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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不是每一条来路都是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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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笙远上初一的时候恰好又和李媛分到同一个班。小小的她偷偷瞥了眼前排正叽叽喳喳的李媛,小脸紧皱,心里画起了圈圈。

天啊!

冤家路窄!

凭良心说李媛确实讨人喜欢,活泼开朗,仗义,才十一二岁就有大姐范儿,从幼儿园开始,不管换什么新环境,她总是不出半天身边围一群新伙伴,这种技能让宋笙远十分羡慕。

放学的时候李媛又交到了一群小伙伴,众星拱月前呼后拥的出校门,宋笙远避着她走,特意放慢脚步,等她们一群人过去她才背着书包慢吞吞出校门。

突然,肩膀被人点了点,耳边传来一个男声,“同学,鞋带开了。”

宋笙远回头,疑惑地看着他,他在对她说话?

那男孩微笑着指指她脚底下。

宋笙远低头一看,鞋带果然开了。

她蹲下身去系鞋带,余光看见那男生还站在原地。脑海里想了想,这同学还挺帅,白白净净眉眼含笑。

说了声谢谢,五秒钟,她系好鞋带,起身默默地继续往前走,那男孩跟着她,亦步亦趋的搭话,“我坐你后排,你叫宋媛媛是吧?我崔璨!”

男孩子特有的青春气息让她抗拒,她嗯了声,加快步伐,一抬头,眼睁睁看着8路车晃晃悠悠走远。

叹了口气,她聚精会神看公交站牌,一站一站思考为什么站名为什么这样叫。

崔璨是个话痨,一直叽叽喳喳问她小学哪个学校的,家在哪儿,是不是也坐8路车,宋笙远心不在焉的嗯了几声,心想8路车真慢,怎么还不来。

她从小就不知道如何处理陌生人的搭讪和好感,便不去理睬。

李媛和她的小姐妹们一人一根冰棍儿远远走过来,看见崔璨,围上来聊天,讨论新鲜事儿,打打闹闹。宋笙远看见154路车过来,三步并两步跨上车,长吁了一口气。

坐了两站下车,她拐到另一条街,那条街盛产假文物假古玩,她溜达着看了会,慢吞吞回家。

汉南一中靠半封闭式声名远扬,宋笙远在的这个班级一半是凭实力考进来的优等生,一半是高价生,她们班在三个实验班里独树一帜。老师排座位的时候高瞻远瞩的分开,优等生在前排像一棵棵挺拔的小树苗,递条生在后排像一株株带刺儿的仙人掌。

两波人泾渭分明,互相嫌弃。

李媛是优等生,宋媛是高价生,李媛鄙视宋媛理所当然。

宋媛内心小人欲哭无泪,临考试发高烧真是苍天没眼啊!

在这个班级里,一群人埋头苦读,一群人吵吵闹闹,宋笙远睁大眼睛努力听课,崔璨不是揪她头发就是给她递纸条。

她内心有个暴躁的小人总是揭竿起义,十分想揍他。

这几天崔璨总等她放学一起走,让李媛十分有意见,宋笙远能躲就躲。

一学期匆匆过去又开学,夏天来的时候,风吹动墨绿的格子窗轻轻晃动,窗外一簇一簇的爬山虎绿的深沉,长的轰轰烈烈,风扇发出嗡嗡的响声,胳膊肘支着讲桌的历史老师平常讲课唾沫星子乱飞慷慨激扬,今天也有点无精打采,放眼望去,这群被他称为从出生就只知道向死亡奔跑的后排饭桶已睡到一大片,在梦中也不忘记向死亡奔跑。

宋笙远感觉到时间在一寸一寸流逝,这种快速的流逝周围的人似乎感觉不到,或者说感觉到了也不在意,这让她感到焦灼,而这种焦灼又无人诉说,无从诉说。

她听见自己问自己,你真的甘心和这群人一样,上课睡觉下课早退,混不到毕业要么开除要么继续混下去。这群人终究会成为街上那些行走匆匆中的一个,大多数柴米油盐整日奔波,少数靠爹靠干爹继续游戏人间,红尘繁华大梦一场,得乐且乐。

