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黄金
我叫张五哥,张弓搭箭的张,五谷丰登的五,哥德巴赫的哥。
我现在来到了奥斯大陆,与我同行的女孩叫玫。我怀疑玫喜欢我,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我姓张?村里人都说嫁给姓张的好,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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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哥步履轻健,背着白熊皮和几十斤的熊肉,大步走在雪地里。
身后的玫手中拿着弓箭,额头已经见了汗,呼吸变得急促,有些跟不上张五哥的步伐,不过她是个倔强的姑娘,不会轻易叫苦,只是咬着牙坚持着。
张五哥回头望了望玫,问道:“你累不累,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玫胸口上下起伏着,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不累,以前在荒原上追野驴,我能一口气追上一整天。”
张五哥性子质朴豁达,不懂得女儿家喜欢口是心非,便信以为真。他自从痊愈以后,明白再也回不去黑石村家乡了,索性既来之则安之。
“玫,这么走没意思,咱俩换着唱歌怎么样?”张五哥以前在田间劳动的时候,有时候大家就你唱一首歌,我唱一首歌,听着听着就忘记了疲累。
玫的喉咙又干又渴,像着了火一样,说道:“我不大会唱歌,你先唱吧。”
张五哥想了想,咧着嘴大声唱道:“正月里那个说媒,二月里定。三月里交聘礼,四月里迎。妹妹见了哥哥哟,说不完的话。咱们俩人死活哟,长在一搭。”
张五哥的声音像破锣一样,震得四野回声。
玫大概听懂了歌词中的意思,问道:“两个人既然互相喜欢,为什么不能立即在一起?做什么那样麻烦,还要说媒交聘礼?”
张五哥挠了挠头,他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好硬着头皮说道:“这个……这个是规矩吧,大家都要按着规矩办事的。”
玫说道:“我觉得这样的规矩不好,如果不照着规矩来,那两个人就不能在一起?”
张五哥被问得七荤八素,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四姐,明明喜欢英武的民兵连长,可因为和邻居定亲在先,就只能在夜晚蒙着被子偷偷的哭。
“也许这些规矩不好,可又有什么办法?”张五哥无可奈何地说道。
“规矩不好,就杀规矩!”玫斩钉截铁地说道。
张五哥想了想,点着头说道:“对!规矩不好,那就杀他娘的规矩!”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间都大声笑了出来。
又走了两里路,前面是一片开阔的山谷,谷底的小溪蜿蜒曲折,水面上飘着白色的雾气,水声哗啦啦地响着。
张五哥远远望着,发现小溪中忽隐忽现,闪着金色的光芒。
玫高兴地向小溪奔了过去,掬起一捧水尝了尝,只觉得甘甜可口,而且溪水竟然是温的,一点也不寒凉。
玫喝了个饱,又往随身的皮囊中灌满了水,摇着胳膊喊道:“五哥,这水是温的,你快来看看。”
张五哥走到溪边,用溪水洗了洗脸上的汗水,说道:“这水说不定是从温泉中流出的,咱们一会儿顺着溪流,走到源头看看。”
玫点了点头,突然在溪水中看见了几只林蛙,连忙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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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骨箭,一下子就刺中了一只林蛙。
“有林蛙,快来抓!”玫一边喊,一边用骨箭又刺中了几只又大又肥的林蛙。
张五哥听见玫的喊声,刚要一起去捕捉林蛙,却被河床上的一粒金色的东西给吸引了,捡起来看了看,又放到嘴里咬了咬,顿时喜形于色。“金子,是金子!”
玫只顾着捉林蛙,听到张五哥的喊叫声,头都没抬起一下。
张五哥将拇指大的金子收起来,又翻着河床上的石头寻找黄金,没过一会儿,竟然让他捡到了十几块或大或小的金子,其中一块天然的狗头金竟然有半斤多重。
“这要是换了钱,能给生产队买一辆拖拉机吧?”张五哥心头一阵兴奋。
玫将抓到的林蛙都串在骨箭上,看到张五哥抱着一堆金子,说道:“我早就看到了,金子有什么用?软绵绵的,既不能打造兵器,又不能当做食物吃。”
张五哥愕然,不甘心地问道:“金子在荒原上一点用处也没有?”
玫仔细地想了想,说道:“一点用处也没有!不过我听说,苏鲁部落的人喜欢给奴隶套上黄金项圈,以示区分。”
“奴隶戴黄金项圈?”张五哥的价值观碎了一地,又问道:“那部落里的女孩不喜欢黄金做的首饰么?”
“不喜欢!”玫很肯定地回答,又从脖颈处取出自己戴着的挂坠,是在一根皮绳上,系着一个花生米大小的黑色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