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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老店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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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风习习,魔都夜空都躲起来,举目一望,除了霓虹就是楼体,人坐在车里,就像身处一个移动的温暖的家。

  这种感觉令人倍感舒适,可能可以解释为什么国人喜欢车子有大天窗。

  白玫坐在副驾,如今这里是她的专属车位,她很小女人地一坐便知,这个位置没有给人动过。

  这里是她的领地,旁边是她的男人。

  白玫舒服地放倒了一些座椅,倾靠着,可以用余光看着林妙开车。

  她不喜欢盯着他,或者说是刻意为之,这样可以让自己女王一点,否则,就显得恋爱脑。

  女人切记,不要恋爱脑。

  用白玫的战语来说,就是【越渴望越要冷静】。

  吃点啥呢?

  他们二位没有一般小情侣的那种纠葛,比如,一个问,吃啥呢?一个答,随便。然后就是各种不随便的否决。

  人们都喜欢审视别人的大众化生活,而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些微的与众不同一些。

  只有与众不同,方能有被治愈到的感受,物以稀为贵。

  林妙也不问白玫想吃点啥,而是直接开车将白玫带到距离目的地钰丰商都不远的一处地方,不远到,将车直接停在钰丰商都的地下,走过去即可。

  路上,林妙还不忘给白玫渲染一些气氛,让氛围感拉满。

  这是文艺男的优势,擅于讲故事。

  而且各种细节,很致命。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艺男和渣男有点雷同,容易混淆。

  话句话说,在渣男这个词还没有流行起来之前,可能,文艺男青年才是渣男的代名词,或者说是它的鼻祖。

  与之对应的,是木讷的理工男。

  这也就是为什么如今科技越来越发达,而文艺越来越没落的深层原因,原来,竟然来自于理工男的发愤图强,来自于报复。

  【让你们踏马的当年抢劳资的女朋友。】

  路上,林妙一边开着玩笑,一边给白玫预热这家餐厅的差异化。

  原来,这家店,是这附近很有名的一家老店,老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在林妙小的时候,这家店就存在了,那个时候林妙大约只有七八岁,特别喜欢走舅舅家,为什么,只要来舅舅家,就有可能会到这家餐厅里头吃饭,或者点个菜当加菜。

  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钰丰商都这个建筑,这附近都是平房,是巷弄,老房子。

  这家店就是这些老街坊的网红一般的存在。

  后来,因为城市的变迁,附近的老街坊都已经七零八落,建筑也改头换面,平地起惊雷,但这家店依然在,搬来搬去,屹立不倒。

  就是因为口味,也是因为老板的情怀。

  从这一点上说,这是很稀缺的,尤其对国人来说,能够专心从事一事,安于一隅,似乎很不那啥。

  如今的当下,多浮躁啊,浮躁才是国情。

  反倒是正是如此,才令林妙念念不忘,带着白玫前来,愿意将这个陪伴他童年的宝藏介绍给她。

  进了店门,林妙很自然地跟门口的少老板打个招呼,这种感觉就跟发小相见似的,顿时就加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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