
“叔叔,我听着呢。”
正初挠着头,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今天麻烦你们了,特别是叶北先生,我给他带了好多麻烦,帮我和他,还有他媳妇儿道个歉。”
苏星辰撇撇嘴:“小事儿,别往心里去,说回来雪明这个人,你觉得他是你亲儿子吗?”
正初摇摇头:“不知道,电视剧里都说,血缘关系啊,有种心灵感应,像是崽女在外有了危险,或者是父母病重,互相心里头啊,都会不舒服,我没有这种感觉。可能电视里讲的是假的——世界上没有这种心灵感应。”
苏星辰眉开眼笑的调侃道:“你有这种心灵感应,应该去看医生,而不是琢磨儿女如何如何。”
正初立刻跟着哈哈大笑。
“是的,你讲的对。”
苏星辰紧接着改换话题。
“那要不要,做个亲子鉴定?”
正初伸出手,让星辰采血。
“当然要了——不然我奔波这么多年,是为了啥子哦。”
短暂的疼痛之后,是满心期待着,盼望着。
与此同时,就要踏上新的旅途,去下一个地方,见下一个人。
苏星辰采完血,立刻说:“我去安排,估计一周内...”
“别那么快...”正初马上说:“不要那么快,你可以先与他身边的人讲,你们讨论讨论,要不要告诉我们——我请求你,让我多走一些路,多认识一些人,那么大个中国,我还差二十多个城市,就要走完了。应该还要三年多吧,我估计是这个时间,那个时候雪明也应该要结婚咧,不论他是不是我的崽,我都会来喝酒的。”
正初阿叔跑到门旁边,往外看,确定雪明走远了,进了电梯,才回来和陈先生一起唱歌,一起玩闹,要把长辈的所有架子都放下,把所有压力都释放。
唱冰雨时,他似乎在想前妻的种种。
唱笨小孩时,他总是会吼出铿锵狠厉的怒音。
唱李宗盛的老渣男情歌,他也会流泪,也会破音。
短短的几个小时,很难讲完这十来年的事。
苏星辰若有所思的看着正初阿叔。
他不理解这种神秘莫测的仪式背后有什么深意。
或许这个古老的故事,只有风儿记得了。
......
......
江雪明站在月台前,明亮的双眼看着同样明亮的站台大灯。
他一直都很喜欢这种感觉,在天黑时出发,独身一人品味安静和孤独。
寒冷的初春时节,凌晨时分的列车上人最少,也最清静。
他轻轻哼着老歌,是高中时同学经常唱,却很少懂的歌词。
与他的授业恩师大卫·维克托的自称一样,歌名叫《亡命之徒》,是纵贯线的作品。
“随它去吧,我们都只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