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寻求合作二
第二天一早,林建就出发到约定的小熊咖啡厅去,到那边的时候就看到一个身穿长袖衬衫,大概40多岁的男人已经在角落等候了。
“这么热的天气还穿长袖”林建走到那个位置看着他想着。
“你好,我是《一拳超人》的作者,林建”
双方握了握手,表示打过了招呼。
小野志雄也没想到星空老师是一个华国人,就是他把国内大部分热门动画的梗都融入进去,感觉不可思议。
“星空老师,我今天来这里是代表编辑部过来的,我想问你有没有想法把在网上连载的漫画发表到周刊上,这样有利于你出单行本”小野志雄态度比较温和,把今天来的目的先说了出来。
对于这个问题,林建之前就想过了,如果连载到周刊上,那么连载的解释权就交由杂志社了,不能说断更就断更,成绩不合格就腰斩。
“小野先生,非常抱歉,目前连载的这部我没打算在周刊上连载,如果你对于我第二本漫画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商谈”
本来听到前半段,小野觉得今天是空手而归了,但是听到后面,才惊奇的发现,眼前的人居然想双开,其实对于杂志社来说,新开会更好,毕竟在网上已经连载过一段时间再移植过来难免有人说闲话。
但是不代表新开的漫画就能火,小野决定问问看林建大体的一个想法。
对于新的漫画,林建之前就定下来了,《钢之炼金术师》是他的第二本,这本在日国乃至世界都是评分到达几乎满分的神漫。
林建大概说了一下漫画的大纲,这个一个公平的世界,凡是讲究等价代换,所以并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打不过就打不过,不会动不动出现同伴的呐喊或者回忆就爆发。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世界观吸引人了,不会出现后期战力奔溃的情况。
小野听完之后,也是感觉很有趣,但是他犹豫了,因为剧情方面不太符合jump主人公成长的故事。
jump主要发行的都是一些热血漫,主人公有成长、有友情,本身也是自带外挂的比较会吸引人。
但是小野听完林建的大概剧情后,他自己是非常想看的。
他没有下结论,打算先跟林建说下如果能连载的情况下,协议要怎么定。
林建说出了他的想法,希望能持有漫画的改编权或者双方以出资的形式共同开发版权。
一般情况下,顶级作者都没法决定自己漫画如何开发改编,他只是授权版权,然后交由其他公司开发,自己收点版权费。
像《海贼王》作者尾田为例,除了平时的稿费收入还有单行本的版税,周边等,动漫版权使用费每集才收30万日元,剧场版一部才100万日元,这可以说是相当的少。
大头全部被动漫制作委员会拿走,作为漫画的原作者其实是很难接受的,当然像尾田这种每年30亿日元的,可能觉得够用了,毕竟全年无休一直画,这么多钱也没地方花。
但是对于其他漫画家来说,动漫、剧场版爆火都是跟他们没关系的,很多日国漫画家都是处于温饱的状态。
今天过来,林建就是想谈漫画改编发行权,毕竟后面他会涉及这一领域,并不用出版社去牵头动画公司。
小野听到后,直接拒绝:“不可能,这在整个jump里都没有前例,连顶级漫画家都没这权利”
当然,林建也有心理准备,很多时候,漫画家最多的权利就是连载时把稿费或者提高发行单行本的版税,其他领域的基本没法插手。
“小野桑,这件事真的没有余地可以商谈了么”
漫画的改编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动画、广告、周边等。
小野非常坚决:“这个没法商谈,杂志社是不会同意的”
杂志社有自己的战略发展,有人气的漫画,会与其他企业共同开发其他领域,而作者是没法享受这一分成的,如果作者拥有漫画改编发行权,会破坏行业一直以来的规则。
林建可不会受日国的资本控制,作为华国人,既然在这里发展,也要有自己的原则性问题。
两人因为从原则上无法让步,也就不欢而散了。
看着小野离开后,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手里拿着小勺不停的搅拌着已经冷掉的咖啡,脑海中开始想该怎么去其他杂志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