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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拉军哥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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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丫头,这是爸给你准备的嫁妆,能不能做老板娘就看你们以后的缘分了!”

庄雅雯听到老爸这么说,平时大大咧咧的她也不由得又羞又臊,恼羞成怒地去揪老爸的耳朵。

这是庄雅雯母亲经常针对庄君诚“执行家法”的手段,搞得庄君诚连连求饶,父女乐成一片。

庄君诚说这话有一大半是开玩笑,可也有一小半是认真的,他觉得楚震将来真要做了自己女婿也很不错!

庄君诚之所以看重楚震,首先是因为楚震对自己女儿“出手大方”,用“出手大方”都说小了,或者可以说豪气盖天了!

庄君诚自问,如果是他遇到这种情况,都做不到楚震这么一诺千金,慷慨大方。

如果非要找原因的话,只能是这小子看上自己闺女了。

其次,庄君诚看好楚震未来的潜力!

楚震一个刚满十六岁的高一学生,竟有如此高明的眼力和老练的心智,这绝对是妖孽级别的天才!

一个妖孽还对自己女儿这么好,庄君诚又怎能轻易放过呢?

所以听到楚震打算开店后,庄君诚毫不犹豫地提出参与其中,既能和楚震加深关系,也可以适当的帮一把楚震!

对楚震有这种看法的人绝不止庄君诚一个,军哥也是其中之一!

军哥全名叫陈军,生于大跳进的一九五八年,今年刚好三十岁。

陈军是土生土长京城人,也就是所谓的胡同窜子。

陈军的青春成长期,刚好赶上了十年混乱特殊时期,军哥没有上山下乡,而是混迹在京城的大街小巷。

陈军为人性格豪爽,有一股狠劲,慢慢成了京城西单一片的顽主之一,他的结拜大哥就是当时名震四九城的大顽主“小混球”。

“小混球”邹长利是当时整个京城,胡同顽主第一人,带着一帮同样胡同出身的顽主们,与当时气焰最旺的大院子弟出身的赤卫兵顽主们对抗。

最终“小混蛋”邹长利在天安广场的一场群殴中,被捅了二十多刀而丧命,陈军的左腿也是在那场“战斗”中落下了残疾。

由于身有残疾,成年后陈军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改开之后他就成为了京城最早一批个体户。

陈军开过早点档,摆过地摊卖菜,倒腾过盗版磁带,在秀水卖过服装,总之什么来钱做什么。

赚到第一桶金的陈军,野心有些膨胀,跟着几个倒爷去了趟南粤省边境,进了一批走私电器,谁知运气不好,那批货被边防逮个正着。

好在陈军为人醒目,没有贪图货物,及时断臂脱身,不过前些年赚的钱也基本打了水漂了。

三年前陈军成了家,媳妇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有子万事足的陈军,为图安稳,就在家附近开了个书摊。

陈军书摊的生意做得并不大,不过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绰绰有余。

陈军第一次见到楚震,就觉得楚震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那就是自信果敢,杀伐决断!

这种气质只有在那些内心极其强大的人身上才能见到!

楚震的眼神,让陈军想起了自己结拜大哥“小混球”邹长利!

而且楚震身上还比“小混球”邹长利多了几分聪慧睿智。

另外楚震还有一点让陈军非常欣赏,就是楚震对兄弟十分仗义局气。

陈军看得出,换粮票其实都是楚震一人的主意,但是楚震却拉上自己兄弟有福同享,这种品性实在难得!

仗义,睿智,果断,自信,这是为什么陈军愿意把宝压在年仅十六的楚震身上的原因。

刚送走林新赵峰哥俩的陈军,正在感慨这几个小子还真能倒腾的时候,楚震又出现在他面前。

“军哥好!”

“楚震,你怎么来了?你那俩兄弟刚走!没想到你们还真成事儿了!”

“军哥,以后这量可能还会增加不少,您这边没问题吧?”

“你小子,军哥不是说了嘛,有多少我收多少。你来就为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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