她不想沦落成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

宋笙远在这个午后第一次对前路开始畏惧,迷茫,这种畏惧和迷茫让她甚至不想往前走下去。她想象得来,就这样一天天昏昏度日,过一天算一天,盼来了下课盼放学,盼到了周末盼放假,幸运的话,升上高中,换另一个地方继续这种生活,不幸的话,很可能补习重来这种生活,而后一种的可能性压倒性的战胜前一种可能性。

这真是让人绝望。

事实证明,她果然高瞻远瞩,不仅成功预测了她的初中,甚至成功预测了她的高中大学。

感谢这次反思,让她的人生轨迹第一次发生了革命性的转折,从此不再沉迷于小说和一腔少女情怀,早早的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在青春期这个起跑点上及时的拨乱反正。

当她反思完毕,斗志昂扬的决定洗心革面埋头苦读的时候,下课铃响了。

该吃饭了。

宋笙远就像一粒沙子,怎么也融不进周围的眼睛。

那时的她沉默内敛,别人不主动和她说话,她也不会去主动和他们说话。在李媛声情并茂添油加醋的描绘中,宋笙远是个十分让人讨厌的人,假清高,不学无术,不合群,仗着家境好长的漂亮看不起人,等等等等。

倘若能击鼓鸣冤,她定要喊冤,她叫宋媛媛不叫宋窦娥啊,苍天可鉴,她真的是很害羞和人接触啊!

教室后排的这些同学们,热衷和老师作对,考虑到旁人说话打扰到自己酣眠就奋起扔书挥拳,女生从后门溜进来,问上了几节课了。他们暴躁易怒,安静的时候是在睡觉,空气里弥漫的都是浮躁和蠢蠢欲动。

路过她座位的李媛小分队总是有意无意破坏她的东西,顺走她的东西,并不是什么大事情,她也懒得和那些人计较,争的脸红脖子粗。她从小就好面子,是个特别注意保持形象的女孩纸,和人分辩这种事有辱斯文,她做不来。

宋笙远表姐从国外旅游回来给她带了一支钢笔,笔身是干净清爽的蓝色,颇有蔚蓝天空的意境,这款笔的名字也好听,叫南风。她打开盒子第一眼看见便十分喜欢,心爱的不得了,笔身吃饱墨水,在指端流泻出一个个率性的字,信马由缰,肆意挥洒。

这支心爱的钢笔被宋笙远妥善的放在了文具盒第二层,上课时候用一下,下课便放回去,怕她们看见又借去用,用了又不还。前阵子她买了块十分卡哇伊的橡皮,小兔子形状,粉粉嫩嫩,她倒不是为了用,只是为了放在桌上上课走神时候看一看,心情也愉悦几分。这块橡皮没躲过被蹂躏的命运,被小分队某个她叫不上来名字的竹竿女孩看见,顺手拿走,耳边只留下一句,“用完还你!”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想去要,又难以启齿,想想算了,一块橡皮嘛,就一块钱,算了算了。

橡皮一周后被崔璨帮忙拿回来的时候已经惨不忍睹。

墨菲定律说,怕什么,来什么。

宋笙远下课赶作业的时候,有个胖胖的平常说话总是大嗓门的女孩路过她旁边,看见她手里钢笔,眼睛里流露出喜欢羡慕,这女孩难得好声好气跟宋笙远说了句话,“喂,我钢笔坏了,把你钢笔借我用用!”

分明是请求人,却一脸趾高气扬的命令。

宋笙远手下继续刷刷,理都没理她。

这包包菜女孩见宋笙远无视她,瞬间有点恼羞成怒,又说了遍,“用下你钢笔!”

宋笙远笔尖顿了顿,头都没抬,“正用着,你找别人。”

那包包菜气不打一出来,好啊这个宋媛媛,平常软包子似的,别人借她东西她都借,今天我包包菜借她竟然拒绝,真不给面子!

第二天宋笙远上体育课回来,钢笔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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