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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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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包里装送殡伞,保温杯里装眼珠子,另外再搞个铁质雪茄盒放狐狸丹贴身藏着,季商一身的装备就算整理完毕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点萌新入门的意思了,再也不是一天之前那个啥也不懂闷头猛冲的自己了。

现在,不仅找到了道路,还找到了要点。

成长得够快的。

不过可惜的是,自己现在所有的能力都来自于外物,用完了就是用完了,如果不能“埋葬”新的鬼神的话,那自己很可能会陷入力量的真空期。

到时候,有所准备的鬼神可就不会像之前一样那么容易地让他逃脱了。

这么说来,跟栖霞寺合作似乎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虽然这样的选择中潜藏着风险,但却也是自己不得不承受的代价。

最后一遍检查了装备,确保每一件东西都可以快速而准确地取出之后,季商终于开门走出了房间。

----他倒是忘了,上吊绳还在天花板上挂着呢。

.......

一路无事,季商顺利地到达了农科院,找到了正在田里忙碌的堂哥季明。

想到大灾纪里提示的信息,再联想起之前的遭遇,他死活都不愿意靠近那些稻田一步,堂哥还以为他嫌脏,很是埋怨了他几句。

“你也是农村里出来的,怎么现在反而开始嫌弃农民的活儿了?还不如小时候,你忘了以前在田里打滚的时候了?”

季商也是无可奈何,他难道要告诉季明,自己昨天差点死在田里?

“不是我不想进去,我这两天过敏,身上动不动就起疹子,你可别折腾我了。”

“哦,那就是入秋了,天气干燥了。回头让你嫂子给你拿点润肤霜。”

“你也应该找个女朋友了,这点事情都不知道处理!”

俗话说长兄如父,季商虽然没有亲哥,但从小是跟这个堂哥一起在同一个祠堂长大的,论起感情那是比亲哥还亲,被这么唠叨几句,他倒是也不恼。

只不过,找女朋友这件事情,怕是还要延后了。

怎么找?

现在唯一一个频繁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异性,就是恨嫁女。

怎么滴,只要胆子大,女鬼放产假?

有一说一,要这事儿能办,保不齐季商还真就给它办了,但遗憾的是,大灾纪里说,恨嫁女早就只剩下骨架了,怕是没有那功能。

两人一路闲聊,季商说起自己最近接了个私活赚了一笔小钱,季明没细问太多,但不免也为他高兴,中午吃饭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跟他多喝了两口。

他酒量一贯是好的,除了脸上有点发红以外,一切如常。

“.......你说要抓蝗虫,是跟你那私活有关?”

“是,我要找三尾。”

季商早就想好了说辞,此时应对自然是毫无滞涩。

“三尾?是什么?”

“就是一种蚂蚱的种类,斗蛐蛐的时候用得到的那种。”

斗蛐蛐,或者说斗促织,一直都是传统的娱乐手段,上千年的发展,也形成了许多独特的文化和规矩。

其中促织经里就说了,养蛰先养雌,通过三尾蚂蚱来培养蛐蛐的凶性。

这种手法在现代发展得更加成熟,为了养成一只“大将”,别说三尾了,连人工激素都用上了,号称“养白虫”。

季商把自己临时想到的理由说了一番,堂哥也不疑有他,只是劝道:

“你这事儿也不能长久,赚一笔是一笔,不要太沉迷。”

“这样吧,下午你就跟我去燕山草场,这一批的蝗灾基本就是从那里发源的,蝗虫----蚂蚱也多,能抓到几只就看你自己了。”

季商心头一喜,确定了发源地,想去找蝗母就简单得多了!

还抓到几只,一只足够!

“行行行!我下午跟你去抓!到时候抓了没用的晚上让嫂子炒一盘菜吃吃!”

“也好!这玩意儿好多年没吃了,你这么一提还挺想的。”

正如季明说的,两人都是农村出身,小时候田间地头到处都是蚂蚱,随便一抓一大捧,去掉头之后生一堆火,丢进灰里烹熟,味道不算多么鲜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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