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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他要写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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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字实在是太难看,而且,拿笔写字,总是觉得很不适应,所以,现在看来,他是要好好练字了。

让他抄什么道德经山海经,那是不可能的,晦涩难懂,而且还看不懂。

所以,他打算写红楼梦。

应该很多穿越的人都写过红楼梦吧,他看过穿越的书和电视剧,似乎都很不错的。

秦风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只是,他无法默写出来,毕竟只是看过而已。

他大概记得故事的主线,只是,红楼名里的很多人他都忘记了,不过呢,知道梗就可以了,翻写就是了!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云袖在旁边看着,公子写字的样子,真是英俊。

但是公子的字,未免也太丑了。

红楼梦是什么?

公子是要写书吗?

看到秦风写着难看的毛笔字,有时候还会停下来思考一下,再继续写一段。

有时候,写了一段之后,放下笔,到外面去走走,似乎是在思考什么。

等到思考的差不多又回来写一段。

就这样,一转眼,就到了天黑了。

红袖把蜡烛点起来,在旁边给秦风研墨,之后,轻轻的走出去,让人准备晚饭。

秦风写了一整个下午,才写了第一回。

这实在是太难了。

没想到,拿枪的手,变成拿笔之后,这么难。

还有就是,他不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对于红楼梦的印象也不是很深刻,所以,他只能根据主线,再自己想一些情节,这写起来,自然就有些困难了。

幸好他家大业大,衣食无忧,不用为生活奋斗,以后有的是时间写。

等到秦风放下笔,天都要黑了。

他揉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腕,看着一张张排开的纸,他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成就感。

这字是写了许多的,虽然字不好看,可是,故事好看啊。

秦永威从外面走进来,他们在餐厅里坐下,“今天,爹跟那三大粮商喝茶了,他们说道枫儿的才华,却没有了之前的赞赏,好像都很质疑的样子……哎,众口铄金毁销骨啊……”

秦风淡淡的说道,“小事,不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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