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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纵马,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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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年,大部分人又要开始忙活生计。

白启这两天处理下鱼档的生意,翻看由阿弟白明记录的账本,确认收支进项,做到心里有数。

长顺叔打理的不错,暂时没出现什么镇不住场面的情况。

毕竟黑河县内外都晓得,白记鱼档的年轻老板,是本地团练的副手,让武行的坐馆师傅,以及柴市东家都要认真对待的天字号英杰。

这谁敢惹事,使掺沙子的下作手段,隔天可能就被套麻袋,扔进黑水河打窝喂鱼。

纵然许多帮闲泼皮,眼馋着鱼栏垮塌后的诸多生意,却也没人率先当出头鸟。

更何况,前阵子火窑的东家,那位打铁使锤的黎师傅,亲自上门跪立风雪,恳求收徒弟的流言,传得满街都是。

仔细一算,这位小爷儿不仅仅坐拥鱼档,把持渡口,甚至还有可能当火窑的少东家。

俨然黑河县又一位豪强人物!

“开春之后再出船吧,天儿还是太冷了,长顺叔你带几个可靠的伙计,每半旬左右,就在大田湾附近打窝,供应几个老主顾便行了。”

白启吩咐道:

“虾头也拿捏住气血,开始淬炼劲力了,身强体壮的,帮得上忙。

照常领一份工钱,另外有啥摆不平的事儿,先到这里找老许,再不行,寻断刀门的邓勇邓师兄。”

许三阴虽然是伏龙山养马的,不算正儿八经的赤眉,却也练过拳脚,一只手打七八个虾头不成问题。

至于邓勇,人家乃断刀门的二师兄,一声令下,纠结百号人扫平半個黑河县都是洒洒水。

面对宋其英这样的少东家没啥底气,整治泼皮纯属杀鸡用牛刀。

长顺叔哎了一声,点点头道:

“知道嘞。”

忙活完手头上的琐事,白启带着白明再次登门通文馆。

阿弟对于修炼变强的执念颇重,时刻挂念着刀伯提及的大炎朝十二卷武经之一,生字残卷。

上辈子很厌恶大家长作风的白启,与之认真聊过几次,最后还是选择尊重白明的选择。

阿弟的身子骨柔弱,属于先天条件欠缺,尽管生字残卷的弊端明显,不养气血劲力只壮命性阳火,等于自绝于武道。

可若配合道艺打坐观想,反倒相得益彰。

所以,经过深思熟虑,白启答应让阿弟跟着刀伯修炼生字残卷。

“小七爷勿要担心,生字残卷最为平和,出不了半点岔子,最多就是快慢差别。”

老刀也不避讳,当着白启的面儿,开始指点白明修炼:

“生生谓之易,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兆,天覆地载,万物并孕不相害,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变者自有入无,化者自无入有,盈虚消长间,乃易之意蕴……”

白启听了几句,感觉没啥领悟,起身离开,往得真楼去。

纵然生字残卷再如何厉害,也不适应当前版本。

武道四大练,养的就是气血,炼的就是劲力。

倘若将其悉数转化为疗伤拔毒,孕育命性的一把阳火,等于平白浪费淬炼圆满的身躯体魄。

“阿弟悟性不差,兴许真能练出名堂。”

白启端坐在得真楼内,继续开始看书,很快就因为识文断字的技艺效用,沉浸于其中。

再抬头,外边的天色黯淡,茫茫墨色泼洒长空,掩藏住万物景象,只余稀疏的几点星斗。

“阿兄,刀伯说我很有天分哩!”

见到白启踏出得真楼,白明迫不及待说道:

“我只用半柱香,就将生字残卷入门了!”

白启挑眉,故作惊讶:

“这么厉害?我阿弟莫非有宗师之姿!”

白明仰着小脸,藏不住那点雀跃,双手插袖瞧热闹的老刀捧场道:

“小七爷的弟弟聪慧好学,生字残卷这种功夫,正合适他这种伶俐性子。”

白启习惯伸手想揉揉阿弟的脑袋,发现这小子又长个儿了,于是改为拍肩膀:

“好好练,以后阿兄受伤,全靠你救命。”

白明突然皱着一团,瘪起嘴巴,呸呸两声:

“可不能说这种话!”

白启哈哈一笑,配合着呸了两声,以表示“童言无忌”,希望老天爷别放在心上。

……

……

往后几天,阿弟白明跟刀伯修炼生字残卷,白启则泡在得真楼内,全身心投入看书大业,补足各方面的见识与眼界。

约莫过去一旬左右,宁海禅终于回来了。

这位教头仍旧保持从不走正门的良好习惯,不知道啥时候落在屋檐上,声音从天而降:

“阿七,准备得如何了?”

“师傅……”

白启回头一看,幸好不是大晚上,宁海禅也不穿白衣,否则冷不丁飘出来,委实吓人。

“随时可以进山。”

有宁海禅开路,别说闯荡五百里山道,便是单刷纵横三千里的伏龙山,他也是安全感十足。

“那你收拾好东西,为师在北边的猎虎庄等你。”

宁海禅身形一纵,倏地不见,端的潇洒。

“这就是白猿功大圆满么?”

白启挠挠头,莫名念及黎师傅所说,当年宁海禅下功夫最多的,便是五部大擒拿当中的身法,白猿功。

飞檐走壁,高来高去!

确实帅!

白启匆匆回家,背好那口还未用过的金蟒弓,再捎上鼓囊囊的两袋羽箭,拎着提前备好的包裹,里面装着换洗衣物,以及断续膏、养心丸等伤药。

虽然说是师傅带下副本,但按照宁海禅的性子,多半懒得当保姆处处照顾。

“阿弟,让老许把马牵出来。”

白启招呼一声,片刻后,被喂得膘肥体壮的追风马便出现在大门口。

四蹄健壮,筋肉饱满,比起之前更加精神抖擞了。

“老许好本事!”

白启夸赞一句,挎弓背箭,翻身坐上马背。

他筋关圆满,气血强横,动辄千斤的气力,降伏烈马轻而易举。

“阿兄……”

白明巴巴望着。

“晓得你答应过那只雀儿,顺道一同过去,让宋其英照顾下。”

白启把阿弟拉上,两腿夹紧马腹,抖动缰绳,飞纵奔腾。

呼呼!呼呼呼!

剧烈的风声呼啸,吹得衣袍鼓荡,口鼻都有些难以呼吸。

冲出黑河县的城门,白启便不再顾忌,直接狂飙起来,两旁的河堤与良田迅速地后退,化为朦胧的影子。

寒气如刀割面,却压不住追风掣电所带来的快意。

“怪不得大户子弟,都喜欢鲜衣怒马!”

白启熟悉着这匹好马的性子,用缰绳控制方向,很快便行出近百里之远。

猎虎庄在龙坎山的北面,与上次的采参庄相比,这里民风更加彪悍。

进山的猎户都是三五成群,手持草叉、哨棒、乃至于佩戴钢刀。

瞧见生面孔,多是不带好意的打量几眼,让人有种被放上砧板的古怪错觉。

当然,白启这样骑着高头大马,挎弓背箭的少年郎,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招惹。

天知道是哪家大户的公子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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